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鍾書曾在《圍城》中說過這麼一句話:婚姻就像一座圍城,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對熱戀中的男女來說,婚姻就像是一份蓋了章的保證書,只有走到最後一步,才算有了一個圓滿的結果。不過,許多人都小瞧了夫妻之間隱藏的矛盾,有的時候,一點微不足道的小事,便足以成為破壞婚姻關係的裂痕。
然而,每次當到了分道揚鑣的關鍵時刻,“一日夫妻百日恩”7個字就會在腦海中浮現,那些被埋在記憶深處的往事,也會在眼前一一閃過。但是,儘管這句話已經流傳了數百年之久,但仍有人不解其中真意,尤其是“日”這個字。孔子曾說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不懂裝懂是萬萬不可取的,若沒有了解隱藏在這句話背後的故事,就不會明白“日”的真諦。
據記載,“一日夫妻百日恩”第一次出現,是在《金瓶梅詞話》中:“常言一日夫妻百日恩。”後來,清朝的蒲松齡在《聊齋志異·張鴻漸》中,也基於先前的基礎,對這句話附加了一個典故。張鴻漸是永平府名士,他飽讀詩書,頗有俠義之風,常替鄉親們出頭。當時,知府利用權勢處死了一個秀才,張鴻漸聽說後,馬上便撰寫狀詞,準備向知府的上一級——巡撫告狀。
逃了一陣之後,張鴻漸把錢花完了,他行走在荒野之中,很快就迷了路。沒想到的是,就在張鴻漸失去意識的前一秒,狐仙施舜華及時出現,她提供了水和食物,救了張鴻漸一命。後來,這一人一妖一直生活在一起,幸福的生活讓張鴻漸漸漸忘記了煩惱,三年時間轉瞬即逝。
逃了一陣之後,張鴻漸把錢花完了,他行走在荒野之中,很快就迷了路。沒想到的是,就在張鴻漸失去意識的前一秒,狐仙施舜華及時出現,她提供了水和食物,救了張鴻漸一命。後來,這一人一妖一直生活在一起,幸福的生活讓張鴻漸漸漸忘記了煩惱,三年時間轉瞬即逝。
一天,張鴻漸突然想念起自己的老婆,他已經3年沒回家了,很掛念一家老小,於是,他就對施舜華提起了這件事。聽到心愛的男人這麼說,施舜華都要氣哭了,朝夕相處的陪伴,竟還是不能讓張鴻漸忘記別的女人。沒想到的是,張鴻漸卻說了這麼一句話:“一日夫妻,百日恩義,如果我是個喜新厭舊之人,你還會喜歡我麼?”
施舜華一聽,頓覺有理,於是她當即便把張鴻漸送回了家,讓他和妻子團聚。在這裡,張鴻漸所說的“一日”,絕對不是“一天”的意思,它是一個“虛數”,指代短暫的時間。與之類似,古達的“三”也是“多”的意思,李白在《望廬山瀑布》中所說的“飛流直下三千尺”便是如此。所以說,大家不要再對這個字產生誤會,畢竟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知道,對待一段不合適的婚姻關係,也不必太過執著。
婚姻關係,也不必太過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