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之前,中國民眾一直都遵守著傳統的婚姻觀念。20世紀初,甲午戰爭的失敗激發出留日潮,大量青年奔赴日本,學習西方文化,所謂婚姻自由的新觀念,就是由他們帶回中國,也終於邁出了在報刊上公開徵婚的第一步。
1902年6月26日,天津《大公報》上就刊登一則徵婚啟事,亦是中國歷史上首則:“今有南清志士某君,北來遊學。此君尚未娶婦,意欲訪求天下有志女子,聘定為室。其主義如下:一要天足。二要通曉中西學術門徑。三聘娶儀節悉照文明通例,盡除中國舊有之陋俗。如有能合以上諸格及自願出嫁又有完全自主權者,勿論滿漢新舊、貧富貴賤、長幼妍媸,均可。請即郵寄親筆覆函,若在外埠能附寄大著或玉照,更妙。信面寫AAA,託天津《大公報》館或青年會二處代收。”
《大公報》,創刊時間為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6月17日,也就是說,僅僅10天之後,就刊登了中國最早的徵婚廣告。
這則徵婚啟事大致要求,只要是符合不纏足、有文化、遵西禮這三個要求的女子,不論是否其他民族、出身、家庭與長相等都沒有關係。在那個年代,發表出一篇這樣的啟事,被視為爆炸性的新聞,並引領了一股新潮流。一個月後(7月27日),上海《中外日報》又再次刊登了這則徵婚啟事,還為它重新起了個更醒目的標題:《世界最文明之求婚廣告》。
適逢當時女權主義逐漸形成,一位著名平權先驅、同樣也到過日本留學的林宗素,看到這則廣告後,就馬上給《中外日報》寫了信,抨擊了徵婚者隱姓埋名,認為侮辱了婦女。
林宗素在信中提到:“當今之世,不特君擇臣,臣亦擇君。南清之士,既懸高格而求文明者為之妻,吾二萬萬女人若果無一足副南清之求,則亦已矣。設有其人,則亦必慎重其身,不輕許人。”林宗素以女性特有的敏感,看出這名徵婚者單向擇偶、不自報家門等,是中國新學之士引入西方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新觀念的同時,依然保留傳統士大夫男子中心的舊思想。
據瞭解,這位隱姓埋名的“南清志士”之所以沒有在報紙上寫出自己的名字,除了因為大男子主義,還有一大點原因就是怕登報後,會有很多來自社會和家庭的指責,於是便“戴了頭盔”。不過,經過女權主義者“訓斥”後,之後再刊登的徵婚廣告就有了改善。
1905年,一名留日學生王建善,在上海《時報》刊登徵婚廣告《通訊結婚法·敬告女同志》。與“南清之士”相比,徵婚者公開了自己的姓名、住址、職業等自身情況。標題亦強調“同志”以示平等,又發明了以通訊交流感情的新方式:“西人言中國人婚配如牛馬,任人牽弄,此言殊酷,近人所以有自由結婚之說也......餘以為宜由男女互通訊,先各抒衷曲,質疑問難,徐議訂婚,既可免嫌疑,又不致妍媸誤配,誠一夫一妻偕老同穴之善法也。”
很顯然,這個新的男女溝通方式,繞開“男女大防”的固有觀念。在刊報不到一個月後,王建善亦成功收到了回信。從此,王建善開始在報紙詳細解釋並倡導這種自由戀愛的方式,後來再索性將自己的瞭解編寫成了一本書《通訊訂婚法說明》,北京的《順天時報》以白話文作了介紹,令此書傳播更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