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卦圖破解”)
二、象辭破解
【原文】
象辭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一)釋字(詞)
同人
《說文》:“同,合會也。”《墨子·經上》:“同,重體合類;異,不體、不合、不類。”《周禮·百官·大宗伯》:“時見曰會,殷見曰同。”古代諸侯朝見天子,每隔十二年,諸侯一齊來朝見天子叫做“同”。“同”指諸侯不分大小、尊卑,共同來朝見天子。
“同”的本義指按照一定的標準,可合併歸為一類。引申泛指無差別的,有相同、共同的意思。
“同人”就是指平等而無差別的人。在原始共產制社會里,氏族內部的所有成員都處在平等地位,沒有貧富貴賤之別,謂之“同人”,這樣的社會,謂之“大同”。
以類族辨物
指不分辨個體的差別,只分辨不同的類族。原始社會中最小的社會單位就是氏族,而不是由父母子女組成的家庭。
(二)釋象
《同人卦》上乾下離。“乾為天”、“離為火”,故曰“天與火”。“天”所代表的是自然規律;“火”所代表的是人類的活動。“天下有火”象徵著自然規律支配下的人類活動。恩格斯曾說:“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類支配了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和動物分開。”人工用火,在人類進化過程中具有重要的意義,使人類最終脫離了動物而成為了人。故“天下有火”反映了原始社會人類的生產、生活狀況。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的第一種社會形態。在原始社會里,沒有私有觀念,也沒有高低貴賤的等級觀念,所有的財產歸氏族公社集體所有,氏族成員除因年齡、性別的不同,而有一定程度的社會分工外,都是處於平等的地位。在同一氏族裡,大家都是同樣的人,故曰“同人”。
《同人卦》一柔居中正之位而五剛共之,形成了以一柔為中心,眾剛共之的格局,這正是母系氏族公禮以女子為中心的社會特徵。《易》以獨為貴,《同人卦》獨柔居中,故成為全卦的中心。《同人卦》六二以獨柔為中心為貴,故其它眾剛爻皆應之,成為沒有高低貴賤,無差別的、平等的類族。母系氏族公社是原始社會的最初形態,一個母系氏族公社有一個共同的女祖先,由於全體氏族成員只能確認各自的生母,所以成年婦女都一代一代地成為確定本氏族班輩世系的主體。我國古代很早就有嚴格的姓、氏區別,人們的姓是標誌所由出生的血緣關係,這種血緣關係最初是由女姓來確定的。所以一些古老的姓,如姬、姜、嬴、姚、妟等等,大多從女,這正是母系氏族的遺制。母系氏族社會以氏族為社會基本單位,為一個類族,氏族成員沒有高低貴賤貧富之分,都處於平等的地位,所以只分辨不同的類族,而不分辨個體差異,故曰“以類族辨物”。“以類族辨物”就是指不以個體差異為分辨,而只以不同類族為分辨,每個個體都是相同類族中平等的一員。
(三)義理:
《同人卦》反映的就是原始社會中的公有制和人人平等。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講信修睦,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男有分,女有歸。貨,惡其棄於地也而不必藏於己;力,惡其不出於身也,而不必為己。是故謀閉而不興,盜竊亂賊而不作,故外戶而不閉,是謂‘大同’”。大同社會,人與人之間都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的差別,人們只以不同的氏族來區分類屬,最小的社會單位就是氏族,一切財物歸全體氏族成員共同所有,故象辭曰“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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