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瞭解了自己屬於高度敏感者之後,我開始慢慢關注自己,開始換一種角度看待自己和生活。
我發現冥冥中有一種力量一直伴隨著我,儘管我一直沒有察覺。
以前也在介紹高度敏感這個概念的時候簡單說過高度敏感者直覺強大,由於篇幅問題一直沒有細講,今天就以自己的經歷為例,和大家簡單地聊一聊我和我的直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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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愛玲曾說過:
於千萬人之中遇見你所遇見的人,於千萬年之中,時間的無涯的荒野裡,沒有早一步,也沒有晚一步,剛巧趕上了。
你以為那真的是巧合嗎?我是相信緣分這東西的,儘管緣分並沒有降臨到我的身上。可我始終堅信著,史鐵生也曾說過不要因為愛情沒有降臨到你的頭上,就去懷疑愛情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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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喜歡過兩個男生,高中時有一個,大學時也有一個。
喜歡的原因也異常簡單,僅僅憑我的感覺。也就是說生活中幾乎不曾有過任何的交集,我僅僅看過他們幾眼。可能並未說過一句話,沒有打過一個招呼,甚至簡單到另一個人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
我此時腦海中突然想起了茨威格的那篇小說《一個陌生女人的來信》,我是理解那種單戀的滋味的。所以這本書從我看到它的名字時就已經深深吸引了我,也成為了我的最愛。
這種愛隱秘而痛苦,在此我不想詳細說明。
第一個男生,我覺得應該是他的磁場吸引我吧,我在心裡就僅僅覺得我倆在某些方面很像。有些不同於旁人的傻和痴。
幾經波折,三四年後,現在的我們成為了很好的朋友。經過了解之後,發現我們的某些價值觀很像。也很能聊得來,因為像我們這類人在生活中是很難找到能聊得來的朋友的。
經過了解之後,我也早已意識到我們根本是不可能的,只適合於做朋友。我也向他全盤托出,一切說開了之後,我們就成為了很好的朋友。
這也算是我看人準的一個例證吧?
我喜歡看人,我看人更喜歡用直覺。我喜歡一個人,無論異性或同性,也極其簡單,感覺喜歡就主動聯絡,結果事實也證明,我的直覺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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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男生,遠比第一個令我痛苦許多,我至今一提起他心裡還隱隱難受。
這個是今年的事情,就連現在在打字的時候,手指還有些發抖。從小到大這是我第一次為了一個人失去自己的理智。
這一個比第一個還要簡單,第一個畢竟是高中同學,而這個,卻什麼也不是。一切的一切都自始至終只有我一個人在自導自演,一個人的獨角戲。
我知道,我不能怪任何人,這一切也本應由我一人承擔。
我們大一就認識了,因為什麼呢?因為一個課,大班的,來自各個院。可悲之處就在於,我知道他,他不知道我,甚至直到現在我對他來說依然是陌生人。
沒有什麼前因後果,什麼都沒有,沒有說過一次話,僅僅見過幾面,我就記住他了。那個課大二就結束了,後來見面的次數就很少了。在校園裡也偶爾見過他幾面,沒什麼特別的。只是我總是有一種感覺,感覺從他身上看到了自己的靈魂——一個孤獨的靈魂。
三年過去了,各自在兩條永不交叉的平行線中。日子就那樣一天天地過去了。我也沒覺得什麼,我總覺得應該就那樣度過各自的大學生涯,各奔東西。
這種平靜直到今年上半年某一次學校的一個大型活動,按理說已經大三下的我,不應該再去湊熱鬧的。但由於某些原因這場活動從我來到這個學校後,一直沒有舉辦過,這是第一次,我和班裡很多同學都去參觀了。
然後我就看見了他,僅僅看見了那麼一眼。當時也沒覺得什麼,很平常的。甚至下一秒就忘記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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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晚上打算睡覺的時候我就想起了每次看見他的那種感覺,從大一想到現在,越想越睡不著了。我失眠了,我覺得我似乎應該做點什麼,我腦中湧現出一個念頭,我要認識他,我要聯絡他。
奈何連人家的班級姓名都不知道,我們那個班呢是有一個微信群的,可我不知道哪個是他。我還特意去排查了一番,毫無結果。不得不暫時放棄,第二天早上一大早就和我的好朋友去了附近的一個很大的公園。
那天我們玩的超級開心,一直到晚上九點多才回學校,我還匆匆忙忙趕去洗了個澡。
