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紅網第七屆全國大學生“評論之星”選拔賽參賽作品
日前,鄭州市金水區稅務局運用大資料實現資訊系統自動提取資料,加大文娛領域從業人員稅收徵管力度,追徵一名網紅的662.44萬元稅款收入國庫。(10月11日《鄭州晚報》)
文娛領域從業人員因其較大的社會影響力,往往能獲得大額的收入。我們不否認任何一種合法途徑取得的收入,但在賺錢的同時,切勿忘了作為納稅人依法納稅、按時繳納稅款的義務。
近年來,明星、網紅與稅款牽扯的案件屢見不鮮。今年上半年鄭爽偷稅漏稅被罰2.77億的事件引發社會轟動,群眾一方面震驚於明星的鉅額收入,一方面為其不履行公民義務感到憤怒。但鄭爽事件和本次追徵網紅稅款的事件有本質不同,鄭爽是偷稅漏稅,而該網紅是欠稅,且在收到通知後積極配合做好追徵工作,因此未被罰款。
今年9月份國家稅務總局釋出了《關於開展文娛領域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本次事件就是地方稅務機關貫徹落實《通知》,強化對明星、網紅稅收徵管行動的體現。
在鄭爽事件的震懾和稅務部門的行動下,不少文娛領域從業人員都增強了納稅意識,這是令人欣慰的喜事。但仍有少數人為錢鋌而走險、頂風作案。就在近期,稅務部門透過稅收大資料分析發現,有兩名帶貨主播涉嫌透過隱匿個人收入、改變收入性質等方式偷逃稅款,一旦查實,定將依法嚴肅處理並予以曝光。偷稅漏稅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會判以刑事處罰。無論是明星、網紅,還是其他職業,都不能為眼前的利益蒙了眼,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一時的逍遙自在可能葬送自己後半輩子的自由。
明星、網紅他們背後的經紀公司以及相關製作方也要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提供相關資訊並配合稅務機關依法對他們那實施稅收管理工作。
在這場文娛領域綜合治理的工作中,有關部門嚴厲查處和打擊各類惡意偷逃稅行為,有助於保障國家稅收安全、維護守法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相關從業人員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增強法律意識和、做守法公民。我們作為旁觀者也需提高自身素質、摒棄拜金主義,推動整個社會共同構建公平有序的稅收營商環境。
文/李忱欣(蘇州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