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後媽難當,後媽的名聲不好,彷彿是蓋棺定論的說法。
我是小三轉正嫁給蔣豪的。
我大學畢業後,考到了事業編單位,蔣豪是我所在科室的副科長。
蔣豪作為領導對我頗多照顧,一來二去的,不知不覺間,我們倆眉來眼去的就生了情意。
蔣豪大我十歲,已經三十三歲了。
可是,他的女兒卻只有五歲,聽說他老婆身體不好,一直沒有上班,是一個標準的家庭婦女。
我也知道,我這樣介入別人的家庭,非常不道德。
我幾度也要抽身離去,但是,意亂情迷下次次都被蔣豪哄的失了分寸。
蔣豪說,他已經向妻子提出離婚了,他們有兩套房子,那套小房子分給妻子,大房子他會留下,但是女兒的撫養權,他也要留下。
我有些遲疑,畢竟我剛剛二十三歲,對婚姻憧憬的都是美好想象。
而當後媽,我真的沒有一點的思想準備,更沒有把握做好一個後媽。
我問蔣豪,能不能把女兒給他妻子,大房子也給他們,結婚後,我也可以給他生孩子的。
蔣豪有些猶豫,但是,在這件事上,我很堅持,從小看多了對後媽的非議,我真的接受不了每天面對一個養女,然後被別人詬病。
最終,蔣豪離婚了,孩子判給了他前妻,大房子也給了他前妻和女兒。
我和蔣豪的地下戀情,一直隱藏的很好。
當時,我有一個男朋友交往著,以此掩人耳目。所以,沒有人想到我會和蔣豪暗通款曲有了私情。
因此,蔣豪和他前妻離婚時,是以感情死亡為由離婚的。
我們為了避嫌,又過了一年半,才進入婚姻的。
我和蔣豪結婚後,他的女兒週末時候,會來我們這兒住一天,我們相處的生疏而又客氣。
蔣豪的女兒笑笑,雖然不到七歲,但是非常聰明。她對我沒有牴觸反感,但是也沒有親暱和喜歡。
如此平靜的日子,過了兩年後,我生了兒子,蔣豪對我更好了。
我以為,日子就會這麼幸福的過下去了。
不料想,蔣豪的前妻查出了宮頸癌,我們生活的正常軌道,也徹底改變了。
蔣豪對他前妻有愧,所以,知道他前妻得了癌症後,就按照前妻的意願,把女兒帶回了我們家。
這時候,笑笑已經上四年級了,十歲的笑笑看起來文文靜靜的,我們一直相處的平淡中有幾分溫馨。
蔣豪說,可能笑笑以後就要跟著我們生活下去了。
我雖然心中有微微的牴觸,但是,特殊情況下,我又不能不體諒蔣豪,畢竟他前妻得了癌症,女兒還小,我們不收留她,還能有別的選擇嗎?
本來我媽在家裡給我帶一歲半的兒子,笑笑一來,兩居室的房子,我媽勢必要和笑笑住一個房間了。
我媽說挺尷尬的,她讓我老公把婆婆接來照顧兩個孩子。我媽說,她要回老家了,畢竟一直讓我爸爸獨自在家她也不放心。
就這樣,我媽走了,婆婆來了。
我原本是擔心婆媳有矛盾,才求著媽媽幫我照顧兒子,笑笑一來,一切都打亂了,我對於這種複雜的關係,真的挺擔心的。
我要求老公把笑笑轉學到私立學校,封閉式管理的那種,半個月回家一次,這樣也能避免一些摩擦和是非。
老公說,他原就有這個意思,也擔心關係不好相處。
但是,笑笑不同意,婆婆也不同意。
笑笑說,私立學校費用高,她要把這筆錢拿來給她媽媽治病,婆婆也再三保證,一定讓笑笑聽話,她會好好管教笑笑的。
老公很無奈,既感動於笑笑的愛母之情,也憂慮未來的磕磕碰碰下,我這個後媽會不會善待笑笑。
我們家的經濟大權都在我這兒掌控著,本來攢了三四十萬,正準備賣了這套房子,再換套大房子。
蔣豪前妻生病,蔣豪軟磨硬纏的就要捐贈十萬,我給拒絕了,只給了兩萬。
這一次,笑笑不去私立學校,還說拿這筆錢給她媽媽治病,我一聽就生氣了。
送她去私立學校那是蔣豪作為父親的義務和責任。
更是為了避免經常在一起會產生矛盾,這才退而求其次花費高昂學費的。
哪有她們這麼算計的?
