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動計劃(2021-2025年)》日前出臺,《行動計劃》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聚焦城市建成區存量空間資源提質增效,不搞大拆大建。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10000戶申請式退租和6000戶修繕任務,實施100萬平方米危舊樓房改建和簡易樓騰退改造,力爭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億平方米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基本完成134個在途城鎮棚戶區改造專案,完成30000戶改造任務。
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一萬戶申請式退租
《行動計劃》提出,實施城市更新行動,聚焦城市建成區存量空間資源提質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鎮棚戶區改造外,原則上不包括房屋徵收、土地徵收、土地儲備、房地產一級開發等專案。城市更新行動與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進行有效銜接,規劃利用好疏解騰退的空間資源。
《行動計劃》包含六大專案型別。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申請式退租和保護性修繕、恢復性修建方面,堅持“保障對保障”原則,推動老城平房區保護更新,恢復傳統四合院基本格局。持續推進平房(院落)申請式退租,拆除違法建設,合理高效利用騰退房屋,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環境。實施保護性修繕和恢復性修建,打造“共生院”,探索多元化人居環境改善路徑,引導功能有機更替、居民和諧共處。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區平房(院落)10000戶申請式退租和6000戶修繕任務。
老舊小區改造方面,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按照自上而下下達任務和自下而上申報專案相結合的方式,實施老舊小區改造。可根據居民意願利用小區現狀合法房屋和公共空間補充公共服務設施,鼓勵利用空閒地、拆違騰退用地及地下空間等建設便民服務設施。重點做好核心區老舊小區改造。積極有序推進既有多層住宅樓加裝電梯。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力爭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億平方米老舊小區改造任務,重點推進本市500萬平方米抗震節能綜合改造任務、3100萬平方米節能改造任務及群眾改造意願強烈的改造專案,配合做好6000萬平方米中央單位在京老舊小區改造任務。
到2025年實施100萬平方米危舊樓房改建和簡易樓騰退改造
危舊樓房改建和簡易樓騰退改造方面,對危舊樓房和簡易樓進行摸底調查,建立臺賬,分類制定改造方案。對符合規劃要求的危舊樓房,允許透過翻建、改建或適當擴建方式進行改造,具備條件的適當增加建築規模,配齊廚衛設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間、騰退空間和閒置空間補建配套設施。對不符合規劃要求、位於重點地區和歷史文化街區內的簡易樓,鼓勵居民騰退外遷,改善居住條件。危舊樓房、簡易樓要透過改建、騰退改造引入規範化、市場化物業管理機制。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實施100萬平方米危舊樓房改建和簡易樓騰退改造。
老舊樓宇與傳統商圈改造升級方面,鼓勵老舊樓宇改造升級,滿足科技創新、金融管理、商務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需求。提升建築設計水平和建築效能,致力打造安全、智慧、綠色的智慧樓宇。深入挖掘存量閒置老舊樓宇,鼓勵將其改造為城市執行服務保障人員宿舍和公寓,促進職住平衡。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重點推動500萬平方米左右低效老舊樓宇改造升級,完成22個傳統商圈改造升級。
到2025年完成30000戶城鎮棚改任務
低效產業園區“騰籠換鳥”和老舊廠房更新改造方面,積極支援既有低效產業園區更新,利用騰退空間建設產業協同創新平臺,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建立產業園區規劃使用性質正負面清單制度,疏解非首都功能,發展新產業、新業態,聚集創新資源、培育新興產業。充分挖掘工業遺存的歷史文化和時代價值,完善工業遺存改造利用政策,引導利用老舊廠房建設新型基礎設施,發展現代服務業等產業業態,補充區域教育、醫療、文體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旅遊、文娛、康養等新型服務消費載體。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有序推進700處老舊廠房更新改造、低效產業園區“騰籠換鳥”。
城鎮棚戶區改造方面,以改善群眾居住條件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實現在途專案逐步銷賬。嚴控改造範圍、標準和成本,新啟動一批群眾改造意願強烈的城鎮棚戶區改造專案。充分利用棚改專項債,研究資金統籌平衡機制,推進專案分期供地,實現滾動開發。統籌安排安置房建設時序,將水、電、氣、熱等市政基礎設施與安置房同步規劃建設,確保被拆遷人員按期得到安置。目標任務為,到2025年,基本完成134個在途城鎮棚戶區改造專案,完成30000戶改造任務。
制定各街區更新計劃 制定站城融合城市更新專項計劃
《行動計劃》還列出了專案實施路徑,包括以街區為單元統籌城市更新,制定各街區更新計劃。統籌推進街區內平房(院落)、老舊小區、老舊樓宇、老舊廠房等更新改造,促進生活空間改善提升、生產空間提質增效。加強街區城市修補和生態修復,推動街區整體更新。
同時,以軌道交通站城融合方式推進城市更新。加強軌道交通場站與周邊用地一體化規劃及場站用地綜合利用,實現軌道交通特別是市郊鐵路建設與城市更新有機融合,透過軌道交通場站一體化建設,帶動周邊存量資源提質增效。制定站城融合城市更新專項計劃,結合軌道交通、市郊鐵路重點專案,建設軌道微中心,促進場站與周邊商業、辦公、居住等功能融合,補充公共服務設施,創造更優質的開放空間,增加地區活力,提升城市品質。
此外,統籌推進重點專案建設與周邊地區城市更新,結合城市重點公共設施建設,梳理周邊地區功能及配套設施短板,研究提出更新改造範圍和內容。結合重點專案建設,推動周邊地區老舊樓宇與傳統商圈、老舊廠房與低效產業園區提質增效,促進公共空間與公共設施品質提升。
研究制定成立市、區城市更新平臺公司 設立城市更新產業基金
城市更新行動政策清單同時出臺,22項政策均明確了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綜合類政策包括制定完善老舊廠房、低效產業園區產業引導、激勵等配套政策,研究制定傳統商圈改造促進商業消費升級和加快形成新業態、新消費模式的相關支援政策,制定完善利用城市更新改造空間開展經營性活動的經營許可審批措施,研究在商務區、科技園區、產業園區以及交通樞紐等周邊區域,推進非居住建築改建租賃型職工宿舍、公寓相關政策等。
規劃類政策包括,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以規劃街區為基本單元,梳理地區資源和存在問題,明確街區單元更新任務,整體策劃街區更新規劃綜合實施方案,研究制定城鄉建設用地功能混合相關政策,鼓勵地下空間多用途複合利用,以軌道交通場站周邊為重點,梳理存量資源,研究制定城市更新專案整合捆綁實施規則和路徑等政策,探索軌道交通場站一體化改造建設等。
建設管理類政策包括研究制定直管公房申請式換租政策,研究制定老舊小區綜合整治配套政策,編制“十四五”時期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規劃等。資金類政策包括,出臺老舊小區綜合整治引入社會資本的指導意見,明確社會資本參與方式、財稅和金融支援、存量資源統籌利用、簡化審批、監督管理等內容,研究制定成立市、區城市更新平臺公司意見,設立城市更新產業基金,鼓勵銀行、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積極參與,廣泛引入社會資本等。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澤偉
編輯/崔毅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