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柏顏
來源:《南風》雜誌原文【世間所有的錯過,都無需重逢】
小時候讀李碧華的書,印象中最深刻的是這樣一句話:
“什麼叫多餘,夏天的棉襖,冬天的涼蓆,還有等我心冷之後,你的殷勤。”
那時讀來不解深意,只覺得好生可惜。
直到自己也經歷了心冷,才明白所謂多餘,就是你傷筋動骨一場,好不容易痊癒,對方才想起問你一句,是不是很痛。
001
我生命中最慘烈的一次分手,是在大學時期。
我跟最要好的女友一起認識他,一群人浩浩蕩蕩地逛江漢路,我倆挑挑揀揀地試衣服,他心甘情願鞍前馬後。
晚飯後女友另有聚會,叮囑他送我回家。
就在那輛公交車上,他的手機被偷。明明當時還帶著耳機聽歌,竟然毫無察覺。我埋怨他遲鈍,他卻難得認真地說,一路上盡顧著看你,哪記得耳機裡有沒有歌。
不是沒有聽過滾燙的表白,但還是忍不住雀躍歡喜,就像花開一樣,遇見了,便開了,哪管陽光是不是為自己而來。
他開始待我很好,會記得準時幫我繳話費,原因是擔心聯絡不到。會親手下廚煮紅糖薑茶,因為外面賣的不是太苦,就是太辣。
他會在人前牽我的手,也會準時道晚安。
300多天裡,我曾無數次竊喜,以為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已經披荊斬棘,為我而來。
我還記得那年夏天的風,特軟,特溫柔,我一手挽著他,一手牽著女友,囂張地在馬路上並排走。在日記裡一遍遍地寫,原來幸福也有形狀,就是我們三人路燈下的倒影。
念大三時,女友仗著家底豐厚,玩玩鬧鬧,並不十分在意學業。
倒是他,畢業後拿著兼職省下來的存款逍遙自在度過一整年,認真找起工作來,才知道原來事事艱難。
因為薪水太低,他只能放棄原來的獨套房子,換到一個三人合租的小單間。
每次我過去,他室友的目光都有種說不出的油膩。但只要我每次婉轉地說不如出去見面吃飯,他就會疑心,我是否介意他眼下的困窘。
那時我才懂得,原來一個男生的自尊心就像高築的債臺。越是小心翼翼,就越是容易轟然墜地。
為了得到更多業務機會,他開始喝酒,一頓接一頓。經常在凌晨打電話讓我去接。
好幾次我穿越半個城市去找他,把他從狼藉的酒桌上扶下來,然後任由他炫耀戰利品一樣當著眾人的面炫耀式的摟抱和親吻。
直到把他安放在床上,我再獨自一人打車回家。算下來,一個月常常要花掉大半生活費。只好開始做兼職,幾乎每天都在盤算,這一筆獎金下來,足夠給他買一雙球鞋,另一筆全勤獎可以給他換件外套。
一開始他享用這樣的優待,還會覺得不好意思。接過禮物時,表情甚至像做錯事的小孩。他總是感動地說,等以後有錢了,一定給你買套大房子,寫你一個人的名字。
女生有多好哄呢?就是哪怕他根本做不到,哪怕他這輩子都不會變有錢,有這句話就心滿意足。
只是我太過天真,忽略世上所有的人性,都不過是得寸進尺。
有次去逛商場,他看中一隻幾千塊的手錶,試戴之後捨不得摘。一個勁暗示我可以買單。我當然也很想買,那時也是發自內心地覺得,給喜歡的人花錢,是件太有成就感的事。
可卡上餘額根本不夠,表沒有買成,我很抱歉跟他解釋,他不肯聽,越走越快,快到我跟不上。
那是第一次站在原地,靜靜地凝視他的背影,那麼快,那麼快地消失。好像生怕一慢下來,就很難再甩掉我。
後來便開始吵架,乘車路過加油站時,心裡忍不住悲哀地想,轟地一下爆炸就好了,如果我在意外中死去,或許他會懊悔說了那麼多傷人的話。
再後來,我無意間發現,他註冊了小號。關注的人只有一個,就是我的女友。
他給她點贊,發露骨的評論,甚至抱怨我事事談錢的庸俗。
我為什麼對此一無所知。因為女友用的也是小號。他們關注彼此,他們在微博上曖昧往來,而我拼命加班,為了那隻手錶。
