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重慶市城市管理局召開《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政策解讀新聞通報會。市城市管理局道橋處處長魏淵對《實施意見》進行解讀。
“十四五”期間,中心城區停車泊位總量年均增長10%以上;路內停車泊位數量控制在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路內停車實現智慧化管理全覆蓋。
同時,《實施意見》提出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提高佔道停車成本促進泊位週轉利用。目前,市發改委於9月29日正式公佈路內停車收費價格調整方案,徵求社會意見建議,擬於11月中旬適時推出施行。
鼓勵相鄰單位、小區互相借用停車泊位
魏淵介紹,近年來,重慶中心城區機動車保有量增長快速。截至2021年9月底已達221萬輛,較去年同期增長9.9%,預計未來中心城區機動車保有量還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緩解“停車難”突出矛盾,今年7月,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心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編制工作歷時一年半,總共包括三個部分,分為總體要求、重點工作以及組織保障。
其中,《實施意見》提出最佳化停車供給結構,推動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嚴格控制路內停車泊位。
在推動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方面,重慶將加大公共停車設施用地、資金、政策支援保障力度,積極推動停車樓、地下停車庫、機械式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
另外,市城市管理部門將會同公安部門對路內停車泊位開展全面排查,撤除不規範、不合理、影響道路暢通的路內停車泊位。建立路內停車泊位定期評估機制,將路內停車泊位數量嚴格控制在停車泊位供給總量的5%以內。
《實施意見》還提出,中心城區將推動停車設施有償錯時共享。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停車泊位非工作時間有償錯時共享,鼓勵相鄰單位、小區利用停車高峰時間差異,互相借用停車泊位;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等經營模式,合理統籌利用企事業單位、居住小區、個人停車設施等資源,提高停車設施使用效率。
路內停車收費新標準擬於11月中旬施行
在新聞通氣會上,魏淵特別介紹了關於停車差異化定價的問題。《實施意見》提出要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合理引導車輛停放,按照國家關於“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交通繁忙區高於外圍區、交通擁堵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綜合區域位置、服務條件、停放時段、供求關係等因素,實行差異化停車收費,提高佔道停車成本促進泊位週轉利用。
目前,市發改委已於9月29日正式公佈路內停車收費價格調整方案,徵求社會意見建議,並擬於11月中旬適時推出施行。
按照徵求意見稿,機動車路內停放服務收費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不足一個計費單位的按一個計費單位計費;跨白天、夜間時段停放的按不同時段收費標準累計計收;不得采取包月、包年等其它方式收費。
路內停車泊位停放時間不足15分鐘的免收停放服務費,超出15分鐘的從始停時間起計費。
在路內停車重點管理區域,白天 (7:30含—20:30含)首小時收費為3.00元/半小時·泊位, 次小時起收費為4.00元/半小時·泊位;夜間 (20:30—次日7:30)收費為2.00元/半小時·泊位, 最高不超過10.00元/次·泊位。
在路內停車一般管理區域,白天 (7:30含—20:30含)首小時收費為2.00元/半小時·泊位, 次小時起收費為2.50元/半小時·泊位;夜間 (20:30—次日7:30)收費為 1.00元/半小時·泊位, 最高不超過5.00元/次·泊位。
另按照《重慶市2021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方案》,新能源汽車在市政道路的路內停車位停放的,每日8時至20時首次停車兩小時內免費,超過兩小時減半收費。
上游新聞記者 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