我堅決不同意,甚至先斬後奏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交了定金,直接找了中介,把我們這套居住的房子準備出手賣了。
婆婆知道後,唉聲嘆氣的,卻沒有說什麼話。
笑笑聽說我要賣了這套房子,再買一套大房子,就哭著問我,是不是不願意拿錢出來給她媽媽治病。
我老公雖然不敢說我錯了,卻也說我太極端了,太性急了。
我真的有些生氣了。我告訴笑笑,我沒有義務拿我攢的辛苦錢為她媽媽治病,我沒有那個責任和情分。
我告訴老公說,笑笑媽媽想治病,就賣了那套屬於她的大房子,可以去治病啊!
老公說,他前妻想把那套房子留給笑笑。
我冷笑了。
他前妻算計的真好,道德綁架我們,情感勒索我們,讓我們給她出錢治病,她給女兒倒是留了後路。
我也有兒子,我也要給我兒子留後路呢!
況且,我為什麼為他前妻的病買單治療呢?
後來,老公聽了我的建議,和他前妻商量後,把他前妻的大房子賣了,又買了一套小房子。這樣一來,他前妻還有房子住,也有了看病的錢,我們也可以有質量的保證我們的生活。
我不認為我自私,人與人之間,只有在自己富裕充足情況下,才能襄助別人,我現在自己都處於拼搏之中,哪裡有餘力照顧別人?
我可以愛屋及烏的照顧笑笑,但是我有兒子,我的義務和責任,首當其衝是把自己生養的兒子照顧好。
這一點,我振振有詞,對婆婆對老公都說的擲地有聲,沒有人反駁得了。
最終,在我強勢堅持下,笑笑還是被送到了私立學校。
笑笑因此記恨上了我。
笑笑以為是我見死不救,非要鼓動她爸爸賣了她媽媽的大房子,還嫌棄她礙眼,非要把她送到私立學校,就為了不讓她打擾我們的生活。
為此,笑笑大吼大叫的哭訴著聲討我,我沒有解釋,也懶得跟她廢話。
因為,這就是我真實的思想,我沒覺得我做錯了。
可能這就是後媽思維吧!
養女有自己的親媽媽,我既然奢望不來養女把我當媽媽般的愛戴,那麼,我就做後媽該做的事情。
看似冷酷不近人情,卻是最適宜的安排。
距離有時候不僅僅能讓是非遠離,還能夠給予彼此一定的空間,大家都可以生活的隨意些,我這樣做,非常合情合理。
好在,老公是支援我的。
而老公前妻的手術做的很好,我和老公去看望她幾次,面子上,大家都禮貌相待,相處融洽。
我們也搬進了新家,一切似乎又慢慢迴歸了正常。
我和婆婆的關係,親和不足,也無矛盾,每次笑笑回來,都會找理由要錢,買衣服買鞋買這買那的,還要求要名牌有品牌的。
我對此,從不正面拒絕,也不會遂了她的心。
我讓老公教育她,畢竟還是小學生,攀比別人過於虛榮,這種不良風氣並不好。
因為,我給自己兒子買衣服,從來都是以實惠為主舒適為宜,從沒有在意給孩子買什麼品牌衣服。
老公倒是沒有助長笑笑的虛榮,誠摯的教育了笑笑。
可是,笑笑對我婆婆說,就是我這個後媽不讓她爸爸給她花錢的。
笑笑說,我這個後媽太惡毒,只想著給自己兒子掙家業。
婆婆閒談時,對我說了笑笑對我成見很深,希望我有空了和笑笑談談心,省得矛盾越來越加劇了。
我拒絕了,有親媽的養女,說通一次,說不通百次。喂不熟的養女,我隨其自然吧!
因為,老公前妻看似單薄體弱,卻是個有心機的。明明笑笑判給了她,她卻因為有病的理由,理所當然的讓我們把笑笑的一切費用擔負著,還攛掇笑笑要他爸爸立遺囑,要求寫上,將來我們這個房子和家產也有笑笑的份。
為此,老公很不滿意,告訴他前妻,讓她少操心,養好身子才是正道。
我對婆婆說,作為後媽,我可能確實不太遷就寵愛養女。因為,我知道,一個親媽還在的養女,我這個後媽,累到吐血都不可能被認可的。
與其做的再好,都不被接受,我何不只做後媽該做的事情呢?
