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道了“調查網紅餐廳好評真假難辨!有‘五星’是這樣刷出來的”,揭露“種草經濟”變味兒,引發關注。資料刷量這一“老頑疾”,也再次被推到臺前。記者調查發現,當前資料刷量依舊猖獗,10元錢可刷1000個點贊,商家甚至忙著發展“下線”。推動網際網路經濟健康持續發展,需持續深入斬斷這一黑色產業鏈。
“萬物可刷”的產業鏈
資料刷量並不是新現象。與多年前主推的刷微博粉絲、刷文章閱讀量相比,如今的資料刷量業務可謂“與時俱進”,包羅永珍,似乎有了“萬物皆可刷”的味道。
一位刷量商家透露,刷量可提供的服務早已不再侷限於刷粉絲和閱讀量,最新形態的點贊、播放量、投票、轉發、跟帖、評論等也可提供,甚至連完播率、直播間上榜人氣、互動滾屏都能夠付費操作。“公眾號、直播間、影片號、某音、某條、某紅書、某站等,不管你是個人還是公司,只要給我賬號和需求,我們都可以做。”
資料刷量鏈條上,一頭是有需求的買方,另一頭是提供服務的刷量平臺商家。而在買賣雙方的中間,則是刷量軟體、刷量兼職者等利益關聯方,儼然是一條成熟的產業鏈。有的商家,甚至宣稱自己手中掌握的“兼職者”多達數萬人。而在成熟的黑色產業鏈之外,一些“周邊”產品也應運而生。只要有人肯花時間檢索搜尋,一些諸如刷量流程、刷量教程、刷量技巧、“掛機賺錢”等內容也不難找到。
儘管誰都知道,資料刷量是一種透過虛假行為演變的欺騙性質的營銷手段,有時甚至就是“虛假的繁榮”。然而,因為追逐資料、人氣或者利益,不少人仍然選擇把自己“捆綁”在這個鏈條上。記者調查發現,透過常用關鍵詞搜尋刷量服務,目前已較難發現,但多個公司和個人商家在接受諮詢時,均表示可以提供相關服務。開展類似業務的公司,則主要是以網際網路科技公司、網路營銷推廣公司、“XX傳媒”等的面貌出現。
刷量黑色產業鏈,到底有多猖獗?央視此前報道稱,我國各類刷量平臺已超過1000家,刷量產業的人員規模累計達到900多萬人。
而這,近年來一直都是監管治理的物件。國家網信辦釋出的《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規定》就明確提到,網路資訊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臺不得透過人工方式或者技術手段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虛假註冊賬號、非法交易賬號、操縱使用者賬號等行為,破壞網路生態秩序。
操作“神通廣大”
記者採訪瞭解到,“刷量”價格往往要參考所需“刷”的平臺、需求、“時速”等因素。每個因素不一樣,價格就不相同。且無論是哪個平臺、哪種需求,目前流行的機刷和人刷兩種方式的價差也較大。
給短影片刷量如何計價?以某商家給出的價格表為例,機刷點讚的價格是200個點贊4元錢,1000個點贊10元錢。而如果是真人點贊,100個點贊就要10元錢。當然,更“實惠”的還是機刷特惠套餐——26元錢,就能擁有1300個點贊、60000次播放量、20個網友評論以及50次分享。
“主要是用來幹什麼?是單純需要一個漂亮的資料,還是希望後續能有其他的推廣效果和效益?”另一名刷量商家介紹道,如果是為了追求資料好看,則可以使用機刷;若是有人考核、期待有好的人氣和推廣效益,則建議採用人刷。
那麼,機刷與人刷具體是如何操作的呢?機刷是在下單付款後,透過商家的刷量軟體平臺後臺“跑資料”而自動生成刷量效果;相比之下,人刷則要複雜得多。據介紹,在客戶下單後,商家將把需求發給專門的技術人員,由技術人員再分發給兼職使用者,最後統計刷量資料。“我們有自己的刷量平臺,也有一批兼職使用者。目前手頭的兼職使用者有10多20萬人。”
