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的一個深夜,美國德州的一個小鎮發生了一起兇殺案。報案的是一個有著三個孩子的母親,她在電話中向警察求救,說有一個男子闖入她家中,將她兩個孩子殘忍殺害了。
接到電話後,警方迅速出動,到達現場後,映入眼簾的是到處噴濺的血跡,以及倒在血泊中的兩個男孩。
然而,警方在對現場進行細緻的勘察之後,卻得出一個令人震驚的結論:並沒有所謂的入侵者闖入受害者家中。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殺害兩個無辜孩童的兇手是誰?這件離奇案件的背後又存在什麼樣的隱情呢?
01“並沒有人進來過”
羅利特小鎮位於美國德州東部,一直以來,這個只有數萬人的小鎮的治安一直良好,當地警方在十幾年間只處理過一起兇殺案。由於地廣人稀,所以一到晚上小鎮就顯得格外寧靜。
然而,1996年6月5日的深夜,當地警察局接到的一通報警電話打破了這份寧靜。電話中,一個女性歇斯底里的聲音傳來:
“有人闖進了我們家,他們捅傷了我和我的孩子們。”
警方接到報警後,立即驅車前往案發現場。由於小鎮不大,警方很快就趕來了,從接到報案到趕到現場只用了3分鐘。
首先抵達現場的兩名警員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受害者家裡一片狼藉,到處都是噴濺的血跡,兩個小男孩倒在血泊中,身上都被捅了十幾刀,兇手作案手法十分兇殘。
而之前在電話裡歇斯底里尖叫的女人,就是這兩個小男孩的母親,名叫達莉。
達莉和丈夫迪瑞是一對從高中走過來的甜心情侶,高中畢業後不久,18歲的達莉就嫁給了20歲的迪瑞,兩人一起組建了一個幸福的家庭。
婚後,他們有了三個可愛的孩子。大兒子德文性格開朗,熱情活潑,是一個永遠停不下來的永動機;二兒子戴蒙則相對內斂,安靜沉穩,略顯羞澀;此外,還有一個尚在襁褓中的小兒子德雷克。
然而,就在這天夜裡,這個幸福美滿的五口之家不復存在。
很快,大批警察趕到,他們在房屋外拉起了警戒線,封鎖了現場,並對案發現場展開了勘察。
躺在血泊中的是8歲的大兒子德文和6歲的二兒子戴蒙,警察趕到時德文已經停止了呼吸,而戴蒙還在血泊中抽搐。當救護車趕到時,戴蒙已經停止了呼吸。
達莉本人也深受重傷,被送往醫院。她的頸部和手臂都受到嚴重刀傷。尤其是頸部,刀口離動脈只有2毫米,如果不是掛在脖子上的項鍊一定程度上抵擋住了這致命一刀,那麼她很有可能也難逃倖免。
當達莉在醫院病床上醒過來後,兩個警員早已守在病床邊等著問詢。隨後,達莉向警察講述了當天晚上發生的事情。
那天晚上,她和大兒子德文、二兒子戴蒙在一樓客廳看電視,丈夫則帶著小兒子德雷克去樓上睡覺了。不知道看了多久,她和兩個兒子也躺在沙發上睡著了。
就在睡得正迷糊的時候,她被一陣動靜驚醒,接著,她睜開眼,發現有個男子正站在沙發旁,並拿刀向她砍來。
她開始掙扎反抗,男子見狀,想要逃跑,她追到了洗衣房,入侵男子翻窗逃跑,並將手中行兇的廚刀扔到了地上。
隨後,她跑回客廳撥打了報警電話,並向丈夫迪瑞大聲呼救。
警局接線員也證實了一點,達莉報警時間是凌晨2點31分,接線員在電話裡聽到達莉尖叫這告訴丈夫迪瑞,說有人闖進了屋裡,她看見了對方。
