潔淨車間的裝修規定條款:第4條 建築裝飾裝修。
4.2 牆、柱、頂塗裝工程
4.2.1 本節適用於水性、溶劑型以及防塵、防黴塗料的塗裝工程的施工和驗收。
4.2.2 潔淨廠房塗裝工程的檢驗批應按同類塗料塗飾面積每300m2~500m2劃分為一個檢驗批,不足300m2也應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4.2.3 基層狀況的確認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基層養護應達到設計要求;
2 基層表面平整度、垂直度及陰陽角應符合設計要求;
3 基底應堅實、牢固,不得出現蜂窩、麻面、空鼓、粉化、裂縫等現象;
4 新建築應將建築物表面建築殘留物清理乾淨,並用砂紙打磨;舊牆面在施工前應將疏鬆部分清理乾淨,並應塗介面劑後再補平;
5 當基層使用膩子找平時,應符合設計要求和現行行業標準《建築室內用膩子》JG/T 298的有關規定。
Ⅰ 主控專案
4.2.4 塗裝工程所用塗料的品種、型號和效能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出廠證明、生產批次、合格證書、效能檢測報告和進場驗收記錄。
4.2.5 塗裝基層應符合下列規定:
1 當在混凝土或抹灰基層上施工時,含水率應符合下列規定:
1)溶劑型塗料時,基層含水率不宜大於8%;
2)水性塗料時,基層含水率不宜大於10%。
2 抹灰基層施工應塗刷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塗、起皮、起泡、流墜和有裂縫等。
檢查數量:每檢驗批面積的30%。
檢驗方法:觀察、手摸檢查,抽檢分析。
4.2.6 塗裝工程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塗料顏色應符合設計要求;
2 水性塗料塗裝工程施工不宜在陰雨天施工,環境溫度應控制在10℃~35℃;
3 塗裝前應確認基層已硬化、乾燥,並應符合本規範第4.2.5條的規定;
4 塗裝層應塗飾均勻、粘結牢固,不得漏塗、透底、起皮、起泡和有裂縫。
檢查數量:每檢驗批面積的30%。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手摸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4.2.7 塗裝層與門窗、高效過濾器、燈具、管線等之間的銜接處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銜接處的接縫間隙不得大於0.5mm;
2 應按設計要求進行密封處理;
3 接縫的密封表面應平整、光滑。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
Ⅱ 一般專案
4.2.8 塗裝層質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 顏色應均勻一致;
2 應無砂眼、無刷紋,不得有咬色、流墜、泛鹼、疙瘩;
3 裝飾線、分色線的直線度允許偏差不得大於1mm。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
4.2.9 塗裝層與其他裝修銜接處應吻合,並應介面清晰。
檢查數量: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