我不虐待養女,應當應份的義務做好,問心無愧,活的坦蕩從容就可以了。
三年後,笑笑要升初中了,我兒子也上了幼兒園中班了。
這時候,老公前妻竟然要再婚了。
我真的有點被驚到了,笑笑媽得了癌症,又沒有正式工作,怎麼會想著再嫁呢?
會是什麼樣的男人願意娶一個病秧子還沒有穩定工作的中年女人?
蔣豪為此一次次的去找前妻,擔心她被騙了。
他前妻說,要嫁的男人是個做生意的,和她是同學,這個男人喪偶多年,有過兩個孩子,一次車禍,孩子和妻子都命喪黃泉。這個男人早年間曾經暗戀過笑笑媽,所以兩個人現在結婚,不過是抱團取暖罷了。
我聽老公說了後,也覺得沒什麼,有個人陪伴著過日子,總比自己孤孤單單的生活要好些。
沒想到,他前妻說,她要立個遺囑,會把房子留給笑笑的。
他前妻要求我老公蔣豪,希望蔣豪也立個遺囑,將來會厚待笑笑,不能重男輕女,把家產都給兒子,他前妻說,蔣豪這個親爸爸,也應該給女兒一個保障。
老公回來告訴我以後,我冷冷回應道:“該有笑笑的家產,一份少不了她的,不該有的,她也得不到一分。她一個前妻身份的外人,有什麼資格摻和咱家的事情?告訴她,咱們家的事情,我做主。不立遺囑。”
老公也煩前妻以此為藉口挑是非,就拒絕了前妻的要求。
沒想到,他前妻也不說結婚的事了,反而告上了法庭,非要在自己臨死前,安排好女兒未來的生活。
老公和我接到法院傳票,都懵了,不明白笑笑媽折騰什麼呢?
後來才知道,笑笑媽癌細胞轉移了,可能活不了多久了,這才編了謊話,說什麼要再婚。
她的目的,不過是想騙取老公立遺囑,誰知道被我強勢擋住了。
她擔心女兒將來被我這個後媽苛待,更怕我老公重男輕女不給她女兒一點家產,所以,臨死前,就想不顧一切給女兒爭一爭。
我真是被她這一番神經質的操作給傷害到了。
這個女人,還真是快死了也要算計到死啊!
我老公惱恨前妻快死了卻這麼作!就讓笑笑回家勸她媽媽不要這麼作妖了。
誰知道,笑笑說,她媽媽是愛她,才為她綢繆計劃的,笑笑反問她爸爸愛不愛她?若是真的愛她這個女兒,為何不願意寫這個遺囑?
老公真的被她們母女給逼的氣極了。
老公直接找了個律師,然後寫了宣告,家裡的房產和家產,全部留給我和兒子,他徹底放棄一切擁有權利。
至於老公百年後,他做了公證,房產的處理權,全部由我做主。
我沒想到,老公會這麼做,這不是打了他前妻的耳光,更把女兒笑笑拋棄得罪了嗎?
我真的覺得沒必要做的這麼絕,畢竟笑笑是老公親女兒,該給她的一份家產,不會少了她的。
老公說,本來想著笑笑是自己的女兒,從沒想過刻薄她,誰知道她們母女倆一再的算計著,太令人反感傷心了。
老公說,他這次徹底絕了她們娘倆的念想,看她們還如何折騰。
我說,說不定我先死你前面呢,那樣的話,家產還是給笑笑一份吧!
老公說,瞎說,我比你大十歲,肯定我先死。她們母女倆也就是擔心這個,所以才逼著我寫遺囑,偏偏我就是不能稱了她們心意。
最終的結果是,笑笑和她媽媽,都說肯定是我在背後出的主意,鼓動著老公做了這麼歹毒的決定。
我不想為自己申辯,任由笑笑冤枉我。
老公愛重我和兒子,我自然感激感動。
老公對我們母子的情義,我收下了。我也要為我自己和我兒子留下一份保障,我這個後媽,並沒有做錯。
我婆婆也覺得我老公沒有做錯,婆婆說,笑笑有了她媽媽留下的房產,也算是有保障了,一個女孩子家家的,那麼貪心不足的,幹什麼呢?
我不想去慷慨激昂的故作姿態,更不願意裝什麼賢良。
既然,養女怎麼著都養不親,我就養好自己生下來的孩子好了,勉強來的情分,太虛偽。
有些緣分,無法結緣,那就隨便吧!
親愛的朋友們,你們說說看,作為後媽,我怎麼做,才算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