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玩家
公元前400年的義大利境內,強權林立,如果你穿越到那個時代,問義大利人誰會統一整個半島,恐怕當時的義大利人既想不到半島會統一,更想不到統一他們的將是羅馬。
羅馬身處亞平寧山脈西部平原,天然屏障將它與義大利半島東部的希臘人隔絕,從而避免它加入東部的紛爭之中。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羅馬就能消停。
羅馬人的北面是強大的伊特魯里亞人,伊特魯里亞人長期以聯邦形勢存在,其成員國多達幾十個。但可能是伊特魯里亞人深受希臘人影響,這個邦聯的成員國關係相當鬆散,但不論怎樣,在公元前400年,這些成員國大部分綜合實力都強於羅馬。
伊特魯里亞人的東部山區裡,住著強悍的薩賓人,這又是個極其善戰的民族。這兩個強大勢力俯視的西南方,是拉丁姆地區(拉丁人所在地)。坐落在拉丁姆最北面的就是羅馬。
坐落在這個位置的羅馬別說想要稱霸,就是生存下去都是逆天的難度。這裡是臺伯河沿岸的平原地帶,大多數地區無險可守,羅馬城處於這一平原地帶的幾座小山丘之間,想必也是考慮到防禦因素吧。
由此可以看出,羅馬人所處的位置很可能會腹背受敵,因此想要生存羅馬人必須時刻保持謹慎的行事風格以及靈活的外交技巧。
他們與北方伊特魯里亞以及南部的拉丁同胞時而拉攏時而戰爭,並且他們要始終保證避免兩線作戰,在戰爭空隙,他們又要求發展謀壯大。
話說打鐵還需自身硬,體質邦邦硬才會帶來發展的機遇。由於羅馬自己爭氣,因此北方伊特魯里亞發現既然無法消滅羅馬,便只有對他進行拉攏,這就給羅馬人在外交上提供了操作空間,精明的羅馬人趁機與伊特魯里亞交好,吃著對面帶來的政策紅利。
而當拉丁人遭受伊特魯里亞和薩賓等勢力的威脅時,正是強悍的羅馬為他們鎮守北大門,羅馬藉此奠定了拉丁地區的領袖地位。
多說一句,縱觀歷史,“看守北大門”這個崗位似乎水很深,反正幾百年後東漢末年,有個大耳男也給他親戚看過北大門,十幾年後,該男子當上了皇帝。
從公元前6世紀建城到進入共和時代前,羅馬既能打仗,又能在各大勢力之間長袖善舞,這大多要歸功於王政時代的國王領袖們。
王政時代的羅馬國王共有7位,從第4任國王開始,羅馬王位被伊特魯里亞人霸佔。可以看出這段時間羅馬是被伊特魯里亞掌控的,他們之間的關係頗有點當明王朝和後金部落的關係。但正是這段時間,羅馬吃透了與伊特魯里亞強權蜜月期的紅利,他們趁機在拉丁姆地區施加影響力,最終成為了該地區霸主。
注意,羅馬這個霸主地位,跟春秋時代齊桓公當的那個霸主很像。當時拉丁姆地區有個拉丁同盟,在同盟內部各成員國各行其是,大家除了祭祀、戰爭的大事一起行動(羅馬人出兵最多,同時擔任最高指揮官),雖然羅馬是這個同盟的霸主,但同盟成員可一個都不省心,如果羅馬強大,那麼他還有號召力,一旦羅馬衰弱,這群小兄弟會立刻變大灰狼上去撲。
然而公元前509年,羅馬人趕走了他們的國王,王政時代結束,共和時代來臨。這一事件在當時絕對是暴走大事件,羅馬人驅逐暴君被世人所美化,但其背後的本質,是外部伊特魯里亞勢力沒有處理好與羅馬本土貴族的關係,雙方鬧掰結果地頭蛇趕跑了外來戶。
可外來戶不一般,人家要人有人、要錢有錢,隨著國王被驅逐,羅馬的實力也被大大抽乾。當時誰都可以看出,羅馬人不僅與北方伊特魯里亞交惡,南部拉丁同盟者也開始對羅馬虎視眈眈。
新生的共和國頓時陷入危機之中!
