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巨資4000餘萬買了套豪宅,卻發現有可能被中介吞了250萬的差價,深圳市民夏女士(化名)的經歷引發了不少關注。
“失蹤”的250萬能否找回?
女子四千萬購房疑被中介吃差價250萬,已立案調查
近日,據南方都市報,夏女士向記者反映稱,她在2020年底透過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以4150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套房產,並支付了33.2萬元的中介佣金費用。
但後續夏女士從多方得知,中介給予她的報價高於當時的掛牌價。因此,夏女士質疑中介有意哄抬價格,並從中賺取差價。“我後來才發現當時中原地產在網頁上的報價是4500萬元,隨後我去詢問前業主,前業主說掛的3800萬元,但最終實際收了3900萬元,有250萬元的費用由中介收取。”
10月9日,南都記者聯絡了與夏女士進行房產交易的前業主張女士,其回應稱該套房產的售賣價格為3900萬元,其中產生的佣金差價不知被誰收取。
此外,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則表示,經公司內部調查,除合法佣金以外並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費用。並透露,當時服務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員目前已從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離職。
“我曝光這件事,是希望大家關注到這件事情還我一個公道,大家以後在買房賣房的交易中不要被中介吃差價,儘量不要踩我同樣的坑,能少一些人上當受騙。”11日晚,當事人夏女士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發影片回應道。
另據其評論區回覆,該事件目前已經立案。
12日晚,夏女士再度在社交平臺發影片表示,中介報警稱其誹謗。在警察的見證下,中介完全承認收到250萬,但目前為止中介並不承認這是差價,而是說收到250萬的利潤。
夏女士告訴南都記者,該套房的成交價為4150萬元,而與夏女士進行房產交易的前業主告知該套房的售賣價格為3900萬元,相差的250萬元被誰收取?對此,夏女士回憶稱,在她購房過程中,還存在一家名為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為房屋進行銷售策劃。
“當時中介帶我去見的所謂業主朋友,其實是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員,並得知前業主在房屋交易前不久與該公司簽訂了一份有關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
10月12日,當事人夏女士在社交平臺上“披露”了更多細節:
對此,南都記者向前業主張女士詢問得知,在2020年11月,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與其簽訂了一份“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當時是說獨家代理協議,一直與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對接,但最終是他們工作人員帶我們去中原地產的門店簽署合同。”
據悉,前業主張女士在房屋交易前不久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訂了一份“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策劃服務費”為250萬。
據前業主提供的合同中,在“房產情況及意向價格”欄,需要填寫甲方實收價格金額。同時,約定乙方以自身的專業、資訊、資源等優勢,策劃安排客戶看房及談判策略技巧,促進該房產交易完成,並協助贖樓、過戶的辦理。
約定策劃服務費為實際成交價格扣除甲方實收價格、支付地產公司佣金後的剩餘金額。“後來合同上面改成我們實收3900萬元,其他一概不管,改寫的合同當時轉完錢後被撕毀了。”前業主稱。
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負責人左女士(面向鏡頭)向夏女士回應。
圖片
中原地產:與我無關
行業協會也回應了
公開資料顯示,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源於香港,屬於中原集團,是深圳規模較大的專業地產代理公司,為客戶提供住宅、寫字樓、商鋪、廠房租售經紀服務以及按揭,評估等服務。
13日,中原地產官方微信釋出宣告稱,其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核實,調查結果情況如下:
1、賣方(原業主)於2020年9月13日與中原簽署《二手房委託合同》,委託放盤價為4300萬元。
2、買方、賣方、中原三方於2021年1月23日簽署《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中約定此物業最終轉讓價格為4150萬元。
3、本次交易買方為一次性付款,交易總金額4150萬元由賣方直接收取。
4、此次物業交易中,依據和買方所籤的《佣金承諾書》,中原向買方收取佣金33.2萬元,賣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5、中原作為本次交易的中介機構,盡職完成了此次交易,幫助賣方按照合同約定成交價收到了賣房款4150萬元,幫助買方完成了房產過戶手續並順利收房。完成交易後,中原收取中介服務費33.2萬元。
6、後續買方投訴吃差價問題,中原盡能力調查瞭解到:賣方為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法人為“左青”,工商註冊經營範圍是房地產經紀與房地產營銷策劃。但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係,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據海報新聞,10月12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協會已經受理相關投訴,調查完畢,近期將對外發布情況說明。“我們是行業自律組織,受理投訴後,根據證據進行調查,開會審議,視情況對中介公司進行自律懲戒。特殊的案情,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夏女士在質疑買房被中介賺取差價後,透過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APP進行投訴。近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回覆,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表有限公司違反“佣金透明化”要求,在保底代理銷售過程中未明確佣金標準。觸犯《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從業規範》中介機構不良行為清單C類第26條:其他經自律專業委員會審定為C類不良行為的。違規行為記入星級評價平臺,抄送相關征信機構。
2020年9月3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了《關於實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應就服務專案、計費依據與標準及各方應付佣金及其稅費分擔等,明確告知交易雙方,不得“背靠背”,刻意隱瞞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與一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利益。如違反相關規定,將計入機構不良行為,並抄送各徵信合作單位。
律師:中介離職不影響當事人起訴
據中國新聞網,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房地產法律事務部主任郭韌律師向中新網表示,我們國家的法律和相關政策明確規定,不允許中介吃差價,如果買方所說屬實,完全可以起訴要求退還佣金,甚至要求退回多支付的費用。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定,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據報道,前房東也表示其中產生的250萬元差價不知被誰收取。郭韌表示,因為所有的房款應該是打到房東賬上的,起訴過程也需要房東配合取證。“這個證據一旦拿到,是可以要求退還的。”
郭韌同時表示,中介離職並不影響起訴。“中介人員只是從業人員,對於客戶來說,是找中介公司提供服務的。現在中介公司明確說沒有差價,估計就是證據沒有,目前最重要的還是充分舉證。”
還有律師表示,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與前業主簽訂的合同有中介性質。根據國家《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夏女士可收集相關證據後,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權。
“黑中介”現象如何規範?
杭州已經放大招
在深圳夏女士事件中,也有不少網友提出了自己的猜測。
在有著“開張吃三年”“開一單,穩半年”說法的房產中介行業,由於從業人員數量眾多、行業規範程度參差不齊,一直存在著黑心中介以“幫客戶省錢”為理由、以簽訂陰陽合同等方式牟取高額利潤的現象。
今年7月,住建部等8部門釋出了《關於持續整治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其中明確指出:重點整治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
從地方來看,8月,浙江杭州在全國首個建立房東直售模式,上線“個人自主掛牌房源”,房東和個人可以在此類平臺上查閱資訊和自主交易,繞過了中介服務環節。
據悉,杭州目前中介費的收取根據成交價分成兩部分,房價100萬元以內收3個點,100萬元以上的部分按2個點收取。整體房價四五百萬元的話,中介費差不多9萬元,實際收取會打六折或七折,也就是五六萬元的中介費。
9月,浙江寧波房產市場管理中心釋出《關於上線房源掛牌碼上辦應用的通知》,指出9月26日起,該市房東在租售房屋時,可以透過手機APP“浙裡辦”自主釋出或委託房源。
業內人士看來,未來二手房交易中,傳統中介包攬全部交易的模式確實會改變。
來源:綜合南方都市報(記者:蔡宇晴 吳春熠)、中國新聞網、海報新聞、深圳中原地產微信、公開資訊
更多內容請下載21財經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