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新規令信託行業的神經大為擾動。
這份名為《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整頓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簡稱“《徵求意見稿》”)的新規,限期一年整頓信託公司的異地管理總部和異地部門:關於異地管理總部,信託公司不得設立,中後臺部門遷回註冊地,董事長等高管也應在註冊地辦公;關於異地部門,信託公司前臺部門可在異地設立,可在北京等7省市設立異地部門,單家公司設立數量在22個之內,且異地部門的員工數量應控制在員工總數的35%之內。
券商中國記者瞭解到,截至今日,多數信託公司已將所在公司意見反饋給監管部門。業內普遍呼籲適當增加可設立異地部門省份區域,以及適當上調異地部門的員工總數應占信託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
另據記者瞭解,部分管理總部設在一線城市的信託公司正以填表的形式問詢員工是否願意前往中西部註冊地址辦公,以及可以接受異地出差的天數時限等等。當然,亦有信託公司自顧無暇選擇躺平,在業務收縮摸索轉型的背景之下,想等具體政策落地再做謀劃。
大型信託所受衝擊更大?
截至目前,全國信託公司總數為68家,且監管數度明確表態不再新增。除了寧夏、廣西、海南等少數省份(自治區)外,其他省市均註冊有信託公司。尤其近年多家央企、大型銀行斬獲異地信託牌照,但普遍將公司管理總部設在北京上海等一線城市。
儘管管控信託公司異地展業的政策此前也有,此次《徵求意見稿》措辭之嚴厲、約束之具體還是讓業內人士大感意外。
用益信託研究員帥國讓分析稱,根據徵求意見稿的要求,“關於異地管理總部,信託公司不得設立,中後臺部門遷回註冊地,董事長等高管也應在註冊地辦公”,這對註冊地在欠發達地區,而主要辦公地在一線城市的信託公司影響較大。這部分信託公司必須對組織構架進行調整,可能會造成一定的人員流動;“關於異地部門,信託公司前臺部門可在異地設立,可在北京等7省市設立異地部門,單家公司設立數量在22個之內,且異地部門的員工數量應控制在員工總數的35%之內”;這對異地佈局業務及財富中心較多的信託公司影響更加顯著,這部分信託公司或者選擇收縮業務或者選擇減少人員。“這份新規真的落地,好多公司都會難受。”
行業一位資深從業者表示,這份《徵求意見稿》限制信託公司粗放發展的政策意圖更加明確。繼監管部門壓降融資類信託後,透過強化信託公司組織機構設立監管的方式,限制信託公司過快粗發發展,提升風險防控能力,以應對持續暴露的行業風險。他認為,“大型信託公司受影響更為突出。大型信託公司展業區域更為廣泛,異地部門更多,這其中部分註冊地與管理總部分立的頭部信託公司受影響更大,面臨業務人員和管理人員重新佈局的雙重壓力。此外,新規也可能改變行業發展格局。業務、人員佈局的重新配置,可能形成新的競爭格局。”
開始詢問員工異地辦公意向
截至今日,多數信託公司已將所在公司意見反饋給監管部門。
據記者瞭解,業內反饋的意見比較集中於呼籲適當增加可設立異地部門省份區域,以及適當上調異地部門的員工總數應占信託公司員工總數的比例。
某大型信託公司內部人士坦承,“我司對照《徵求意見稿》先提出了面臨的困難和訴求,看看能否給予一些政策支援,主要是異地管理總部的問題,對風險管控好、監管評級靠前、監管政策執行到位的信託公司可否與其他信託公司有所區別。此外,還建議適當延長整改限期,以求逐步整改到位。”
另一大型信託公司內部人士透露其所在公司目前尚未確定具體應對措施,但有意從三方面改變。其一,專一部分員工去集團兄弟公司,相關人員今後是否繼續從事中後臺工作尚不確定;其二,異地部門撤併整合,將重點保留從事轉型業務的部門;其三,不少中後臺要調往公司註冊地辦公。“最讓人頭疼的還是,異地部門的員工數量應控制在員工總數的35%之內。”他說。
另據記者瞭解,部分管理總部設在一線城市的信託公司正以填表的形式問詢員工是否願意前往中西部註冊地址辦公,或者可以接受異地出差的天數時限等等。當然,亦有信託公司自顧無暇選擇躺平,在業務收縮摸索轉型的背景之下,想等具體政策落地再做謀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