然而,俗話說任何沒有消滅你的,都會使你變強大。在一百年的風雨中,羅馬最終挺了過來,這一百年,羅馬走得相當不容易。
由於環境惡劣,羅馬人在暗無天日的戰鬥中形成了共同體意識。儘管羅馬貴族與平民之間的鬥爭非常激烈,可一旦敵人來襲,他們一定會團結起來一致對外,因為無論是貴族還是平民都知道,一旦羅馬沒了,就什麼都沒了!
羅馬人善於戰鬥,也善於外交——當時他們對敵人既打又拉避免多線作戰,他們的戰力保證他們勝多敗少,羅馬人更厲害的是他們的寬容,他們在恢復拉丁同盟時,對於被征服的敵人不僅虛心學習還能寬容以待,甚至不惜分享他們的公民權(甚至統治權)。羅馬人在公元前5世紀這個百年裡,很像個手持利刃,但又慈眉善目的戰神,不斷努力以穩健的行動從低谷恢復他們的實力和地位。
在長期的戰爭中,羅馬人腹背受敵,因此共和國的頭個100年,羅馬人必須始終保持謹慎、狡詐同時又寬容。
大家要注意以上這三個詞,這是羅馬人在成長期的指導方針,也能解釋羅馬人大部分政策和行為。
可以看出羅馬人視國家為共同體的理念根深蒂固,更重要的是,他們在行為上非常謹慎。
這些特性由於外界條件的影響,隨著時間推移根植在羅馬人心中。而這些理念與特質更體現在羅馬人的制度建設中。而我覺得制度建設這個說法過於委婉,真實的歷史中,這一過程始終伴隨著衝突與鬥爭。
咱們之前不止一次說過,共和國的第一個百年裡大部分時間都不斷上演著貴族階層與平民階層的權利鬥爭,鬥爭中雙方不斷的拉鋸和妥協,推動者羅馬人的制度建設(儘管留有根本性漏洞)。這個並不完美的制度,既是羅馬民族性的體現,也奠定了其未來成功擴張的基礎條件——制度性的力量。
接下來,我給各位觀眾老爺介紹一下到了公元前400年,也就是羅馬擴張的前夕,他們的政體是怎樣的。
羅馬政治
縱觀羅馬史,羅馬人的習慣是將舊的制度保留,按照實際需要進行修改,而非推到重來(俗話說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總體看,羅馬共和國大致傳承了王政時期留下的政治協商制度。這個制度的三大權力核心是:公民大會-國王-元老院。
公民大會
公民大會從王政時代到共和時代都是最高權力機構(類似我國人民代表大會),負責透過協商決定國家大政方針,比如:立法、外交、戰爭等。
公民大會在王政時代末期被改革,全體公民被重新劃分階層,具體怎麼劃分很是簡單粗暴——就看你家能夠提供怎樣的軍資。反正上戰場的是你,軍火也是你自備。有錢你就去當騎兵,次一點的當個重步兵,實在窮您就當個輕步兵,那些最低階層的家裡窮的叮噹響,只能拿國家配備的最簡單的裝備跟著大部隊行動。
彼時羅馬戰火不斷,大家當兵出裝備就是給國家最大的貢獻。各階層按照貢獻(財力)不同投票(政治權力)的比重也就不同,從上到下依次減弱,往往很多事情的決定權被有產者所有,他們這個階層實際上出現過一個凌駕於公民大會的機關單位叫做百人隊大會(軍人大會),他們的權勢在王政時代末期一度超越了公民大會。
不論公民大會還是百人隊大會,開會時每個階層分成不同的小組進行投票,反正就是要求既保證皿煮又得講究效率,每個小組大約百人上下,小組的投票結果就代表這個小組的意見,最後把小組意見彙總再唱票。大家對這玩意是不是有點熟?這就是現代選舉人制度的雛形,當年被羅馬人玩得爐火純青。
選舉人制度相對於雅典一人一票的絕對皿煮制度有個明顯的好處,就是效率高,而且能杜絕暴民政治的產生。但其缺點也顯而易見,就是更容易被有權有勢的階層左右。因此,雖然羅馬共和國表面上搞的是政治皿煮協商制度,但實際上這個制度極有可能淪為貴族操控政策的工具。到了公元前400年,羅馬公民大會和百人隊大會,又被整合到一起成為包括羅馬全體公民的公民大會。
元老院
