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正北方網記者 劉 睿)10月20日,安徽人李先生給北方新報正北方網熱線打來電話,反映了一件讓他鬧心的事兒:他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區小黑河鎮南臺什村種植了20畝北京菊中藥材,到了收穫的季節,所租賃院落的負責人突然更換了門鎖,導致所有北京菊錯過了最佳收穫期,殘敗一地。
10月21日,記者來到玉泉區小黑河鎮南臺什村,李先生帶記者來到了他種植中藥材的院落,此時院內有人施工,大門未鎖。李先生說,多年來,他一直在呼和浩特打工。2020年,他在朋友的介紹下結識了該院的負責人。院落佔地35畝,院中有辦公樓,屬於內蒙古寶立建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寶立建築科技)。2020年12月30日,他和寶立建築科技簽訂了租賃該院落的合同,租期到2021年12月30日。簽訂合同後,他開始打理院落,種樹,除草,翻地。2021年7月初,李先生投資6萬元左右在院裡種植了20畝北京菊,他和家人精心打理,施肥,澆水,拔草,北京菊長勢喜人,8月初的時候已有六七十公分高,20畝菊花連片盛開,豐收在望。李先生盤算:每畝收入七八千,這20畝北京菊能收入十五六萬元。
“8月中旬,臨近豐收只有十多天時,寶立建築科技的人突然把院子的大門鎖給換了。我找公司的兩個負責人多次協商都沒有結果,後來又託朋友進行協商,希望能先收割,有什麼糾紛以後再解決。可是,不管怎麼央求,他們始終不同意開大門,並要求賠付3萬多元。”李先生說,就這樣,20畝北京菊中藥材眼睜睜錯過了最佳收穫期,由綠變黃,直至全部枯萎。說到這裡,李先生眼中閃著淚花,蹲在地裡默默抽起了煙。
李先生給記者找出了之前和寶立建築科技簽訂的租賃合同。合同中提到:寶立建築科技同意將玉泉區南臺什村的自有院落及房屋出租給李先生;租賃期間,李先生負責該院落中的財產安全;租賃費用由李先生在該院落內種植所產生的農產品(應季蔬菜)、養殖所產生的農副產品(雙方約定的數量)來抵;租賃期間發生院落內的失竊情形,李先生需要進行賠償。李先生說:“我們之間並不存在租賃費用的問題,自己也不知道究竟哪裡錯了,我一直希望能見面協商解決,可是對方始終不見面。”
寶立建築科技在該院落大門上貼著一張通知:“李先生:因你嚴重違反與我方在2020年12月30日簽署的租賃合同的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等條款,給我方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具體損失金額我方將進一步詳細核算),根據租賃合同第八條約定,我方現單方面解除合同,從即日起,你個人以及你方相關人員不得再進入南臺什我方院內,不得從院落內帶走任何物品。我方將保留透過司法途徑要求你對我方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的權利!”落款時間為9月1日。
對此李先生並不認可,他說:“近日,他們給我發來了一份賠償清單,共計37700元。其中,租地資金為每畝700元,20畝共14000元,辦公樓內紅木圓桌損壞一套2500元,種植區域地膜清理費2000元……首先,租賃合同中明確寫道沒有租賃費,另外這些費用突如其來,我認為應該見面詳細說明情況並核算,即便有糾紛也應該見面解決。”
按照李先生提供的電話,10月22日,記者聯絡了寶立建築科技的謝青寶。他說:“李先生至今欠我們公司租賃費不給,目前公司已經報警。這件事情也曾協商過,李先生不僅爆粗口還進行威脅。在院落的使用中,合同中寫明要進行全面日常維護,包括除草、清理、打掃等。可是李先生卻沒有做到,致使公司院內財產丟失,房屋破損,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和麻煩。後來公司要求他進行賠付,他卻不同意,還打電話進行威脅。這件事屬於經濟糾紛,下一步公司將走司法程式進行解決。對於他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我們將找相關機構進行進一步核算。”謝青寶說,寶立建築科技之所以提出要院落租賃費,主要是李先生在房屋使用中存在不當行為,是他違約在先,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後來寶立建築科技在貼出通知後進行了清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