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梁犯法被逮捕,關押在櫟陽縣。項梁託蘄縣獄掾曹咎寫信給櫟陽縣獄掾司馬欣,讓司馬欣網開一面,而項梁最後被免罪。這是史書上記載的,其他請託違法,四處賄賂的事而史書不載的數不勝數。
項梁是楚國大將軍的兒子,是秦朝所忌諱的人,當時可能犯的還是造反的罪。司馬欣一個獄掾如此小的官都可以幫他脫罪,其他位高權重的人想要謀取私利,誰能約束他們呢?
法越密集,則官吏得權更重;重刑越多,則賄賂更為盛行。朝廷的權力反而全部集中到了官吏的手中。
南陽郡大家族劉氏(此或許便是光武帝劉秀家),其家人每多犯法,而王莽不能因法拘捕他們,都是法密而吏權重的原因。
這裡朝廷設定重的刑法,那邊卻行賄而處罰甚輕。法密如牛毛,而可以東西相竄來脫罪。因循相襲,進而上下相互矇蔽,最後導致藏匿鉅奸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