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長安縣灃西新旺村西周制骨作坊遺址
《考古》1992年11期 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
1989年,我隊在馮村磚瓦廠取土區內發現很多有加工痕跡的骨角料。為了搶救文物,我隊於1990年秋在此處進行了考古鑽探和發掘。這次發掘的具體地點位於新旺村西南約650米處,緊貼馮村磚瓦廠北取土區的東邊。共開4X5米的探方兩個,在挖到西周文化層後,為了統一地層和工作進度,我們將兩方合併成一個探方,統一發掘。本遺址的主要文化堆積為西周制骨作坊遺蹟,現將這次發掘的收穫簡報如下。
一、地層堆積與文化遺遂
這次發掘的文化堆積比較豐富,包含有地層和灰坑。地層堆積很厚,最深處距地表達4.48米,現以T1、T2兩方的西壁為例介紹地層如下(圖一)。
第1層:耕土層,厚0.32—0.4。米。
第2層:黃土層,厚0.34-1.24米,質地較硬,含漢唐的磚頭、瓦塊、瓷片等,為漢唐層。
第3層:褐灰土層,厚0—0.60米,質硬,含少量料薑石及陶片、骨料。
第4層:灰土層,厚0-0.72米,質地鬆軟,含較多的陶片、骨料。
第5層:褐土層,厚0—108米,質硬,含少量的陶片、骨料。
第6層:灰土層,厚0—0.72米,質地鬆軟,夾有黑炭點和燒上塊,含有豐富的陶片及骨料。
第7層:褐土層,厚0—0.76米,質硬,含有少量的陶片.很少見骨料。
從各層所出陶器分析,第3-7層都屬於西周晚期時代範圍內。它們之間的分期意義不明顯,應是一個骨料坑堆積內的各小層次。
這次共清理灰坑三座,未發現其它遺
Hl開口在第5層下,長方形.長2.8米,寬0.96米,深0.54米,底部平整,坑內堆積為灰土,質地鬆軟,包含有豐富的陶片和骨料。
H2開口在第5層下,打破H1,形狀為不規則形,口小底大,呈袋狀。口長2.60、寬1.66米;底長2.80、寬0.80-2.32米,底部呈斜坡狀,西高東低,坑深在0.44-1.20米之間(圖二)。坑內堆積為青灰土,質地鬆軟,包含有豐富的陶片和骨料。
H3開口在第7層下,形狀為不規則的橢圓形,底部呈鍋底狀,長7.24米,寬4.00米,深200米。坑內堆積為黃褐色土,質地較硬,包含有少量的陶片,基本上不見骨料。
分析這三座灰坑所出陶片,可確定它們的年代都屬於四時晚期。
二、遺物
1骨料及制骨工藝的初步觀察
在兩個探方內共出土骨料150餘斤,其中約三分之一,經中國科學院古脊椎動物與古人類研究所祁國琴老師鑑定,結果為牛骨佔67.8%,鹿骨佔10.27%,豬骨佔1.03%,馬骨佔0.34%,其它不能鑑定到科以下的哺乳動物骨頭佔20.55%(見附錄).
從各種骨頭下腳料、骨坯、成品及其痕跡觀察,我們可以瞭解到西周製造骨器的大致工序:首先是選料取材,所取骨材部位都是大型動物的四肢骨,如肱骨、股骨、尺骨、脛骨等,及鹿角、少量的肩胛骨、肋骨。這些部位的骨頭粗壯順直,骨質壁厚,利用率高,易加工。然後對這些骨材進行加工。第一步,去其無用、取其有用部分。對於四肢骨,鋸掉兩端的骨結部分(圖三,1),取其中間的順亙部分(圖三,4),從斷面上可看到斜向的鋸痕(圖三,1);對於鹿角,鋸去尖端或枝叉及極部(圖三,2),取其中間部分,被鋸去的鹿角尖是否再被利用,我們不得而知;對於肋骨,鋸去兩端,取其中間直的部分;對於肩胛骨,則取其邊緣及脊部骨質厚的部位(圖三,3)。第二步,將所取的骨角段首先從中間分成兩半,然後再分別加工成骨條。這一步的加工方法有鋸和劈,其中以鋸為主,因為鍋可以更主動地得到自己所要求的骨條,而劈則往往因骨頭的紋理走向影響,得不到自己所要求形狀的骨條,在被鋸下的骨條和下腳料的兩側往往可看到斜向的鋸痕(圖三,4、5、6),在個別的肋骨踹上也能看到縱向鋸槽。在鋸骨條時,一般從兩端向中間鋸,所以在匯合處常常因不能完全重合而形成錯稜和鋸槽(圖三,5)。
