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霍尊,他唱的歌確實好聽,我也聽過,而且挺喜歡他的嗓音,但這也不能成為,為他洗白的理由,做錯了,就該承擔責任!
不管陳露有沒有問他拿分手費一說,他在感情和道德上,就對不起陳露了,對於一個在一起七八年的女朋友,說以今日的身份還和她在一起,就是對她的恩賜,覺得現在身份地位高了,陳露配不上他了,想她主動提分手。
再怎麼說,兩個人風風雨雨七八年了,如果不能繼續在一起了,覺得自己想找更好的,早點說清楚,大家好聚好散,不要當面一套,背後一套!女生一心想跟他白頭,他只是把她當人生一個過渡期!
我不是誰的粉,只是看不慣,一大堆人,天天追著一個女孩罵,敲詐勒索,天天嚷著讓人家進監獄。
如果她真的犯罪了,違法了,相信國家法律是公正無私的,不會放過一個壞人,而不是任由網路,誰覺得誰不好,就定個罪,去騷擾別人的家人朋友!
你們也有自己家人朋友,換個角度看問題,天天后面一群人追著罵,是什麼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