但是,當警員問道那個兇手長什麼樣子時,達莉卻說她因為過度驚嚇,已經記不得了。
在向達莉錄口供的同時,其他警員也在積極勘察現場,收集證據。但是因為遍地鮮血,人員複雜,現場已經一片混亂。
加上小鎮已經許多年沒有遇到過這種情節惡劣的兇殺案,在場的警察頗有點束手無策,於是情急之下,請回了經驗豐富,但已經退休的老警探詹姆斯。
俗話說,老將出馬,一個頂倆。詹姆斯來到案發現場後,立即展開了現場調查。
然而,經過細緻全面的現場調查後,詹姆斯得出了一個驚人的結論:並沒有人進來過。
02 報警母親被逮捕
詹姆斯的判斷主要基於以下幾點:
第一,在達莉家裡的廚房桌子上和客廳的櫃子上,都擺著貴重物品,達莉的金銀首飾等也都放在比較顯眼的地方,但是這些東西都無一丟失;
第二,達莉對警方宣稱,兇手是從車庫進來的,警方檢查了車庫,發現車庫紗窗確實被人用刀劃開過,也就是說,兇手是帶著刀進來的。
但是,兇手最後施暴時,使用的卻是達莉家廚房裡的一把廚刀。難道兇手進來後又扔掉自己所帶的刀,而特意去廚房找了一把廚刀來行兇?這確實叫人匪夷所思。
第三,現場地面上有很多鮮血,以及打碎的玻璃杯,然而,一家人光著腳丫在滿地的玻璃渣子上走來走去,卻沒有發現有誰的腳被割傷,並且地面上沒有發現一個血腳印。
而且,在大兒子德文和二兒子戴蒙躺著的背後,也沒有發現玻璃碎渣。這不得不令人懷疑,現場的這些玻璃碎片是不是案發後被刻意放在血跡之上的。
這些疑點都表明,並沒有兇手闖入家中,那最後只有一個可能,兇手就是房間裡的人。
案發後第二天,達莉傷好出院,她和丈夫迪瑞被帶到警局,分開問詢。然而,這一次達莉的口供卻和之前的不同。
她在第一次時告訴警察,她是被兇手的動靜給驚醒的,但是這次她卻跟警察說,她是被渾身是血的二兒子戴蒙晃醒的,然後抬頭看到了一個男人,手持尖刀,站在沙發旁。
當警察問為什麼前後描述的不一樣時,達莉回答說當時自己一片混亂,滿腦子都是保護孩子,對其他一些細節都沒有太在意,記不太清了。
達莉還在問詢中說道,當她追著兇手來到廚房時,兇手扔掉了那把行兇的廚刀,而她撿了起來,,,
警察反問道,接線員不是告訴過你,不要碰任何東西,以保留證據嗎?
達莉支支吾吾地說:“我已經碰過了,,,”
案發第12天后,達莉和丈夫迪瑞再次受到警察的傳訊,走進警局接受問詢。然而,這次只有迪瑞一人走出來了,達莉以謀殺罪名被正式逮捕。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03 不利的證據
達莉被捕後,達莉的家人,包括她的丈夫和他的母親,都堅信她是無辜的。然後他們僱傭了一個當地非常知名的律師穆德來給達莉做辯護,當然,穆德的律師費也非常昂貴,僅初期費用就高達25萬美元。
而法院這邊的公訴人,也是業務能力嫻熟,並且作風十分強勢的戴維斯。一場交鋒就此展開。
戴維斯首先對陪審團做了達莉的家庭背景介紹。
達莉的丈夫迪瑞開了一家電子公司,90年代初趕上了時代發展浪潮,生意做得有聲有色,賺了不少錢。但是,達莉夫婦的開支也十分驚人。
他們在達拉斯買了一棟價值15萬美元的別墅,然後花了大筆費用進行裝修,光是客廳的一塊窗簾就花了一萬二千美元。
接著,他們又買了一艘小型私人快艇,一輛捷豹小轎車,甚至當達莉的寵物貓去世時,她還花了800美刀給她的貓刻了個雕塑。
