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開始的時候始於愛情,可是愛情這東西沒有保鮮劑,也很難做到永恆,絕大部分都磨滅在生活的瑣碎中,最終演變成親情。
到最後婚姻靠的是雙方的信任和忠誠來維持。如果有一方耐不住誘惑,自制力不夠,背叛了愛情和婚姻,雖然有的夫妻不一定選擇離婚,但是夫妻間的情感一旦出現淚痕很難再復原。
婚姻中的七年之癢指的是婚姻到了第七個年頭,隨著夫妻雙方越來越熟悉,浪漫與瀟灑隨著生活的壓力蕩然無存,婚姻進入危險期。
枕邊人也早就失去了過去的誘惑,雙方可能還會因為生活的瑣事,性格的差異,經常發生爭吵,這個時候感覺外面的世界“果然精彩”,騷動的是那顆蠢蠢欲動的心。
此時如果有人進入,分分鐘破防,破壞婚姻的舉動就會發生,放心吧,有了第一次,機會只要成熟,就會有無數次這樣的舉動發生。
最近雲南怒江下屬的福貢縣的一位女子芬某某,去酒吧消費,邂逅了酒吧的工作人員取某某。對這位男子一見傾心,非常投自己的眼緣。倆人很快就結交了,於是互加了微信。
倆人酒吧痛飲後,藉著酒勁取某某邀請芬某某去自己的宿舍繼續瞭解下。芬某某也表示欣然同意,於是兩人就先後去了取某某的宿舍。
倆人進了宿舍後,很快就愉悅地體驗了第一次,此時芬某某已經酒醒了,她感覺這樣的舉動不太道德,於是就提出自己要回家了。
可是此時的取某某卻意猶未盡,想乘勝追擊,於是他想進行第二次,可是誰知道第一次那個配合自己的溫順的女子不在了,芬某某激烈地反抗他,無奈取某某身強力壯,就算是芬某某出於自衛,瘋狂的抓,咬對方也無濟於事,最後還是被強迫了。這時取某某也被芬某某給咬傷了舌頭和臉。
結束後,芬某某出了宿舍就報警了,很快男子就被叔叔們控制了,刑拘了,並且檢察院以強姦罪提起了公訴。
這位被告的取某某委屈地解釋,自己太冤枉了,第一次是你情我願,十分和諧,不過是躺了一會,恢復了一會體力,然後就變成強迫了,當時要是趁熱打鐵好了,還是體力太差惹得禍。再說了自己人體損傷程度比較厲害,都構成了輕微傷,也是要對方負責的。
至於這位男子將要受到什麼樣的處罰這個由司法機關去審查,不過只要違背了女子意願,強迫發生關係,那麼這位男子的罪名應該成立。
事件到此告一段落,可是網友們的議論卻不曾停止,大家紛紛表示,這個女子不但作風有問題,而且腦子也有問題吧。
自己有老公,去酒吧不但買醉,而且酒後濫情出軌,你這本來做的就大錯特錯了,然後還報警告人強姦自己,這腦回路怎麼這樣清奇呢。你這要怎麼跟自己的老公解釋呢,你這是不打算過了吧。
如果這位女子是單身女士,那第一次邂逅的男子就可以隨便上C,這樣的行為也太過放蕩不羈了吧。
如果男子是已婚人士,那麼你們這樣的行為,對於別人極大的傷害,還報警,搞得人盡皆知,這臉丟大了,不僅僅是丟自己的臉,而且把家屬的臉面也丟盡了。婚姻能夠繼續下去的可能性都不大。
任性的行為,毀滅的就是原本家庭的幸福。也許不是不愛,只是婚姻時間長了,缺少激情,出來找刺激,這回刺激大了吧。估計婚姻都給霍霍沒了。
腳上的泡是自己走的,每個人都得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還有人給這位女子點贊,說她有道德底線,第一次犯錯了,第二次就堅決不同意了,或者這個女子是把陌生的男子當成了自己的老公了,醒來一看不是,才激烈地反抗。
女子的老公看到後,也別那麼斤斤計較,喝醉了嘛,犯了點小錯,可以原諒的。
不知道說這話的網友的心得多大,頭頂綠油油的吧。
我對於這位女子的做法表示不齒,已婚婦女,不是不能進酒吧,你可以買醉,但是不能買歡。夫妻間要多溝通,把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不能賭氣冷戰,那些只會傷害感情,破壞婚姻。
夫妻間確實沒有感情了,也不要勉強,可以和平分開,這在現如今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像這種在婚姻出G的行為斷斷不可以的。小則婚姻解體,大則會鬧出人命。
女子在外,單獨一人時,最好不要過度飲酒,虎視眈眈覬覦你的男人有的是,那樣無形中增加了很多危險,煩心了,可以約上幾位好朋友,一起喝酒聊天,把不開心吐露下,緩解下鬱悶,吐吐槽,然後就會心情好很多。
像本文中女子這樣的行為斷斷不可取,就算是自己的老公背叛過自己,出於報復也不能拿自己的身體去報復。
女子不論到什麼時候,都要自尊自愛,然後別人才可能尊你愛你。
大家對於此事怎麼看,歡迎留言分享您的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