即使手中的兼職使用者群體再大,有時候刷量平臺也顯得捉襟見肘。有商家透露,每當遇到刷量任務巨大、平臺後臺不夠用時,刷量商家還會對接其他的渠道,請求“幫忙”。“它們和咱們乾的(工作)差不多,機刷和真人刷都有可能,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承擔一部分工作。”刷量商家說,如果是要刷網友評論,真人代寫的費用為6角錢一條,還要承擔平臺刊發費用4角錢。“相當於一元錢一條‘網友評論’。可是如果你自己動手寫好了直接給我們釋出,每條評論則只需要4角錢。”
機刷與人刷,“時速”是一個講究。有刷量商家透露,一些“網紅”探店博主或者旅遊博主也會購買點贊或評論的刷量,甚至在需要考核時緊急“補貨”。每當此時,“時速”就顯得格外重要。閱讀量、播放量的刷量時速,從每小時五百個到兩三千個甚至過萬個都有,“具體看你的需求,時速越快價格越貴”。而短影片的單個作品點贊量,每天可以“跑”到5萬次,“最多的時候,我們一天給探店博主補了60萬次點贊。”
此外,刷量從業者還會採取靈活定價模式,而這主要是因為要參考相關平臺的風控尺度。“有的平臺刷量價格幾乎每天浮動。平臺風控程度嚴,刷量價格就會漲,為了避免被發現,刷的速度就慢;風控尺度松的話,價格就便宜,刷的速度也快些。”有商家表示,平臺的風控讓刷量計價規則也在發生變化。“甚至有平臺風控緊的話,最近可能就做不了刷量。”
“下線”也瘋狂
資料刷量的瘋狂,不僅在於與平臺風控“較量”、自編評論等層面,更在於黑色產業鏈的“東躲西藏”、綿延不絕。記者調查發現,在風聲漸緊的背景下,一些刷量商家為賺取利益,正在快速發展“下線”。
“誠招代理帶賺錢。”某商家的朋友圈,近期正密集釋出“招募令”,以發展刷單“下線”。在他的朋友圈中,將刷單“下線”分為三種不同的級別——自用型代理、兼職型代理以及全職型代理,所需繳納的“學費”依次為298元、398元、698元。
對於所謂“自用型代理”來說,一旦向其繳納298元“學費”後,商家將對購買者開通一手後臺,教會其如何操作刷單平臺,而後代理即可以全網“最低價格”來充值下單,實現獨自操作刷量。而“兼職型代理”除了享受前述服務外,還能獲知精準獲客渠道。學費最貴的“全職型代理”,則可以“自立門戶”,開展刷單服務,平臺將為其“提供全方位扶持,次月收入過萬”。不僅如此,全職型代理在學習三個月後,將能組建起自己的工作室,“月收入三萬左右”。
需求旺盛和利潤高昂,或許是刷量黑產被持續打擊監管卻依舊難以禁絕的原因。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教授盤和林認為,刷量產業斬不乾淨,其一是因為刷量是很多產品、內容獲得流量的基礎。各產品和內容之間的競爭本質上是流量競爭,從而促使流量產業成為營銷產業的重要一環;其二是平臺透過一些虛假流量也可獲得自身火爆的假象。少數平臺自身甚至將流量明碼標價,使流量成為一門生意。
北京市嶽成律師事務所高階合夥人嶽屾山指出,“刷量”行為可能涉嫌多個違法犯罪。《網路交易管理辦法》指出,不得透過虛構交易或者刪除不利評價等形式,為自己或者他人提升商業信譽。《反不正當競爭法》中也明確規定,經營者不得對商品的效能、功能、質量,尤其是銷售狀況、使用者評價等作出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來欺騙或誤導消費者。如果違反相關規定,將會受到相應處罰。而根據具體情況,“刷量”還有可能涉及非法經營罪,如果經營者還發布了虛假廣告,將會按照《廣告法》的相關規定來進行處罰。
在治理層面,盤和林認為需以技術手段發現刷量者,以處罰來遏制這種趨勢。也有專家建議,今後需進一步完善對購買刷量控評行為的法律處罰。不僅要處罰相關商家和刷量平臺,還要在購買端提高懲治成本,形成預防和震懾效應。“從需求上壓縮黑色產業鏈存在的空間土壤。”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文字:李松林 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