追求美是每個女性與生俱來的天性,但是達莉在這一方面顯然做得尤其過分。
她給自己買了十幾個鑽石手錶,金戒指、鑽戒更是多的不計其數,達莉的手上常年誇張地戴著10個戒指。至於吃喝玩樂,縱情四海等開銷,那更是數不勝數了。
可以說,達莉夫婦將他們賺到的每一分錢都痛痛快快地花出去了。雖然賺得多,但是家裡的積蓄卻非常少。
窮奢極欲後,迪瑞的公司開始走下坡路了。1996年開始,達莉夫婦開始交不起房貸,付不起銀行賬單,但是,達莉卻依然大肆揮霍,不知收斂的買買買,家庭經濟狀況急劇惡化。
因為此前外界對達莉的報道都是賢妻良母的形象,公訴人戴維斯在法庭上介紹達莉的家庭背景,尤其是達莉窮奢極欲、追求物質的行為,就是要推翻達莉賢妻良母的形象。
接著,戴維斯向法庭展示了各種對達莉不利的證據:
一、輕微的刀傷
儘管在案發當晚,達莉脖子因刀傷而血流如注,但是時候經過處理創口後發現,這個傷口並不深,不是捅傷或刺傷,而是輕微劃傷。
我們可以想象,假如真的有一個成年男子闖進來盜竊,那麼他的注意力肯定首先是放在威脅最大的大人身上,確保不會有活著的成人來作證,而不是對著兩個毫無威脅的小孩連捅十幾刀,這從邏輯上明顯說不過去。
因此,結合醫療人員的判斷,我們有理由相信脖子上這個輕微的劃傷是達莉自己造成的。
二、奇怪的現場反應
警察到達案發現場後,發現達莉的二兒子戴蒙正流血不止,於是馬上取來毛巾,讓達莉幫忙按住傷口。
然而,達莉卻並沒有這樣做,而是站在一旁,顯得漠不關心,毛巾被她拿著按住自己脖子上的傷口,這並不像一個母親的作為。
保護孩子是母親的天性,即使當時達莉在怎麼慌亂,也不應該對身受重傷的孩子無動無衷。
三、帶有紗窗纖維的廚刀
前面提到,兇手行兇的所用刀,和割破紗窗的刀,並不是同一把。這勉強可以解釋為,兇手破窗而入時,由於太過緊張,導致把自己帶的刀遺落,於是順手從廚房拿了一把廚刀。
但是,經過現場勘查,窗子附近並沒有丟失的刀,更加匪夷所思的是,在廚房的一把麵包刀上,發現了一根細小的纖維。
經過痕跡專家分析,這根纖維與紗窗上的纖維是吻合的。也就是說,紗窗是被人用這把麵包刀從裡面劃開的,並不是達莉宣稱的那樣,有人從外面割破紗窗闖入。
四、無法成立逃跑路線
達莉告訴警察,兇手逃到洗衣房後,再從車庫逃跑的。然而警方在車庫中沒有找到任何血跡,車庫的窗臺上積有後後的灰塵,上面並沒有發現腳印和手印之類的痕跡,這說明近期並沒有人接近過車庫。
五、奇怪的血跡現場
在錄口供時,達莉多次向警方提到,兇手在傷害自己兩個孩子後,便與自己扭打在一起,隨後經洗衣房逃竄。
但是警方在將房子前後仔細搜查了一遍後,卻並沒有發現任何一個陌生人的足跡、血跡和指紋。
而且,當時達莉脖子上還流著血,如果真像她所說的那樣,追著兇手到了洗衣房,那麼奔跑路徑上肯定會留下她血跡,但是現場依然沒有發現這樣的血跡。
此外,達莉說兇手到了洗衣房後,將那把帶血的廚刀扔到了地上然後逃跑。假如這把帶血的廚刀真的是被扔到地上,那麼地板上的血跡必定是呈濺射狀,然而實際情況是現場是一灘的血跡。
這就說明,這把廚刀是後來放上去的,而不是扔過去的。
六、可疑的血衣
達莉當天晚上所穿的睡衣,前胸和後背沾滿了血。經過DNA分析,在背上的血跡中,有幾滴是屬於兩個孩子的。孩子的血跡怎麼會到她背上去呢?
