義結金蘭,八拜之交。情同手足,是風雨同舟。誓言念得好,當然大多數人也能做到。可從古至今,也不會缺表裡不一之人。
古時候有兩個乞丐,一個叫高求,一個叫王之。兩人相識,又同為乞丐,同感命運之不濟,既結為異性兄弟,誓:有難同當,有福同享! 自此,兩人是同舟共濟。得一個饅頭,兩人是分一半給對方吃。兩人都是苦命人,無家可歸,同住土地廟。
土地公,看二人兄弟同心,義字當頭,很是感動。
一日,山神.城隍來土地廟做客。土地公,與山神.城隍說了高求.王之結拜之事,道人間真情可慰。山神,點了點頭。城隍爺卻不以為然的說了一句,能同患難,卻不一定能共享福。
為考驗二人結義之情,城隍施法。點石成金,變了一包袱紋銀出來,是足足有百兩之餘。李求.王之早晨起來,一起發現了這百兩紋銀。看到這無主的銀子,兩人甚是高興。
高求說道:王之兄弟,你我兄弟真是好運氣。是啊,是啊,大哥,王之應聲道。天降橫財,兩人高興,便決定吃頓酒肉來慶賀慶賀。
王之兄弟,你我兄弟二人,衣著破爛不堪,也不敢帶著銀錢到酒樓吃喝。銀錢扎眼,讓人看到,報了官府,官老爺再治罪與你我兄弟。到時,再落個偷盜罪名。
王之,一聽高求說得對啊。應聲道:是啊,大哥,你我皆為乞丐,帶著這麼多銀錢到酒樓吃喝,實為不妥。
見王之這麼說,高求便在包袱裡,拿出了一錠銀子給了王之。要王之出去買些,酒肉回來。王之接過銀子,正欲去買。可是轉眼一想,包袱裡銀子可是著實不少,我去買酒肉,他高求要是拿著銀錢一走了之,我到那裡去尋他。
唉,大哥,兄弟我不知哥哥你喜歡喝那家的酒,吃那家的餚,還是哥哥你去買吧。王之轉身對高求說道。
高求,當然明白,這是王之不放心他,怕他拿了銀錢跑路。
可是,同樣,王之不放心高求,這高求又怎麼會放心王之呢。
咱們兄弟二人,白白得了這麼多銀錢,以後就發達了。今日,得好好吃喝一番,要多多的買些酒肉回來。高求說道,我看這樣,一個人也不好拿。不如,哥哥我去買酒,兄弟你去買肉。
那銀錢,怎麼辦?王之說道。
銀錢就埋在,這土地廟的牆角吧。高求說道,這土地廟別人也沒來過,都是你我二人在此長居,埋在牆角定也無妨。
於是,二人把銀錢埋在了牆角,一個去買酒,一個去買肉了。
不一會,二人就回來了。
兄弟,來你先喝碗酒,買肉辛苦了。好好好,王之接過高求遞過的酒是一飲而盡。好酒,好酒。
大哥,你吃肉,我這是買的上等的牛肉。高求,接過王之遞過來的牛肉,大口地吃了起來。 嗯,好 吃,好吃!
喝了酒的王之,一會便口吐白沫而死。吃了肉的高求,一會也是腹痛而亡。
原來二人,一個在酒裡下了毒,一個在肉裡下了藥。
高求.王之兩人見了銀錢,都想化為己有,那還想什麼兄弟之情,朋友之義。
當時的結義誓言,不願同生,但願同死倒是應驗了。
【宣告】
本故事為民間故事,純屬文學創作,故事情節人物角色均為虛構,旨在豐富讀者業餘生活,寓教於樂,請勿與封建迷信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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