按說羅馬權貴的集會所必然是元老院,元老院成員起初由各個顯赫家族的族長組成,後來隨著羅馬的擴張與同化,其同盟部族甚至被征服部族的領導人也被納入。
挑選元老院子議員的權力本屬於國王,而到了共和時代則變成了執政官的權力。反過來,在王政時代,國王的候選人也首先必須經過元老院指定,然後推到公民大會上,讓人民在元老們指定的幾個選項投票選舉。
進入共和時代後,元老們由選國王變成了選執政官。可以說國王也好執政官也罷,與元老院之間是雙向的利益關係。但其中最大的不同就是國王與執政官任期的不同,國王是終身制,一旦被選出就得幹到老死,國王基本上經過元老院那一關被選出來後,就脫離了元老院的影響,甚至成了替人民說話,制約元老貴族的一個重要代表力量。
而為了避免元老院代表的權貴精英階層對普羅大眾產生碾壓性的權力優勢,因而在最初的制度設計中,元老院只是一個諮詢機構,他們與國王的關係就像是亞瑟王與他的圓桌會議騎士一樣,元老們就是國王的親信,國王想做什麼事情,會首先召集元老開會,大家商定一個大概樣板,然後拿到公民大會去投票決定。可見,在王政時代,元老院的權力有限,他們沒有辦法真的改變什麼,除非換一個國王。
而到了共和時代,元老院大佬們開始放飛自我——因為終身制的國王被兩個任期一年的執政官取代。
執政官在選舉前依舊被元老院推向公民大會,執政官們卸任後,會自動成為元老院成員。因此那些當上執政官的大明白們都看清了——原來咱的歸宿是元老院啊。元老院既有權推舉執政官人選,又能最終吸納退役執政官——嚯!這不就包圓了麼!於是乎,執政官這地位顯赫的權力一極,在共和時代與貴族元老們成了利益共同體。因此在執政中,他們不可避免地成為了貴族階層的利益代言人來欺壓、對付平民百姓。
執政官
接下來,咱們來說說執政官。執政官的制度安排脫胎於國王,唯一的不同是任期不同。執政官只有一年任期,到日子就下崗。羅馬人將在接下來的五天內選出新的執政官。這五天裡,由於沒有執政官,元老院會暫時推出代理人代行執政官權力。
同國王一樣,執政官除了處理國家事務,還主要有兩個權力:審判權和軍事領導權。
在行駛審判權時,執政官會化身法官,旁邊的侍從嘍囉拿出斧鉞(那玩意叫“法西斯”)站好,法西斯在當時既是法律權威的象徵,也代表著被審判之人擁有申辯的神聖權力。
同時執政官還有領導羅馬軍隊外出作戰的指揮權。在羅馬,兩個執政官往往分別領著兩個軍團(共10000人左右)在不同地方作戰,他們各自都有對部下的絕對權威。
當然有些心思細膩的觀眾老爺可能會問,如果兩個執政官大人一個要幹這個,一個主張幹那個咋辦呢?答案是都去幹!如果一個這樣做,另一個反對該怎麼辦呢?答案是相互撤銷,都不去做。有人覺得羅馬人這套玩法挺搞笑,而我認為這恰恰反映了羅馬謹慎的一面,我想這其中的邏輯對我們每一個人也有參考價值:凡是可幹可不幹的,凡是幹不幹猶豫不覺得,但是幹不幹矛盾重重的,都不去幹,這就你雖然不能大步跨越,起碼能保持不敗。
不得不說的是,在羅馬人擴張初期,本著務實與謹慎的準則,大部分羅馬執政官儘管任期短但行事穩健、政策連續,這令羅馬的擴張雖然緩慢但非常紮實。而到了羅馬統一義大利開始與迦太基對決後,羅馬執政官當中穩健之人越來越少,反而有執政官為了趕在任期結束前賺取榮譽和軍功,完全不計代價地進行軍事冒險,導致羅馬一次次蒙受損失。總之任何制度都不完美,任何制度最終體現出的好壞都取決於人,時過境遷最初的堅守被人摒棄,那麼制度中的惡就會被放大。
保民官
(上圖:為保護平民權益而獻身的格拉古兄弟,他們都是保民官。)
可以看出,在執政官—公民大會—元老院體系中,普通平民百姓是弱勢群體。由於羅馬與雅典的本質不同在於前者屬於陸地國家,而後者屬於海洋國家,因而羅馬人對不動產—土地非常看重,進入共和時代的貴族們在土地侵佔問題上變得貪得無厭,自耕農(平頭百姓)的風險抵抗力又難敵貴族的大型農莊,因此羅馬貴族往往以合法、不合法的方式借天災人禍不斷蠶食普通人的土地。
