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備考試資格,趙欣(化名)卻想拿下注冊消防工程師證,為此,他報了一個“保過班”,結果被查出,成績全部無效。趙欣認為培訓公司虛假宣傳,起訴要求退還培訓費18880元並三倍賠償。海淀法院近日判決,培訓公司退還趙欣13216元。
趙欣一直想考註冊消防工程師證。一天,他在瀏覽網頁時看到一條廣告,“全國註冊消防工程師官方指定委培中心簽約保障透過,不過全額退費。報考專業不符合?學歷未達標?報考資料不全?一鍵解決!……”基於廣告承諾的內容,趙欣花18880元報了該公司的保過班。
培訓後,趙欣參加了考試。然而不久,趙欣接到人社局通知,稱其存在以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成績的行為,考試成績全部無效。
趙欣認為,因培訓公司存在虛假宣傳、偽造學歷代報名等多處違法行為,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培訓公司代理人稱,公司僅提供考前報名指導及提醒服務,不負責報名,也沒有義務鑑定學歷真假,更從未承諾過“不透過退費”和報名資料不全可以一鍵解決。
法院審理認為,原被告均明知或應知趙欣不符合法定報考條件,而培訓公司以違規手段透過報名資格審查,趙欣經被告公司培訓後參加考試,以期以非法的報名資格取得國家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資質,既妨害了國家正常的考試管理秩序,又妨害了社會公共消防安全。因此,雙方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雙方合同應認定為無效。關於培訓費,綜合雙方主觀過錯程度、培訓情況等,法院最終判決被告公司退還趙欣13216元。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高健 通訊員 馮芸菲
編輯 蔡文清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