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桂林市南城百貨有限公司臨桂分公司經營銷售的夏橙,丙溴磷(實測值:0.46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2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丙溴磷是一種具有觸殺和胃毒作用的非內吸性有機磷類殺蟲劑,在葉片上有較好的滲透性,對柑橘類紅蜘蛛等有較好防效。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丙溴磷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丙溴磷在橙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夏橙中丙溴磷超標,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2.博白縣城東城市場覃小鳳經營銷售的蘿蔔,克百威(實測值:0.037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02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克百威又名呋喃丹,是氨基甲酸酯類農藥中常見的一種殺蟲劑。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克百威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克百威在根莖類蔬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2mg/kg。蘿蔔中克百威殘留量超標,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蟲害而違規使用。
3.馬山縣冠超市商貿有限公司經營銷售的韭菜,腐黴利(實測值:4.67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2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腐黴利是一種廣譜內吸性的高效殺菌劑,對低溫高溼條件下發生的灰黴病、菌核病有顯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對其產生抗性。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腐黴利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可能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腐黴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2mg/kg。腐黴利殘留量超標,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採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腐黴利殘留量超標。
4.柳州市勝利商貿城內海鮮市場黃文全經營銷售的車螺,氯黴素(實測值:4.0μ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氯黴素是一種殺菌劑,也是高效廣譜的抗生素,對革蘭氏陽性菌和革蘭氏陰性菌均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動物中禁止使用的藥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單》(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中規定,氯黴素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長期食用氯黴素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引起腸道菌群失調,導致消化機能紊亂;人體過量攝入氯黴素,可引起人肝臟和骨髓造血機能的損害,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血小板減少、肝損傷等健康危害。貝類樣品檢出氯黴素,原因可能是為了預防運輸或經營過程中的貝類感染性疾病,降低貝類死亡率,非法新增氯黴素。
5.柳州市柳南區永前路二區149號永前市場魚排區23號攤位梁鑑新經營銷售的泥鰍魚,恩諾沙星(實測值:717.0μ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100μ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恩諾沙星屬第三代喹諾酮類藥物,是一類人工合成的廣譜抗菌藥,用於治療動物的面板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動物專屬用藥。長期食用恩諾沙星殘留超標的食品,可能在人體中蓄積,進而對人體機能產生危害,還可能使人體產生耐藥性菌株。《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規定,恩諾沙星在魚的皮和肉中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淡水魚樣品恩諾沙星超標,可能是在養殖過程中為快速控制疫病,違規加大用藥量或不遵守休藥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產品中的藥物殘留量超標。
6.南寧市水街市場水產行譚順娟經營銷售的淡水鱸魚,恩諾沙星(實測值:422.1μ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100μg/kg);磺胺類(總量,實測值:269.1μ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100μg/kg),兩項指標均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磺胺類藥物(總量)是合成的抑菌類藥物,除了治療敏感菌所致傳染病外,還用於傳染性腦膜炎、痢疾、弓形體病,養殖環節未嚴格控制休藥期或超量使用可能導致殘留超標。磺胺類藥物在體內作用和代謝時間較長,長期食用磺胺類藥物超標的動物性食品,可能導致該類藥物在人體中蓄積,長期過量攝入將會給人體的健康帶來危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GB 31650—2019)規定所有食品動物肌肉中磺胺類(總量)最大殘留限量值為100μg/kg。淡水魚樣品磺胺類(總量)超標的情況,超標的原因可能是養殖戶在養殖過程中為了防治疾病而超量使用或沒有嚴格遵守藥物休藥期要求。
7.大化縣古瑤山泉飲用水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古瑤山飲用純淨水(18.6L/桶),銅綠假單胞菌(實測值:0,0,0,101,0CFU/250mL,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8.貴港市雙源飲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九凌山泉包裝飲用水(18L/桶),銅綠假單胞菌(實測值:70,0,0,0,0CFU/250mL,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n=5,c=0,m=0CFU/250mL)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銅綠假單胞菌是一種條件致病菌,廣泛分佈於各種水、空氣、正常人的面板、呼吸道和腸道等,易在潮溼的環境存活,對消毒劑、紫外線等具有較強的抵抗力,對於抵抗力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風險。包裝飲用水中銅綠假單胞菌超標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衛生控制不嚴格,如從業人員未經消毒的手直接與包裝飲用水或容器內壁接觸;或者是包裝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9.玉林市玉州區禹仙食品廠生產、靈山縣陸屋鎮東鵬商店經營銷售的辣滿緣老壇米線(18克/袋 調味面制食品),菌落總數(實測值:7.3×104,1.2×105,1.0×105,6.1×104,1.1×105CFU/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n=5,c=2,m=104CFU/g,M=105CFU/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不是致病菌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會加速食品腐敗變質,可能危害人體健康。方便食品存在菌落總數超標。說明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10.都安潘姐餅糖攤經營銷售的沃柑,三唑磷(實測值:0.36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2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唑磷屬於中等毒性非內吸有機磷廣譜殺蟲劑、殺蟎劑、殺線蟲劑,具有胃毒和觸殺作用。主要用於棉花、糧食、果樹等鱗翅目害蟲、害蟎、蠅類幼蟲及地下害蟲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三唑磷在柑橘中的最大殘留限量為0.2mg/kg。少量的農藥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農藥殘留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柑橘樣品存在三唑磷超標,可能是由於為快速控制蟲害,農藥施藥量過大,或使用頻率過高,或者沒有嚴格執行農藥停藥期造成。
11.來賓市燕鷗超市有限公司宏都店經營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實測值:0.0778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不得檢出”)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植物生長調節劑,屬低毒農藥。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上述物質的安全性尚無結論,但為確保豆芽食用安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 第11號)中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黴素等物質的豆芽。豆芽使用4-氯苯氧乙酸鈉的情況,原因可能是生產者在生產過程中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產量而違規使用。
12.柳州市翔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合山市匯佳購物中心經營銷售的朱奶米餅(芝麻花生味),黴菌(實測值:3.1×102CFU/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150CFU/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黴菌在自然界很常見。黴菌可使食品腐敗變質,破壞食品的色、香、味,降低食品的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麵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黴菌最大限量值為150CFU/g。糕點黴菌數超標,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黴菌汙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13.河池市金城江區江北市場蔬菜行86號攤譚歡述經營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實測值:0.14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0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14.柳州市柳北區北雀路98-8號勝利商貿城內蔬菜B區商鋪康小龍經營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實測值:0.25m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05m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鎘(以Cd計)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透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階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汙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韭菜和1批次茄子樣品存在鎘超標,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15.柳州市古麗冰糖有限公司生產、柳州市柳南區秀團食品店經營銷售的佰蓮糖白砂糖(400克),色值(實測值:173IU,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150IU)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色值是食糖外觀的理化體現,是評價食糖品質的重要指標之一,是雜質多寡的一種反映,也是生產工藝水平的一種體現。《白砂糖》(GB/T 317—2018)規定一級白砂糖色值標準值為≤150IU。食糖樣品色值不合格,主要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條件控制不好,澄清環節把控不到位,或是產品儲存環境條件較差。
16.玉林市靈龍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北流市易買得副食品經營部經營銷售的夾心蛋糕(428g/袋),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實測值:1.40g/kg,食品安全國家相關標準規定值≤0.5g/kg)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一種廣譜食品防腐劑,對黴菌和酵母菌的抑制能力強。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能被人體完全吸收,並能抑制人體內多種氧化酶,長期過量攝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會危害人體健康。《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糕點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最大使用量為0.5g/kg。糕點超限量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或是計量不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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