要知道羅馬人是自備武裝參加軍隊為國征戰的,如果一個士兵上前線打著仗發現家裡土地被貴族搶了,老婆孩子跟隔壁老王了,你說這仗還能打下去嗎?身處四戰之地的羅馬人失去軍隊戰鬥力的後果非常可怕。這就是羅馬人最根本的問題所在。
小農的風險抵抗力差這點沒法解決,於是羅馬人便寄希望於制度上來抵禦貴族的貪婪。
話說王政時代好歹有個國王能給人民站臺,而進入共和時代的羅馬屬於寡頭體制,執政官和元老院是一條流水線上的,平民的權力從制度上看根本無從得到保障。在共和國誕生初期,只要不對外開戰,平民便試圖透過鬥爭為自己爭取權益。當然從猴子嘴裡掰桃談何容易,貴族也不可能就利益問題輕易讓步,但隨著羅馬與周邊部族關係複雜化,羅馬本身也面臨著分裂的危機,於是貴族們妥協了,經過協商羅馬人迎來了他們的保民官。
保民官顧名思義就是為民請命,保護人民權益的官職。保民官起初來自平民,他有什麼權力呢,首先保民官有權召開平民大會(除了貴族以外所有羅馬公民的大會),平民大會的決議(後來他們可以立法)執政官都不能否決。同時,保民官還有一票否決權,不僅對執政官,對元老院也同樣管用,保民官雖然無權參加元老院議事會,但他可以半個小板凳在門口旁聽,一旦聽到裡面商議什麼不利於人民的決策,它只要衝裡頭大喝一聲:我反對!這事兒就黃湯了。
人們說保民官與執政官的權力都很大,但兩者權力的根本差異在於保民官權力是被動的,而執政官的權力是主動的。後者想幹什麼可以直接幹,而保民官的權力是被動的,否決權畢竟處於被動的狀態,他不能主動釋出命令。如果保民官想要促成某些事情,那就必須召開平民大會商議。
這種制度設計的好處在於行政命令執行的快,沒有什麼掣肘,尤其是在需要當機立斷的時刻,這點尤為重要。保民官雖說為保衛人民權益而設立,從中不難看出貴族在這裡的“彎彎繞”:
首先,保民官的設立給人民爭取權力一個合法渠道,這個理念沒毛病,關鍵還是看執行過程。如果咱拿著放大鏡觀察其中的門道,就不那麼好看了,因為在保民官保護群眾利益的過程中,所謂的群眾之間也夾雜了大量貴族門客(羅馬保護人與被保護人制度),他們是可以左右平民大會的重要力量,因而,平民大會很可能成了貴族—民眾利益糾紛來回“打太極”的場所,到了最後羅馬的根本問題很難得到實質性解決。後來保民官設定為兩名,看似對平民的保護更強力,但實際上事與願違,因為兩個保民官之間可以相互否決(不排除一個保民官被貴族收買的情況)。總而言之,保民官的設定本質上為人民提供一個合法的申訴渠道,但這個系統實際上是個打太極的系統,實質問題很可能得不到解決。
總體上看,共和羅馬的政體有諸多不足之處,但還是可以看出羅馬人在設計這套制度時,既沒有完全學習雅典模式(一人一票絕對皿煮),也沒有學習斯巴達模式(舉國體制培養戰士),因為前者導致不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產生暴民政治,而斯巴達路線封閉死板,在擴張時難以被人接納。因此羅馬人在進行制度設計時儘量吸取兩者的優點,同時避免其缺陷。透過上述分析,羅馬人的制度不完美,但這種嘗試的確值得肯定!
這就是羅馬共和國100歲時的政壇概貌。當一個國家內部矛盾無法解決,只有將問題的矛頭轉移到國外去,於是擴張成了羅馬的政策選項。而恰好在公元前400年左右,在於迦太基與西西里海上爭霸的過程中大敗虧輸導致其實力急劇滑落,這就給羅馬人的擴張帶來了機會。
於是羅馬人朝著伊特魯里亞人對付他們的橋頭堡洶洶而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