002
分手那天,是陰是晴是雨是雪,都已經記不清楚。
只記得他最後說,其實一開始,他愛上的就是我女友。只不過,我早早地向女友吐露心事,弄得女友為了照顧我的感受,而選擇了犧牲他們之間的感情。
他說,你別怪她,要怪就怪我吧。是我太喜歡她了,說好跟你在一起,就不再喜歡她,但我沒做到。
他說,她其實對你挺好的,至少比對我好多了。
他說,這樣的好朋友,你要珍惜。
我甚至不記得自己哭了沒,只覺得一片混亂。好像做了個詭異冗長的夢,夢中善惡不分,是非不明,而我成了罪魁禍首,受千刀萬剮之刑。
很奇怪,我倒是不恨任何人,只覺得很滑稽,愛情變鬧劇,真心被貶低,可他們說,這一年多來,我才是最幸福的那個。
好在,上天給你關上門,就會開啟一扇窗。傻氣的人,都健忘。
很久很久之後,我幾乎忘記了所有戳心窩的細節,也決心不再追問其中的曲折。
我跟女友,成了朋友圈的點贊之交。
時隔三年,他再度出現,聲淚俱下,控訴自己當初有多混球,還說原來千帆過盡,才知道對他最好的人,只有我一個。
這句話在他看來,或許是褒獎;但在我聽來,卻是莫大羞辱。
借用一句被篡改過的歌詞,我曾愛過你,想想就噁心。
003
自從那次他拜託朋友把我騙去見面之後,就開始無孔不入地試圖聯絡。
從微博私信,好友請求,QQ郵件,甚至支付寶紅包留言,零零種種,大有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氣勢。
我氣得要死,但還是忍住了沒有罵過他哪怕一個字。
到這時我才發現,原來相對於發洩厭惡,我更害怕讓他誤會,我還在意。
就像每次他發訊息來說“我知道你還沒忘記我”。我就忍不住想要去廁所多衝幾次馬桶。
最後一次,他往我一箇舊郵箱裡發了長長的信。
大約猜想我永遠不會開啟吧,事實上,我也是時隔兩年,查閱舊資料時才想起找回密碼。
一開啟,就看見他的信赫然在列。他寫了許多,詞不達意,大多是道歉,懺悔,還有描述他這些年吃了多少苦,經歷多少白眼和冷待,到頭來才發現,原來我曾經用了所有力氣去愛他。
可惜,他沒有好好珍惜。如果可以重新再來一次,他說,一定一定,不會再讓我傷心。
說不清為什麼,看到這句話,紛繁的記憶瞬間倒轉回來。我做三份兼職的場景,我深夜獨自打車回家的戰戰兢兢,我每次為他刷卡的沖天豪氣……
是啊,一別經年,我也不曾像寵著他那樣寵著別的人。
年輕時犯過的傻,如今不會了。
年終尾牙,最適合懷舊。聽說,他依然跟朋友們講述著對我的念念不忘,可惜啊,青春過去了,我再也不是那個任愛擺佈的小女孩。
每當聽見身邊的人說起前任,總是一副唏噓口氣,如果當初沒分手,會是怎樣。如果當時吻下去會是怎樣。
事實上,世間的所有錯過,都無需重逢。有了裂痕的感情,就像損壞的瓷器。哪怕請再好的能工巧匠,也不能如初。
會錯過的人,就是錯的人,不必追,也不必挽回。
END
作者簡介
作者:柏顏。原文載於《南風》雜誌
《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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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歌舞昇平的小鎮中心,穿於灑滿星光的森林小路,晚山領著他終於尋到了藏在海面後的月亮。
特莫一直黯淡著的眼神,在看到眼前的景象後一點一點有了光亮。
晚山閉上雙眼,張開雙臂擁抱住安達盧西亞的風:“你看吧,我說什麼來著,跟著我一定是沒有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