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週末是萬聖節,這個節日,深受孩子喜歡。因為可以明目張膽地“討糖”、“討零食”。
每年,小區裡也會根據孩子的喜好,舉辦這樣的活動。
一大幫孩子,挨家挨戶,討糖,討零食,既充滿了樂趣,又滿足了口欲。
至於要不要打扮,要不要化妝,要不要披掛,看個人喜好,這些都不是孩子們關注點。
對於他們來說,萬聖節更像是一個確定的零食日,心中充滿了期待。
週六晚上,兒子跟朋友們約好了,晚上一起去討糖,滿心歡喜和期待。
等他下了籃球課,收拾好,準備出發的時候,朋友們說,討糖的人太多、爬樓又累又慢,決定不參加了,討糖活動遂沒有成行。
於是,一座情緒火山,瞬間噴發,岩漿四射。
他大發脾氣,籃球、門、鞋子都遭了殃,我也沒躲過,被懟得,不想理他,下樓去跳繩。
等我跳完繩回來,他的情緒平息了不少,高潮已退去。
我找他談話,才弄清楚前因後果。
按照以往的慣例,如果不去討糖,他可以在球場繼續打球;
再者,為了參加討糖活動,他在路上婉拒了另一個好朋友一起玩的邀約。
最終結果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什麼都沒落下。
這些結果疊加在一起,導致情緒失控。
而後回到家,發脾氣時,媽媽也沒有安慰他。
這讓他覺得倍加委屈。
我說,事情沒有按照你預想的去走,讓你損失了很多,為此有情緒是正常的。
可是情緒的發洩,需要在一個合理範圍內,特別是不能傷及別人和其他物品。
再者,如果你能稍微站在對方的角度上想一下,就能理解對方為何不參加活動,也能接納不能去參加這個結果。
因為組織一場活動並不簡單,活動現場也許有很多複雜和突發的狀況,這些都有可能會造成活動無法繼續,活動無法參加。
可你沒有弄清楚事情前因後果,不考慮和理解別人不參與的原因,不問青紅皂白,就大發脾氣。
同時,你把情緒發洩給最愛你的人,你希望這個最愛你的人能接納你、理解你、安慰你。
可能是因為你認為這是家裡,最安全的地方,你可以為所欲為,你也理應得到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接納。
如果單說理解和接納這二點,確實如此。
家是最安全的地方,有最愛你的人,我們一直在接納你,理解你。
我們也是這麼努力著,這麼做的。
可是,今天的情況是,在你身上出現了一種“雙標”。
你只負責索取和發洩,卻並不付出。
你希望得到理解、接納和安慰,可是卻不去理解朋友、不去接納無法參加活動這件事。
你的權利和義務不對等。
這種雙標的行事態度,讓你活在自我中,要求別人為你提供極高的情緒價值,這種要求,除了父母,無人可以滿足你,也無人願意滿足你。
而且,一件事情發生了,結果沒有達到我們的預期。
相比沉溺在情緒中,是不是更需要關注其他解決辦法?
比如,不能在球場打球,能不能在小區打?
拒絕了好朋友的邀約,是不是還可以再給好朋友打個電話聯絡?
一味地沉溺在情緒中,除了讓情緒控制你,讓你覺得自己是個“受害者”,更讓你失去了很多機會,失去了理解和同情他人的同理心。
同時仗著愛你的人對你的愛,肆意地刺傷他們而不自知。
真可謂“損失慘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