這隻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穿這件衣服的人,正是捅傷孩子的人,只有在捅人的時候,手不斷揚起,落下,刀尖上的血才有可能順勢飛到後背。
以上種種跡象表明,達莉當晚報警是賊喊捉賊,而殺害兩個孩子的兇手,正是她自己。
最後,公訴人戴維斯給了達莉及其律師致命一擊,他播放了一段達莉在兩個兒子的葬禮上的錄影。
在這段錄影中,達莉嚼著口香糖,嘻嘻哈哈的又唱又跳,臉上充滿著愉快的表情,這完全不像一個剛失去兩個孩子,處於極度悲痛中的母親的表現。
這段影片在法庭上播出後,引發了軒然大波,陪審團的成員對達莉的表現十分憤怒,雖然還沒有正式定罪,但是心裡已經完全傾向於達莉就是殺人兇手了。
04 辨方律師的反擊
現在,所有的證據都不利於達莉,那麼達莉的律師該如何反擊呢?果然,這位花高價請來的律師也不是吃素的,他在極度不利的情況下,為達莉找到了幾處有利證據。
第一,律師找來了自己的醫生證人,這位醫生向法官陳述說,達莉在現場對受傷兒子表現出來的漠不關心,是因為她受到巨大驚嚇後,大腦留下創傷的反應。但是法官並沒有採納。
第二,律師對那段影片的合法性提出了質疑。他指出,警方在未經達莉夫婦的允許下,私在葬禮上偷放攝像頭,錄取影片,並且表示要起訴警方,侵犯達莉夫婦的隱私權和人權。
確實,攝像頭是警方偷偷安放的,但是警方表示,安放攝像頭是想看看兇手會不會偷偷回到目前懺悔,這屬於辦案取證的常規範圍。最後,經過調查,法官判定警方的行為屬於合法的,不予起訴。
最後,律師提出了真正一個,也是唯一一個對達莉有利的證據,那就是一隻帶血的襪子。
在距離達莉家幾十米外的一個垃圾桶裡,警方發現了一隻帶血的襪子,這隻襪子正是達莉的。襪子上的血跡,經過化驗後,證明分別屬於大兒子德文和二兒子戴蒙,但是沒有達莉的。
從襪子所處的位置來看,符合達莉所說的兇手逃跑路線,雖然誰也不知道兇手逃跑時為什麼要帶一隻襪子。
對於辯方律師提出的這隻襪子,控方公訴人是這樣解釋,達莉很有可能是先捅傷了兩個孩子,然後馬上帶著襪子出去丟棄,然後再跑回來,用刀劃傷自己。
達莉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讓警方誤認為兇手用襪子包住了刀柄,從而就解釋了刀柄上沒有指紋的疑惑。
但是,控方的這個假設也是站不住腳的,辯方律師對此提出了兩點質疑。
第一,如果達莉希望警方找到這隻襪子,那幹嘛不直接丟在門口或者院子外面,還有費那麼大勁跑到幾十米開外的一個垃圾桶裡丟呢?
第二,從時間上來說也來不及。據醫生查驗完戴蒙的傷口後稱,以戴蒙的這種傷口深度推測,這個小男孩從被捅到死亡,整個時間不會超過6分鐘。
但是根據警察局記錄,達莉和接線員的通話時間是2分44秒,而警察是在達莉報警後3分鐘到達現場。
也就是說,在達莉結束通話電話和警察達到現場這16秒內,達莉要完成去幾十米外的垃圾桶裡丟血襪子,然後回到家中,把自己劃傷這一系列動作,時間顯然不夠用。
達莉自己也走上證人席為自己辯護。她說她在那個影片中的表現,是她表達愛意的一種方式,她希望兒子戴蒙能在天堂看到她開心的活著。
但是達莉在辯解時一直哭哭啼啼,在回答控方的問詢時,也是語無倫次,邏輯混亂,她的這番辯解,並沒有絲毫扭轉她的形象。
儘管這個案件還有許多未解之處,比如那隻3血襪是被誰丟到垃圾桶的?達莉的殺人動機是什麼?
