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你們打算買多少?
付訂金了嗎?
在中消協釋出的
2020年十大消費維權輿情熱點中
“雙11”滿減、津貼、紅包、合併購買等
複雜的計算方式
曾引發消費者吐槽
今年買買買前
不妨先看看各地
市場監管和消費者組織釋出的
消費提示
搶到就是賺到?千萬彆著急囤貨。消費者在“剁手”之前,最好先整理一下家中的庫存,尤其是食品、日用品和化妝品方面,注意檢視數量和保質期,再對自身的實際需求進行評估,將所需物品列好清單,切實根據自身需求合理消費,切忌不要為了“湊單”而購買不需要的商品,避免堆放過期,造成不必要的浪費。
長三角消保委聯盟:警惕“先漲後降”價格陷阱
今年“雙11”大促分為多個階段進行,不同階段的優惠價格可能存在差異,消費者在下單前可以先諮詢客服,多進行價格對比。部分商品頁面顯示的價格優惠需要湊滿幾單才能享受,紅包、優惠券等也會有使用限制,同時一些商家會透過“先漲後降”的套路來銷售商品。
建議消費者仔細閱讀促銷規則,透過多平臺多渠道對比價格,注意區分到手價、尾款價、預售價等計價方式,明確紅包、優惠券的使用範圍和期限,避免落入價格陷阱。
江蘇省消保委:贈品也需合法;確認商品發貨時間再決定下單
促銷期間,不少商家都會贈送大量小樣贈品,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贈品也是商家提供的商品,需要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相應的責任。消費者發現贈品存在問題,也可以依法維權。
預售模式已經成為如今網購的一種重要方式,有些商品預售時間較長。消費者在付定金的時候,應該和商家確認商品發貨時間再決定下單。
上海消保委:選擇可靠平臺 勿點陌生連結
除淘寶、京東、蘇寧等傳統電商平臺“雙11”活動主力外,抖音、快手等平臺近年來也加入到“雙11”直播帶貨的大軍。消費者在觀看直播購物的過程中,要選擇可靠的平臺和值得信任的主播,對於相關的購物連結更要確認其安全性,確保自己的資金安全。
深圳消委會:商品在保價期間降價,消費者可要求商家退差價
消費者在直播間購物買貴了,能退差價嗎?如果消費者在直播間購物時,商家做出一定期限內“保價”的承諾,但購物後所購商品在該期限內降價,此時消費者可要求商家退差價。
直播銷售時,只要賣家允許相關消費者進入直播間,基於銷售相關商品的目的,並對直播間的所有使用者承諾“保價”,都是要約行為,消費者下單並支付價款後,構成承諾,在沒有法律規定的合同無效事由的情況下,消費服務合同便成立並生效,“保價”作為該消費服務合同重要的約定,商家應當按照該消費服務合同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如果商家違反該約定導致消費者“買貴了”,便應退還差價。
其次,直播銷售時,商家若未做出任何“保價”承諾,消費者不能要求商家退還差價,如果覺得“買貴了”,可以申請退貨退款。
江蘇江陰市消保委:這種情況“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 宣告無效
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費者賀女士網購了4件衣服,後來覺得發貨時間長,在商家沒發貨的情況下,提出退貨。對方卻以店鋪內商品頁面中標註了“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為由不予退貨。江陰市消保委要塞分會工作人員調查發現,該網店內所售商品均為家居日用百貨等普通商品,並不屬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及《網路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規定的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範圍。經營者店堂告示“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限制消費者權利,屬於霸王條款,視為無效。
消費者要慎重參加網購預付定金促銷活動,如很多商家透過預付“定金”雙倍抵扣貨款等方式售賣商品,要特別注意“定金”不同於“訂金”,一般情況下,預付的定金是不可以退的。而且網上購物有時會發生規定時間內系統無法付款、訂單被無故取消、定金不予退還等“貓膩”,要謹慎預付“定金”。
江蘇揚州市市場監管局:加強防範,保護隱私
“雙11”電商大促期間,是各類詐騙行為的活躍期。消費者要小心防範各類詐騙如中獎詐騙、退款詐騙、貨到付款詐騙、秒殺詐騙等。不輕易將身份證號、銀行卡號、手機號碼等個人資訊提供給他人,更不能洩露手機動態驗證碼等。同時,一定要透過應用商店下載而不要透過網路搜尋下載APP,防止落入山寨APP陷阱。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12315指揮中心:保留憑證,積極依法維權
注意收集和儲存購物證據,如聊天記錄、購物頁面截圖、促銷活動宣傳頁面等,一旦出現消費糾紛,及時向商家協商處理,也可向網路交易平臺投訴,如不能協商解決,可撥打12315熱線或登入“全國12315平臺”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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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場監管局對30家電商企業開展“規範‘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
10月28日下午,上海市市場監管局會同上海市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召集拼多多、攜程、美團點評、國美線上、小紅書、餓了麼、得物App、盒馬鮮生、叮咚買菜等30家重點電商企業召開“規範‘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行政指導會。要求各平臺採取各種措施,督促站內經營者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 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 不得因促銷降低商品質量;
- 不得藉機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 不得利用直播進行虛假宣傳;
- 不得先漲價再打折;
- 不得刷單炒信、虛構交易、對平臺成交量或成交額進行虛假宣傳。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