對骨料的取材,根據充分利用的原則,往往直到最後實在取不到成形的骨條為止,那些因取材而最後變成尖狀的下腳料,有些可能就被作為骨錐使用了。第三步,將方稜形骨條加工成近圓的細條,這一步的加工方法可分刮削和鋸鏗兩種,其中刮削的骨條表面紋理一般是直的走向(圖三,7),而鋸鏗的骨條表面紋理則為斜走向,且紋路細密(圖三,8、9、10),這一步已使骨坯基本成形,個別需要加工出骨帽的,也製成料坯,等待進一步的精工細刻(圖三,9)。第四步,對器坯深加工,即打磨光滑,尖端磨細,這樣一件骨器就製成了(圖四,12、13)。在製成品中,如骨笄分為長、短兩種,我們認為這應是對不同型別骨料的不同利用的結果。從取材、加工和成品看,西周手工業工人做到了合理取材、充分利用。
這次發掘雖未直接發現制骨工具,但從骨料、骨器上的痕跡觀察,至少應有刀、鋸和磨石。
2.骨器
本遺址文化堆積的內涵主要是製造骨器後的廢料,所以成品不多,有些是成品的殘體。
骨笄數量較多,其中有很多是殘件,可分為兩型。
A型:7件。釘子狀,圓錐體,平頂尖頭。標本⑥:4,長16.5釐米(圖四,13)。標本⑤:6,長9.6釐米。
B型:1件。標本H3:2,扁平體,尖頭,尾部收縮成柄狀,長16.4釐米,寬0.8釐米(圖四,14)。
骨針2件。體形細長,標本④:3,圓體,尾部扁平,長9.1釐米(圖四,15)。
骨鏃可分兩種。一種鐮體為圓柱形,鋒端圓尖,尾部漸收,標本⑤:4,長5.2釐米,直徑0.75釐米(圖四,5)。一種傲體為三稜形,鋒端尖銳,尾部為圓錐形,標本⑥:3,通體長6.5釐米(圖四,7)。
骨鏟2件。標本④:5,長條形,刃寬尾寧,中間低凹,弧形刃,長1L4釐米,中部寬2釐米(圖四,8)。
骨笄帽飾1件。已殘。標本⑤:2,圓柱體,頂部有一方帽,中間有凹樺,距頂帽1-1釐米處有一方形格,殘長3.1釐米,帽和格為L3釐米見方(圖四,10)。
骨片飾1件。已殘,標本④:2,長條形,扁平狀,殘長6.5釐米,寬1.6釐米,厚0.31釐米,中間有一排孔,原楔有一排骨釘(圖四,4)。根據陝西張家坡西周墓葬資料分析,這件遺物可能是一種盔甲部件。
3.陶器
這次發掘的陶片中,夾砂陶佔55.7%,泥質陶佔44.3%。夾砂陶中,主要是灰陶,佔全部陶片的44.4%,其次是褐陶,佔7%,其餘有極少量的紅陶和黑陶;泥質陶中,主要也是灰陶,佔全部陶片的42.1%,其次為黑陶,佔1.1%,其餘有極少量的紅陶和褐陶。夾砂陶中,繩紋佔絕大多數,為全部陶片的53.4%,其中又以中繩紋最多,其次為素面陶,佔2.1%,其餘有極少量的篦紋;泥質陶中,素面陶佔絕大多數,佔全部陶片的25.4%,其次為繩紋,佔13.2%,其中,中繩紋和細繩紋都比較多。再其次為弦紋,佔5.3%。還有極少量的附加堆紋、篦紋等。
器類包含有鬲、盆、豆、罐、盂、甗、甕、器蓋等。
鬲夾砂質,飾繩紋,一般都為灰陶,可分為兩型。
A型:34件。圓唇卷沿,高領分襠,疙瘩足。標本⑤:9,口徑18釐米,寬20釐米,高20釐米(圖五,2)。標本H3:5,紅陶,肩部較明顯,口徑12釐米,肩稍窄於口沿(圖五,16)。標本H2:5,口徑25.6釐米,肩徑寬於口徑(圖五,10)。標本④:8,寬口沿,明顯外卷,口徑20.8匣米(圖五,13)。
B型:381'牛。侈口方唇,上折沿,沿寬且往往有凹弦紋,連襠,足不明顯。標本⑤:10,底近平,口徑15.39釐米,腹徑15釐米,高9.9釐米(圖五,3,)。標本⑤:19,口徑22.8釐米(圖五,9)。
盆9件。無完整器物。從口沿看,一般為泥質灰陶,折沿,素面。標本⑥:6,口徑31.75釐米(圖五,12)。標本⑤:24,侈口折沿,方唇,口徑27.6釐米。
豆16件。無完整器物。一般都為泥質灰陶,淺盤,喇叭口形柄,柄上往往飾一圈凸稜紋,如標本③:2(圖四,2)。標本⑤:11,方唇,外飾弦紋,口徑20.8釐米(圖四,1)。標本H3:8,圓唇外飾弦紋,口徑15.3釐米(圖四,3)。
盂一般為泥質灰陶,肩部飾弦紋,從口沿的差異性看可區分為兩型。
A型:19件。方唇,沿折角較小,沿折處有微凸的稜。標本H3:3,口徑24.8釐米,肩徑21.6釐米,底徑9.6釐米,高14.6釐米(圖五,6)。標本Hl:3,口徑23.6釐米(圖五,14)。
