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28日,一位逃亡了近30年的64歲的澳洲男子Darko Desic在自首後,被判處額外兩個月的監禁。
疫情期間,悉尼全面封鎖,這使得Desic陷入失業並無家可歸的困境。上個月他因此不得不向澳大利亞警方自首,並承認在1992年自己從Grafton監獄越獄的事實。
據悉,Desic本身是南斯拉夫人,上世紀90年代因為躲避兵役逃到了澳大利亞。1991年,他因非法種植大麻而被判處3年零8個月的監禁。然而入獄後的他,因為害怕刑滿釋放後會被遣返,並面臨新一輪的牢獄之災,Desic決定越獄。
1992年8月,在謀劃了13個月後,Desic在一個夜晚開始了自己的越獄行動。由於當時監獄的守衛並不是特別嚴格,他靠著從車間偷來的鋸子鋸斷了牢房的柵欄,從窗戶離開,而後又用斷線鉗在監獄的圍欄上破開一個洞,隨即成功越獄。
越獄後的Desic很快從格拉夫頓逃到了悉尼,並在悉尼北部海濱安頓了下來,靠著給人上門打零工過日子。30年裡,他一直過著平靜又低調的生活。
然而,疫情打破了他的美夢。
日益嚴重的疫情讓悉尼開始實行全面封鎖,出不了門,Desic的零工生涯也隨之走到了盡頭,而上了年紀的他不復年輕時的競爭力,之後怎麼也沒能找到一份工作。最後,Desic甚至連落腳的地方都沒有了,只能被迫在海灘上找地方過夜。這樣堅持了幾天後,64歲的Desic再也忍耐不下去了。於是他在9月12日向悉尼警方自首,結束了自己近30年的逃亡。
自9月中旬自首以來,Desic一直被拘留在監獄。他對自己29年前越獄的事實供認不諱,判決下來後,他將被送回監獄以服完他原先因供應大麻而被判入獄33個月的剩餘14個月時間,此外再增加因越獄逃走而額外的2個月監禁。
然而,逃亡30年卻僅面臨2個月的額外監禁,這一結果也引發了一定的爭議。
檢察官斯科特·威廉姆斯就呼籲對Desic判處完整的刑期,而不是輕輕鬆鬆的2個月。據澳大利亞法律,越獄最高可判入獄十年。為了防止其他犯人效仿越獄,應清楚地表明“不管被抓的時候已經時隔多久”都將受到懲罰,這是有必要的。
但Desic的辯護律師McGirr說,30年的逃亡生活裡,Darko Desic一直安分守己,他打雜工的社群也非常愛戴和敬重他。而且,他本人實際上也一直生活在可能隨時被捕的負擔之下。
治安法官詹妮弗·阿特金森也表示,自從Desic上一次被定罪以來,幾十年過去了,他已經改變了。而且,他顯然對其工作的社群產生了重要影響。
目前,澳大利亞邊防部隊已寫信給Desic,稱他將在服完刑期後被驅逐出境。不過,目前尚不清楚Desic出獄後會被驅逐到哪個國家。
武漢晨報實習記者 張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