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買房還是賣房,中介往往是繞不開的一環。由於並非買賣雙方直接對接,在交易過程中,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
最近,深圳一女子就遇到了困擾。她質疑花四千多萬元購房,被中介吃差價250萬。
圖片來源:南方都市報
今天(10月13日),涉事公司深圳中原地產回應稱,中原向買方收取佣金33.2萬元,賣方未支付任何佣金。此外,中原在調查後瞭解到,賣方為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係,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4000多萬豪宅疑被中介吃差價250萬
深圳灣1號是深圳的“網紅”樓盤,夏女士透過中原地產購置了這裡的房產。
“前房東說這套房本來掛牌價3800萬元,最後中介給我協商的價格是4150萬元,相差的費用很有可能被中介賺了。”夏女士告知,她在2020年12月上旬,聯絡了中原地產工作人員,告知有購房意願,“我說預算在6000萬以內,中介帶我去看了一套深圳灣的房子,並告知我價格是5000萬元。”夏女士回憶稱,經多次協調後,中介工作人員幫她爭取為4150萬元的成交價格,並支付33.2萬元的中介佣金費用,於2021年1月辦理了相關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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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女士認為中介造成買賣雙方的資訊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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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告訴我成交價格過高了,我才發現當時中原地產在網頁上的報價是4500萬元,隨後我去詢問前業主,前業主說掛的3800萬元,但最終實際收了3900萬元,有250萬元的費用由中介收取。”夏女士表示,她質疑中介人員除了拿中介費外,還暗地裡吃差價。
據海報新聞,夏女士表示,後來自己才知道,前業主與另一家地產公司簽了協議,購房當天,對方來的六七個人中,就有另一家地產公司人員在場。“我和中原地產籤協議買房,為什麼需要另一家地產公司到場,這其中的貓膩不得而知。”
10月12日,當事人夏女士在社交平臺上“披露”了更多細節,稱在交易過程中還存在第三方中介“深安房地產代理公司”。
業內人士透露,在過去房產中介“吃差價”現象屢見不鮮,由於交易過程不透明,房產交易雙方地位不均等,掌握雙方資訊的中介存在吃差價牟利現象。就在今年8月,Q房網就因“吃差價”、違規代理查封房等違規行為被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通報批評。
中原地產、行業協會回應
公開資料顯示,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於1997年,源於香港,屬於中原集團,是深圳規模較大的專業地產代理公司,為客戶提供住宅、寫字樓、商鋪、廠房租售經紀服務以及按揭,評估等服務。
13日,中原地產官方微信釋出宣告稱,其對此事進行了調查核實,調查結果情況如下:
- 1、賣方(原業主)於2020年9月13日與中原簽署《二手房委託合同》,委託放盤價為4300萬元。
- 2、買方、賣方、中原三方於2021年1月23日簽署《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中約定此物業最終轉讓價格為4150萬元。
- 3、本次交易買方為一次性付款, 交易總金額4150萬元由賣方直接收取。
- 4、此次物業交易中,依據和買方所籤的《佣金承諾書》, 中原向買方收取佣金33.2萬元,賣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 5、中原作為本次交易的中介機構,盡職完成了此次交易,幫助賣方按照合同約定成交價收到了賣房款4150萬元,幫助買方完成了房產過戶手續並順利收房。完成交易後,中原收取中介服務費33.2萬元。
- 6、後續買方投訴吃差價問題,中原盡能力調查瞭解到: 賣方為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 深安地產法人為“左青”,工商註冊經營範圍是房地產經紀與房地產營銷策劃。但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係,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來源:深圳中原地產微信
2020年9月3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發布了《關於實施“佣金透明化”要求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提供中介服務,應就服務專案、計費依據與標準及各方應付佣金及其稅費分擔等,明確告知交易雙方,不得“背靠背”,刻意隱瞞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與一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另一方當事人利益。如違反相關規定,將計入機構不良行為,並抄送各徵信合作單位。
據海報新聞,10月12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目前協會已經受理相關投訴,調查完畢,近期將對外發布情況說明。“我們是行業自律組織,受理投訴後,根據證據進行調查,開會審議,視情況對中介公司進行自律懲戒。特殊的案情,將會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夏女士在質疑買房被中介賺取差價後,透過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APP進行投訴。近日,深圳市房地產中介協會回覆,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表有限公司違反“佣金透明化”要求,在保底代理銷售過程中未明確佣金標準。觸犯《深圳市房地產中介行業從業規範》中介機構不良行為清單C類第26條:其他經自律專業委員會審定為C類不良行為的。違規行為記入星級評價平臺,抄送相關征信機構。
有律師表示,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與前業主簽訂的合同有中介性質。根據國家《關於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最高不超過成交價格的3%。夏女士可收集相關證據後,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維權。
來源:每日經濟新聞綜合南方都市報、海報新聞、深圳中原地產微信
編輯:張恆 呂瑞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