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明在家裡是獨生子,父母雖學歷不高,但對他的學習格外重視。只要他學習成績上去了,他要什麼給買什麼。長此以往,吳明養成了任性自私的臭毛病。
可一美掩百醜。每當提起吳明,他父母總是誇誇其談,沒完沒了,炫耀自己兒子學習多厲害。
吳明在父母那種“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思想的影響下,從小學開始,學習就一直不錯。但他倚仗自己發育早,個子高的優勢,經常欺負同學。因此也給父母惹了不少麻煩。
上高中時,班主任老師見他個子高能唬人,學習好有帶動作用,便讓他當了體育委員。
剛開始,吳明的劣跡還沒有表現出來,班裡的工作抓得也不錯,可時間久了,他就狐狸尾巴藏不住了。高二下學期,他就開始追班裡的女生。因此學習成績直線下降。
開家長會時,班主任老師點名批評了吳明,要求家長嚴加管教。
散會後,吳明母親找到班主任李老師,向他保證:一定好好管教自家孩子!
高三上學期,學習相對緊些,吳明的學習成績也開始提升。家長、老師都比較滿意。
可狗改不了吃屎的本性。一次放學的路上,他偶然發現同年級學生楊蕾買了一部款式新穎的手機。便打起了她的主意。
他一直想得到那部手機,可苦於沒有機會。
機會終於來了。一天晚上下晚自習後,吳明見楊蕾獨自一人騎腳踏車回家,便悄悄跟隨其後。當走到僻靜處時,吳明見四周無人,突然加速超過楊蕾後,猛打方向,把楊蕾別倒了。然後假惺惺地幫忙扶車,趁機搶走了她的手機。
手機被搶,沒法交代。楊蕾回家後面無表情,一句話沒說就上床睡了。
一連幾日都是如此,楊蕾家人覺得奇怪,追問楊蕾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楊蕾躲不過去,便將事情全盤托出。
公安局接到報警後,很快就將吳明抓獲。經審訊,吳明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後法院依法判處張行有期徒刑三年。
吳明被判刑後,作為受害者的楊蕾,卻受到了不公正的對待。無論學生還是老師,只要見到她,都在背後指指點點,竊竊私語,議論紛紛。
沒辦法,楊蕾只好輟學,到她父母在東北的一親戚那裡打工去了。
而吳明入獄後,開始自己也感覺是罪有應得,所以沒有上訴。可在監獄待久了,透過一同服刑人員的教唆,他學到了不少推脫罪責、逃避法律制裁的辦法。
於是在服刑一年後,他開始不停地寫申訴信,說自己是被冤枉的。之前所供認的,都是被公安刑訊逼供出來的。
為此法院先後進行了幾次審理,均裁定駁回申訴,維持原判。
但在獄中的吳明,由於懂得的越來越多,開始讓家人四處活動,並託人專門從外地聘請了一名知名律師為其翻案。
律師經過查閱案卷,發現了兩個疑點:一是當初訊問吳明時,有輔警參與記錄;二是案發時現場一片漆黑,楊蕾不可能看清楚就是吳明。
為推翻楊蕾之前的證詞,吳明的律師還一次次不遠千里到東北去找到楊蕾,要求她否認被搶劫之事。而此時楊蕾已經結婚生子,為不影響自己的生活,所以在律師詢問她時,每次都很肯定地說沒被搶劫。
律師拿著這些證據材料進行申訴,最後法院指定重審。重審法院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判決吳明無罪,當庭釋放。
這時,蹲了三年大牢的吳明,一下子像變成了功臣。回家時,村民敲鑼打鼓歡迎他。他則披紅戴花招搖過市。
後來原判法院根據重審判決,給予吳明50萬元的國家賠償。
不知情的人都認為吳明真沒作案,為獲取流量,多家媒體和自媒體人士都前來採訪他。吳明洋洋得意,暗自慶幸自己手段高明。
半年之後,當人們就要忘卻吳明,不再關注他的時候,他卻再次成了焦點人物。由於他獲得不少賠償,財大氣粗,便經常去找小姐。可最後一次去找小姐時,那小姐正感冒發燒,不想做他那單生意。狂妄的吳明哪管這些,覺得反正她是賣淫女,硬生生地還是做了,然後扔下二百元錢大搖大擺地走了。
被強暴後,那賣淫女及時報了警。於是剛剛到家的吳明,又被公安局抓去了。
這次他會不會再鑽“疑罪從無”原則的空子呢?恐怕夠嗆了。因為他不可能每次都那麼幸運。
(圖片來自網路,如有侵權秒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