但是,12名陪審團成員經過9個小時辯論後,還是宣佈了他們的最終結果,達莉一級謀殺罪成立,並建議死刑。
這是全美自1976年恢復死刑判決以來,第五個因謀殺自己孩子而被判處死刑的母親。
05 翻案
達莉被判處死刑後,她的家人不服從判決,於是花錢另請了一個律師,來為達莉上訴。但是,法官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上訴。
這下可激怒了哪些憤怒的民眾,原本達莉就有許多支持者,他們堅信達莉是無辜的,現在,這些支持者走上了街頭,為達莉喊冤叫屈。
這時,德州的一個富翁注意到了這個案子。這個富翁是死刑的支持者,但是他認為每個死刑的宣判都必須小心謹慎,所有的死刑犯都應該是罪有應得,這樣才能真正彰顯死刑的法律意義。
於是,富翁自掏腰包,重新僱了私家偵探,來幫達莉打官司。
偵探仔細閱讀了卷宗後,發現了一個漏洞。假如達莉是無罪的,而現場有沒有第三者,那兇手為什麼不可能是達莉的丈夫迪瑞呢?
經過秘密調查,偵探發現,達莉夫婦因為日漸拮据的經濟狀況,早已發生過數次爭吵。並且,在案發前,達莉還向迪瑞提出過離婚,但是迪瑞並沒有同意。
如果離婚,那麼達莉要分掉迪瑞一半財產。偵探認為,完全有可能是迪瑞不想離婚,而找人幹掉達莉,因此迪瑞的嫌疑最大。
迪瑞當然反對偵探的推測,他說自己夫妻倆的關係一直很好,上次吵架還是發生在兩年前。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他主動要求進行測謊實驗。
然而,尷尬的是,迪瑞並沒有透過測謊實驗。不過,這只是偵探的推測,最後沒能找到有力證據,這個懷疑只得作罷。
這件案子因其特殊性,一直未能塵埃落定。直到2008年,依然有律師提出,要對案發現場進行DNA收集,如果能找到陌生人的DNA,那就可以證明達莉是無辜的。
而法官也認為,現在的DNA技術比過去更為發達先進,也許能更好的發現過去發現不了的證據,從而減少疑問或者冤案,於是批准了這個要求。
雖然這個要求在2008年就批准了,但是中間因為各種原因,一拖再拖,直到2015年,檢測結果才出來。
讓他們失望的是,這些DNA都是屬於達莉一家的,並沒有陌生人的DNA存在。其實,真要有另外一DNA,也說明不了什麼,達莉家裡就保證沒有其他人去過嗎?
而此時,達莉已經在監獄裡坐了20年牢了。她的小兒子德雷克也已經長大成人,他也不相信自己的母親是殺人犯,每個星期都會去監獄探監。
但是,不幸的是,德雷克在二十幾歲時就得了白血病,當他把這個噩耗告訴達莉時,玻璃窗另一頭的達莉淚如雨下。
時至今日,誰也不知道,案發那晚到底發生了什麼。
在監獄裡的達莉
後語
有心理學家曾推測,這應當是一起激情殺人事件。達莉和丈夫迪瑞因為家庭瑣事,再次大吵了起來,迪瑞不想理會她,抱著7個月大的孩子上樓睡覺去了。達莉一人在客廳想不開,怒火爆發,想殺死兩個兒子,然後再自我了結,以此來報復迪瑞。
但是當她割自己的脖子時,巨大的疼痛又讓她清醒過來,不敢自殺了。迪瑞看到這一切後,並沒有選擇向警方報案,而是和達莉一起偽造成一起陌生人闖入家中實施謀殺的案發現場。
不過,這仍然只是推測而已,到底真相是什麼呢?這依然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