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樣的古訓從古至今都是一直不變的,然而就在今年,國內的新管理辦法出爐,有些欠債根本不用還了,一起來看看都是哪些情況吧?
國內人均負債13萬
大家和周圍的朋友身上有沒有負債呢?除了房貸和車貸,不少年輕人還揹負上了花唄以及信用卡等金融負債,如今隨著負債成為常態化,越來越多的違規借貸平臺開始出現。
根據有關資料統計,國內人均負債已經突破了13萬元,而這其中除了合理合法的負債渠道之外,還有很多不為人知的“灰色負債渠道”。
這類渠道多數透過違規操作進行批貸放款,一旦還不上就容易深陷被催債的困局之中,為了解決這類問題,國內在今年第三季度專門商討敲定了一系列解決辦法,其中就包含了7大類違法借貸的渠道,明確表示,這7類負債不用還。
其中第一類就是比較常見,也是最臭名昭著的高利貸,對於這類貸款渠道,國內進行了嚴格的定義,從2020年的7月20日開始,如果借貸利率超過了15.4%,就是準確意義上的高利貸。
對於這類貸款國內明令禁止,如果因為借貸後發現是高利貸渠道,可以直接到有關部門舉報揭發,同時這類貸款中,超出利率4.6%的款項不用歸還。
一直以來人們對高利貸畏之如虎,如今卻能夠透過正規合法手段對其進行制約,無疑是一個好訊息。
夫妻之間的貸款有新規定
這第二類貸款就是套路貸,說起來可能不少人感到陌生,但是換個說法就明白了,這就是所謂的校園貸。
長期以來因為校園貸無法償還而被逼上絕路的學生已經屢見不鮮了,這類頑疾也是國內重點打擊的物件之一,今年國內規定,由於這類貸款是透過欺騙和強迫簽訂的合同,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無需償還。
同時希望國內的學生群體,能夠提高防範意識,匡正自己的消費觀念,不要因為超前和過度消費而跟校園貸扯上關係。
第三類不用償還的就是違規機構的借貸,比如前幾年大火的P2P借貸平臺,這上面有很多借貸機構都是不具備相關資質的,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借用了網路平臺將自己包裝成了類似的借貸公司,因此這類人的借款,也無需償還。
第四類比較重要了,多數朋友可能會遇到,那就是夫妻之間,一方的借貸負債該不該由另一方償還。
不少情況下,夫妻一方借完款之後因為無力償還,選擇拋家棄子消失在人們視野中,面對這種情況,不少債主會轉而找其配偶來索要借款,這樣的情況也是不合理的,根據今年1月1日的新規定表示,只要不是夫妻雙方共同簽訂的欠債合同,以及雙方都承認的欠債,都不用另一方歸還。
不過如果一方借來的錢,後來是雙方共同花銷,那麼就需要兩個人共同承擔負債了。
繳納欠款也要注意時效
第五類就是過了訴訟時效的欠債行為,也不用歸還,目前國內的欠債追繳保護時限是3年,也就是說在這三年之內如果未能及時歸還欠款,過期之後將會失去法律的保護訴訟時效。
但是在這裡還是要提醒大家,欠款一定要及時歸還,不要因此激發了雙方的矛盾。
緊接著就是第六類負債不用歸還了,那就是合同不合規的負債情況,由於一些欠條合同沒有註明重要的資訊,只是草草寫下了欠款資料和借貸雙方的姓名,這樣的也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因此不必歸還。
最後一類則是個人資訊被洩露之後欠下的負債,比如你的身份資訊被別人盜用,然後借下了眾多欠款,這類在資訊主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欠下的負債,自然也不需要資訊本人所償還。
綜上所述,國內已經明確了眾多不必償還的負債,大家看一下有沒有符合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