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桐鄉的鐘女士反映,幾年前買了幾份保險,業務員說,到一定年限可以把本金和分紅都取出來。最近仔細看了看產品說明,她發現有點不對勁。
鍾女士說,2017年女兒出生,當時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位凌經理來到她家推銷保險。她買了兩份,其中一份是給女兒的,叫平安璽越人生少兒版年金保險(分紅型),交費期為3年,每年交三萬多塊錢。鍾女士說,目前已經交完了,一共11萬多。
鍾女士: “她當時跟我說,這個東西是一份理財,當時她說這個收益的話,每年百分之五的利率,然後是利滾利這樣下去的,滿十年就可以拿了,她說你可以把本金利息一次性全部拿出來。”
鍾女士說,她之前不太瞭解分紅型保險,按她的理解,到了2027年,可以一次性取出11萬多的本金,加上一筆利息。
鍾女士: “十年下來的話,百分之五差不多六七萬(利息),(加上)本金的話呢,應該在十七八萬的樣子了。”
現場鍾女士拿計算器算了一下,她的計算方法是每年保險賬戶上的金額總數乘以1.05,以此類推,算下來第十年應該有17萬多。不過鍾女士說,後來經過朋友提醒,又去問了客服,這才瞭解到,這份保險取款金額是三個部分之和,一是現金價值,二是年末生存金,三是紅利分配。其中現金價值,合同上解釋的概念是,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在解除合同時,由本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在合同上,現金價值和年末生存金分別有兩張表格,標註了每年對應的金額,可以看到,第十年,現金價值為七萬兩千多,年末生存金為十年累計之和。
這兩部分,鍾女士算了一下,一共是十一萬多。
合同上註明,紅利分配產生的相關利益是不保證的且無法事先確定,只能根據每年分紅的實際情況確定,所以未在保險單上載明。鍾女士說,她找到平安保險的客服,對方根據未來幾年的分紅計劃書,大致給她計算了一下十年後,這份保險能取出的總金額。
鍾女士: “他們那邊給我拉出來的單子,上面是十四萬多點。”
鍾女士認為,業務員凌經理在向她推銷時,並沒有說清楚分紅的方式,她要求對方進行補償。找到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嘉興桐鄉市洲泉營銷服務部,凌經理不在,鍾女士電話聯絡上了她。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桐鄉市洲泉營銷服務部 凌經理:“ 我跟你說的是百分之五,是年化收益,我跟你說,你等一下,我現在在客戶那裡,你到樓上去等等好了 (鍾女士:你當時跟我說的每年百分之)”
凌經理結束通話了電話。大家等了好一會,沒見著凌經理。記者回來後撥打凌經理電話,沒有人接。鍾女士說,之前公司組織過協調,當時的方案是,在不退保的情況下,凌經理個人補償一萬塊錢,她不同意。當天在網點,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公司會有專門的對接人。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桐鄉市洲泉營銷服務部 工作人員: “我們這邊只是一個網點,我們這邊的話是三級機構,我們三級機構是沒有新聞發言人的。”
記者留下了聯絡方式,事後中國平安人壽保險嘉興分公司的工作人員發來反饋,經核實,凌經理的銷售規程沒有問題,她所說的是這款產品往年年化收益百分之五,這個數值是有波動的,和鍾女士的理解有出入,現在雙方協商好了。鍾女士確認,對方同意把她那份少兒保險分紅型交的所有錢都退回來,沒有分紅,她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