我又想起了那件事,問了一個同學,知道了姓名。加了之後,不久就同意了。
我把前因後果說了一下,很坦誠。聊了挺久的,凌晨左右。
一切本來都很順利,奈何我太心急,就不了了之了。
我覺得我是可以理解自己當時為什麼那麼激動的,我加了微信之後,簡直難以置信。天哪!我們竟然如此相似,我遠遠沒想到。我本來是抱著試一試的心態的,因為快畢業了,不想留下遺憾。試一試也沒什麼大不了的。
看來有時候看人太準未必是一件好事,最起碼這件事對我來說真是這樣。
目前的情況是這樣,他考研,我找工作。我不想打擾,唯有保持距離。
可是老天還要偏偏與我作對,相見不如不見,老天總是讓我看見他,反正對我來說是比較痛苦的。
每次看見他,我都呼吸緊促,心跳加速,且這一切都隨著我們之間的距離而加重。不想見的時候反倒經常遇見。世界很小似的。老天總喜歡這樣捉弄人。我們最近見面的頻率是以前的N倍,這巧合簡直難以解釋。
我要替自己宣告下,我每次都是小心翼翼,竭盡全力與他常去的地點相避免。畢竟難受的是我,反正他都不難受。(他一直沒見過我本人,在網上聊過天,根本不知道我長什麼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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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不用去看,僅僅用餘光隨意往四周一掃,我就能感知到他的存在。我視力極其差,戴著眼鏡依然,可是每當他在的時候,我的眼神卻不可思議,無法解釋的好。
不用特意去仔細看,僅僅是走路的時候隨意一掃,就那樣我就能感知到,我以為是錯覺,我有時會感覺自己有點疑神疑鬼。我不允許自己掃過之後再確認一遍,我就那樣匆匆走過去了。
比如上次悅跑,我本來打算順道去拿個快遞,後來想了想算了,跑完再拿,手裡拿著實在不方便,我也不曾記得快遞是不是很重的柚子了。萬一是的話,那就麻煩死了。這樣一邊跑一邊想,不經意地瞥了一眼快遞門口。就在那一瞬間,我全身的神經輕輕觸動了一下,似乎看到了他的身影。我根本看不清楚,就那樣的一種感覺。
結果幾分鐘之後,事實證明,我那感覺是對的!
我剛走過那裡沒多久,他就從後面趕了上來,顯然他走路比我還快。剛好從我身邊擦肩而過,我們幾乎就肩並肩走了。我心跳得厲害,實在受不了這種煎熬。立即裝作若無其事地差開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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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去圖書館,刷卡進門的時候,抬頭隨意向前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他坐在樓梯上面看書,我頭皮一麻,視線觸到他的那一瞬間,中電似的立馬轉移視線,頭也不回地走向電梯處。我實在是不想看到他,一點都不想。可老天還要捉弄我,不肯輕易放過我。
有次我很不確定,也是那樣的一種感覺,在電梯上,上電梯的那一剎那,看見了綠顏色的衣服。僅僅籠統地方望了一眼,只記得衣服朦朧的顏色,和朦朧的一張臉。根本沒有仔細看向面部就立馬低下了視線,故意撇向一邊。我不允許自己仔細看,與其說是怕自己認錯人,我覺得還是內心深處怕發現自己的預感每次都那麼準。那樣我會因此而放不下。
在電梯裡的那幾秒我能切切實實感到我自己怦怦的心跳聲,那麼響,我不確定到底是我自己聽到的還是感受到的。
有次我為了一件煩心事痛苦不已。獨自一人在圖書館欄杆那塊,有點難受。倚在那皺眉沉思。越想越煩,越想越亂。我又陷入情緒的漩渦了。
不經意地一抬頭,目光隨意往前面一掃。一眼就看見他彷彿正向我走來,旁邊還有一些其他人。我頭腦一緊,立即拔腿就走,離他遠遠的。我知道,他當時往我這邊走,純屬偶然。
可是似乎越是這樣自己越是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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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又看見他了,似乎好久沒看見了。
和朋友聊完之後,心情異常開心。我打算拿完電腦就撤,去教室。但是太渴了想喝杯水,接了水之後,走到圖書館我最喜歡的地方,打算去看看我的可愛的小紅魚兒們,聽著它們在水裡嘴巴一張一合發出的類似啵啵的聲音。
還沒走進小紅魚兒呢,抬頭一眼就看到了他正在我對面坐著看書。看見有人走近,也抬頭看了我一眼,我心虛了,立馬停出了腳步。裝作喝水的樣子,幾秒鐘之後我就轉身走了。
我當時就在想老天這樣安排究竟是何意,還是說僅僅是那麼恰巧?
不過這樣也好,獨自痛苦著自己的痛苦,不打擾任何人。我是極其討厭因自己而打擾到其他人的。
餘生漫漫,只願獨自安然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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