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聽人說:“男孩好,可以傳宗接代,女兒終究是嫁出去的水,別對她太好,會虧。”
說出這類話語的大多都是女性,實在令人可悲,關於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大都體現在母女之間。因為兒子可以傳承姓氏,便忽視了兒女同出一條血脈的事實,在重男輕女的思想頑疾下,出現了許多的悲劇,悲劇之後留下的都是人性之惡,是大多數人無法想象的殘忍。
王銀娥的母親就是這樣一類人,為了兒子的婚事,她甘願背叛女兒、犧牲女兒,親手賣掉了外孫,將女兒作為計劃的道具,卻沒想到當她伸出罪惡之手後,自己也必然遭到法律的制裁。
一、重男輕女思想讓人失去了理智
王銀娥和丈夫呂文法在結婚後生了一個兒子,兒子即將一歲的時候,王銀娥的母親給她打來了電話,謊稱是她的父親重病在身,希望他們抽出時間回家看望。
聽聞這個訊息,王銀娥第二天就急忙和丈夫趕回了老家,八個月大的兒子帶在身邊本是理所應當的事情,可卻沒想到這個決定竟然徹底改變了夫妻倆的人生軌跡。
王銀娥回到老家才發現父親身體並無異常,上了年紀,卻十分有精神,哪裡有母親在電話中說的那般臥床不起,痛不欲生呢?
這顯然就是王母撒下的一個謊言,不過父親沒事,作為女兒的王銀娥便放下了心,雖然對於母親的做法無法理解,但她猜測可能是母親覺得自己太久沒有回家,過於想念才採取了這麼一個方法。
王銀娥的天真想法,卻遭到了現實的迎頭一棒,因為王母另有居心。
原來,此時的王銀娥與丈夫呂文法結婚並沒太久,兩人雖是兩情相悅,但王母對他們的婚姻卻很不滿意,當初之所以同意女兒嫁給呂文法,是打算拿到彩禮就讓女兒與呂分手,而這筆彩禮正好可以用在兒子的婚禮上。
令王母沒有想到的是,王銀娥不僅對呂文法動了真情,還在婚後很快生下一個孩子,這與她的計劃正好相反,也是王銀娥結婚後一直不願歸家的原因。
呂文法的家庭困難,一直未履行當初承諾的彩禮約定,這麼長時間過去了,王母已經到了忍耐的極限,即便女兒生下了孩子,但她的態度卻很堅決,必須離婚,然後另外再嫁。
從王母的計劃中我們不難發現,她是一個蛇蠍心腸的女人,而且可以看出,王銀娥身為親生女兒在家裡的位置很低。在王母的觀念裡,兒子比起女兒重要得多,是典型的重男輕女的頑疾思想,正是這份思想,讓她認為自己理所應當利用女兒,為兒子換來幸福,卻不曾想過,同是血脈相連,王銀娥也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二、為了兒子的婚姻,母親寧願犧牲女兒的幸福
得知了母親的想法,王銀娥大感震撼,然而今時不同往日,王銀娥早已不是那個少不更事的女孩了,作為一個母親、一名妻子,她果斷拒絕了王母的命令。
王銀娥的態度讓王母大感惱火,為了改變女兒的想法,她勒令王銀娥待在家裡不準出門,時時刻刻聽她教訓,丈夫呂文法在這個過程中想要插手,卻礙於王母的威嚴以及當初彩禮的愧疚,一直無從下手,但是被囚禁起來的王銀娥仍是咬緊了牙關,絕不屈從。
王母心裡明白,她這樣的做法維持不了幾天,王銀娥只要不願意,改嫁之事必然遙遙無期,兒子的婚事可不能耽誤,就這樣,被憤怒與焦急衝昏了頭腦的王母,竟然打起了外孫的主意。
為了兒子的結婚錢,王母聯絡了打算買子的女人吳桂嬌,謊稱自己的女兒遭到騙婚生下一個孩子,未來改嫁不太方便,這樣一個巧妙的謊言得到了吳桂嬌的信賴,於是吳支付了14000元,將王的孩子帶去了江西。
等到王銀娥和呂文法發現孩子失蹤後,兩人感覺整片天都塌了下來,他們找遍了鄉下,叫來了不少親朋好友,並且及時報了警,可是兒子彷彿從這個世界消失了一般,連半點蹤跡都沒留下。當時的警方可以判定,兒子大概是被人販子拐了去,出事的可能性較小,這也成了王銀娥夫婦活下去的希望。
兒子的下落不明給王銀娥夫婦的生活帶來了沉重的打擊,他們嘗試過街上發傳單,也嘗試在網路上發訊息,但不足一歲的孩子身體特徵方面沒有什麼可供參考的資訊,加上地域限制的影響,王銀娥夫婦整整找了七年,卻半點收穫都沒有。
不過也正是因為王銀娥夫婦的堅持,才讓事情最終迎來了轉機,有一天,王銀娥得到了警方傳來的訊息,在一起人口拐賣案中發現了她兒子的資訊,這麼多年來,她的兒子一直在江西生活。
三、死不悔改,無可救藥
王銀娥很快便在警方的帶領下到了吳桂嬌的家裡,有了警方的幫助,事情本該非常順利,令人出乎意料的是,當王銀娥去到吳桂嬌家裡以後,卻是先吃了一記耳光,吳桂嬌還對著王銀娥破口大罵起來,這讓在場的所有人都莫名其妙。
在吳桂嬌的證詞裡,她說是王銀娥將孩子賣給了她,明明當初都是你情我願,現在王銀娥卻倒打一耙,實屬可惡。這樣的真相讓王銀娥感到疑惑,也讓警方不明所以,如果王銀娥真想將孩子賣掉,又為何苦苦尋找多年呢?
後來,警方查出責任主要是王的母親,王母犯下的罪惡終於揭曉,吳桂嬌並沒什麼錯。可是這樣的結果是吳桂嬌不能接受的,她在這些年裡對孩子呵護有加,可謂是捧在手裡怕掉了,含在嘴裡怕化了,雖然王銀娥當初不知情,但是吳對孩子傾注的愛,怎麼能忽視呢?
這一場關於孩子的爭奪戰,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才落下帷幕,透過不斷的協商,王銀娥追回了孩子的撫養權,她對吳桂嬌的心情十分理解,且付出了九萬元的賠償,而她的母親也沒有逃過法律的制裁,被判入獄六年。
在獄中,王母卻並未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有所反思,甚至錄口供的時候張口閉口都是關於女兒不孝的悲憤,在她的想法裡,只要女婿願意給她錢,解決了兒子的婚禮,又怎麼會動外孫的主意呢?
王母的一言一字中,體現的都是對於王銀娥的仇恨,哪裡還有母親的模樣?
古人有云“辛勤三十日,母瘦雛漸肥”,母愛本是世界上最偉大的感情,可是放在有心之人身上,卻變得如此廉價,甚至是不值一提。
關於男女之間的判斷,不該靠性別作為依據,女人是撐起家庭的半邊天,同樣可以事業有成,披麻戴孝。
正如亦舒說的,傳宗接代純是一種心態,並無幾個家真正有產業等著男孫來承繼,女生亦並非不能辦事,或是辦得更好,有些家長重男輕女,是找人出氣,是家庭政治。
沒有陰陽,就沒有世界,缺男或缺女,就沒有人類社會,這是一條亙古不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