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阿里、順豐、華為、京東都在靈活用工嗎?”
在2020年大環境影響和政策的雙重加持下,我國的“靈活用工”可以說是遍地開花。除了大家所熟知的“透過共享員工形式租用餐飲行業員工”的盒馬、以及“靈活用工”大戶順豐之外,沃爾瑪、星巴克、肯德基等行業巨頭,也都已經開始廣泛使用“靈活用工”。
眼見靈活用工已成大勢,許多中小企業紛紛跟上,卻總有聲音說大家是在“盲目跟風”。
對此,有老闆在自己的朋友圈直面了這一質疑:
靈活用工:既受法律認可,也有政策支援
自去年以來,總是時不時地就會有一些知名企業佈局靈活用工的新聞出來,而這樣的新聞到了今年尤為密集。究其原因,主要還是在於兩點:
一是當前的靈活用工正擁有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援,採用靈活用工,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意味著乘上了國家政策的“東風”;二是作為一種新型的用工模式,靈活用工幫助企業“降本增效”的能力已經得到了驗證,所以獲得了眾多企業的認可、成為了他們共同的選擇。
雖然很多人都已經知道了,但這裡還是需要明確一點:靈活用工在我國是受法律認可的。
一方面,《勞動合同法》允許非全日制用工,在法律範疇,靈活用工是被完全認可的用工方式。另一方面,疫情以來靈活就業模式下的共享用工、靈活用工等模式受到了多方的關注和認可,國家各部委相繼釋出了靈活就業相關指導檔案及政策,其中重點就體現在了靈活就業數字化和靈活就業保障上。
這裡僅列舉幾個相關的重量級檔案:
2020年7月15日
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等十三部門聯合釋出《關於支援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啟用消費市場帶動擴大就業的意見》。明確提出支援微商電商、網路直播等多樣化的自主就業、分時就業。大力發展微經濟,鼓勵“副業創新”。支援建立靈活就業、“共享用工”服務平臺。
2020年9月21日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提出鼓勵發展新就業形態,支援靈活就業,加快完善相關勞動保障制度。指導企業規範開展用工餘缺調劑,幫助有“共享用工”需求的企業精準、高效匹配人力資源。
2021年3月13日
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透過的《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正式公佈,提出要建立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全面清理各類限制性政策,增強勞動力市場包容性。健全共享經濟、平臺經濟和新個體經濟管理規範,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許可、資質資格事項,支援平臺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
2021年8月23日
國務院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提出支援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發展。破除各種不合理限制,建立促進多渠道靈活就業機制,支援和規範發展新就業形態。鼓勵傳統行業跨界融合、業態創新,增加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就業機會。
對於社會整體發展來說,靈活用工利用分散的勞動力有利於填平供需的缺口與不均衡,提升社會執行效率,降低企業風險,創造出更多彈性就業機會。所以國家對於“靈活用工”的態度是很明顯的鼓勵與支援。
而在國家大政方針的引導下,多地政府部門也都陸陸續續開始推行“靈活用工”,北京、深圳、浙江、天津等地從用工形式、用工管理、保障機制、預防糾紛等方面都給予了靈活用工政策支援。
乘著國家政策的“東風”,解決企業管理的難題
前面有提到,在有國家政策支援的同時,靈活用工幫助企業“降本增效”的能力已經得到了驗證。有研究表明,採用了靈活用工的企業,人員在工作中的拖延現象大幅度減少,工作效率提升了約3成。
這是因為靈活用工的形式會讓企業把重心集中在創新發展核心業務上,讓個人把重心放在及時、高質量地完成工作上,類似僵化管理、無效會議等低效問題大大減少,一些組織流程在此模式下也會精簡,從而實現企業運營整體效率提升。
區別於傳統的用工模式,靈活用工還能夠釋放企業複雜的人員管理壓力(如激勵、留人等),同時還能用來解決企業突增的、週期性的、季節性的人員需求,打破用工地域、用工時間的限制,從根源上解決企業用工難和貴的問題,切實的幫助企業節省用人成本。
整體看下來,既有國家政策的“東風”,又能切實地解決企業難題。對適合的企業來說,“靈活用工”這陣風,的確是沒有不跟的理由。
不過需要提醒的是,企業也別因為看到了機遇就一時“上頭”。對於企業來說,借力政策很重要,選擇一個靠譜的靈活用工平臺也很重要。
近一年來,已有多個靈活用工平臺接連暴雷,靈活用工行業涉案高發已經引起監管關注,多地稅務系統也進入嚴監管狀態,靈活用工業務的風險管控環節已成為重中之重。
所以企業在選擇合作方時,最好選擇一個具有委託代徵資質、有真實業務支撐、有嚴格風控體系、有稅務專家的專業可靠的平臺。否則“乘風”不成反受損,就得不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