B型:5件。圓唇,沿折角較大,沿面平整,標本H2:l,口徑17.55釐米,肩寬17.4釐米,高約13.5釐米(圖五,7)。
罐無完整器,從口沿統計,有12件。能看出基本形狀的主要是一種小口罐。標本H2:2,敞口,平沿,細頸,圓肩,肩部飾弦紋,口徑13.28釐米,頸徑8.4釐米,肩寬22.4釐米(圖五,1)。
甕無完整器,器形都很厚重,共10件。可分為兩類。一類為小口甕,8件。夾砂陶。標本⑥:5,卷沿方唇,紅陶,口徑16.8釐米(圖五,15)。標本⑤:14,平沿方唇,灰陶,口徑20.4釐米(圖五,8)。另一類為大口甕,2件。標本⑥:10,泥質灰陶,方唇平沿,飾間斷繩紋,口徑37.5釐米(圖五,5)。
甗8件。無完整器。標本H3:4,夬砂紅陶,卷沿圓唇,沿部有凹痕,飾繩紋,口徑32.8釐米,腰徑16.8釐米(圖五,4)o
器蓋5件。無完整器。標本⑤:12,泥質灰陶,沿部有子母口,表面飾弦紋,口徑19.6釐米。標本@:13,泥質灰陶,沿部有子母口,表面飾星狀刻劃紋,篦紋和絃紋(圖五,11)。
4.其它
銅鑿1件。標本H3:l,通體為三稜形,弧形刃,長5.5釐米,寬0.7釐米(圖四,11)。
銅鏃1件。標本⑥:2,柱脊,薄翼,三角形,全長5.5釐米(圖四,6)。
煤精璜1件。標本⑥:1,半圓形,內緣厚,外緣薄,寬1釐米(圖四,9)。
陶圓餅2件。由陶片製成,近圓形,周邊光滑,直徑3.5釐米左右。
三、結語
根據對各地層所出器物進行的型別學分析研究,我們認為這一遺址的時代屬於西周晚期階段,如A型、B型鬲,豆,A型、B型盂等器物同我隊以前在張家坡墓地發掘的西周晚期厲王前後的同類隨葬品非常相似①。結合本遺址的地層和器物分析,上、下地層間無明顯的分期意義,故我們將它們全都歸入西周晚期這一歷史階段內。
透過對該遺址所出骨囂半成品、成品及廢料的觀察,我們認為這是一個主要製造骨笄、骨鐮類物品的專業作坊,它們所採用的骨料和工藝程式同扶風雲塘西周制骨作坊基本一樣,即骨料以大型動物的四肢骨和麗角為主,同時,少量使用肋骨和肩胛骨,工藝程式首先是選材,然後經鋸割、削鏗、磨光、雕嵌製成成品②。這次安掘所出骨料中,牛骨佔絕大部分,推測當時牛已成為畜養的主要動物之一;鹿佔有相當比例,說明當時狩獵仍是人們日常的生產活動之一;馬在西周墓葬和祭祀坑中大量出現,而在此處則很少見。
這次鑽探和發掘都未發現房子遺蹟,根據現場情況,我們推測它已被馮村磚廠取土所破壞了。儘管如此,這個作坊的發現對於我們全面瞭解整個灃西遺址的西周城市佈局還是具有一定的意義。過去我隊在張家坡曾發現西周的制骨作坊遺蹟③,這次的發掘增加了新的、詳細的資料。我們知道,手工作坊是一個大型古代遺址、尤其是城市遺址的一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尋找更多更好的各類手工業作坊遺址,進而研究津西遺址的作坊佈局將是今後的一項重要工作。
整個灃西遺址從現地貌看,存在南北兩塊高地。北高地從張家坡西經馬王村、客省莊到洋河邊,高地上分佈有墓葬區、灰坑及官殿基址,過去的工作主要集中於此;南高地從馮村到新旺村,過去的工作較少。解放前,在新旺村附近就曾不斷出土青銅器,解放後,也陸續出土了幾批重要的銅器窖藏。1973年村北出一鼎一盂,鼎通高達85釐米,口徑63釐米01967年村西北出一盂一匝,盂即遅盂,其銘文記述了內小臣遅替太后擇選官女之事⑥。1980年春,村邊出史惠鼎、設各一件,為周王朝史官惠所作之器③。1982年村南出土一大一小兩件銅鼎,大鼎通高達74釐米,口徑55釐米,重54公斤⑦。1979年村附近出土三鼎一壺,器存西安市文管會⑥。通觀這些銅器窖藏,所出器物形體厚重,銘文內容和作器者都與王室有密切關係,據此推測這一地區在洋鎬西周遺址中,應是一引人注目的地方。這次制骨作坊的發掘,又為我們今後在這一地區的工作添加了一條重要線索。
執筆者 徐良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