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宇宙的極限速度是每秒2億9千9百7十9萬2千4百5十8米,這個速度是宇宙中任何形式的能量所能達到的最高速度。我們測量出來的引力波是這個速度,光在真空中也是這個速度,理論上膠子也應該是這個速度!可以看出這個速度並不是光的專利,而是所有無質量粒子生下來都可以達到這個速度!
但是組成我們現實世界的這些粒子,包括質子、中子和電子,無論我們如何努力,都沒有辦法把它們加速到光速。原因很簡單,因為它們有質量。
這是狹義相對論告訴我們的原因,那為什麼有質量的物體就不能達到甚至超過光速呢?狹義相對論就說,隨著質量物體越逼近光速,它的相對論質量就會趨於無窮大,所以我們不能把有質量的物體加速到光速。
這樣的解釋好像啥也沒說,更像是進一步地強調了光速極限,並沒有說不能超光速的本質原因。所以說,不能超光速的本質原因,我們現在並不知道。
因此質量物體的光速極限,在物理學中它算得上是一個基本原理,基本原理也可以認為是公理,沒有辦法證明,也不需要證明,意思就是說,我們的世界就是這個樣子的。
是不是覺得有點不講道理,其實並不是的,這就是人類科學發展的一般方法,叫公理體系。目前來說,光速極限符合我們的邏輯要求,也符合我們觀測實證,所以我們可以認為它是一個不需要證明的公理。
但是你完全可以假設光速極限的公理是錯誤的,然後在你假設的這條新公理的基礎上進行邏輯演繹,然後得出一系列定理,如果你的整個理論體系完美自洽,而且符合觀測實證,那就說明在某種情況下,質量物體是可以超光速的。
這就像是當年羅巴切夫斯基,他就覺得歐氏幾何中的第五條公理,平行線公理有問題,他就假設在一平面內,過直線外一點,可作至少兩條直線跟已知直線平行。
然後根據這個新公理,就推匯出了一系列邏輯自洽的定理,發現它們並不矛盾,這就是雙曲幾何,或者叫馬鞍面幾何。
不過,你要是假設光速極限是錯誤的,那這條路它肯定走不通,只要你假設質量物體或者是資訊可以超過光速,你肯定會遇到邏輯上的困難。
因為超光速它違背了因果律,因果律是我們現實世界最底層的構架,如果沒有因果律,你會看到導彈先爆炸,然後才發射,目標先中彈、然後才開槍,等等這些邏輯混亂的事情。
當年愛因斯坦正是因為考慮到了一點,才會堅持光速極限這個原理,進而在狹義相對論中利用公式限制了質量物體超光速的可能,而且他的狹義相對論本身就是強調因果律的一個理論。
質速
我們都知道,在1935年的時候,愛因斯坦還利用光速極限原理弄了一個EPR悖論,來攻擊量子力學,說量子力學還不完備。愛因斯坦當時就認為,你量子力學就算違反了現實的決定性,總不能超光速,總不能違背因果律吧,可沒想到量子力學還真就超光速了,這裡的超光速就是我們說的量子糾纏。
量子糾纏目前對我們來說完全就是一個迷,我們不知是什麼東西在糾纏,為什麼會糾纏,糾纏背後的機制是什麼?完全不知道,但目前認為這種糾纏,因為量子的隨機性不能傳遞任何有用的資訊,所以它不違反光速極限原理,當然也就不違反因果律了。
其實以上就是目前對光速極限原理最好的理解了。但是我知道有些人並不滿意這樣的解釋,那就看一下下面這個,它可是實實在在的限制粒子所能攜帶的能量,這也算上是宇宙對速度的一個限制。再說這個之前,我們先回顧一下人類的速度極限。
在大型強子對撞機中,質子的速度達到了每秒2億9千9百7十9萬2千4百5十5米,這是人類創造出來的速度最快的質子了。但這並不是人類的速度極限。
有一個粒子它比質子輕了 1836倍,所以加速它來說比質子就要容易得多了,這就是電子,在LEP中,也就是LHC的前身,當年人類把電子加速到了每秒2億9千9百7十9萬2千4百5十7.9964米,只比真空中的光慢了3.6毫米/秒。
可以說差一點就達到光速了,人類可真是牛呀,那這一點差在了哪?當然是能量,在地球上我們用的是化學能源,加速器的能量在Gev級別,這個G叫吉,是10⁹,也叫十億電子伏特。
那麼在宇宙中也有很多自然形成的加速器,比如大質量黑洞的物質噴流,超新星爆發、中子星碰撞等等這些超高能量的爆發事件,它們都會產生大量的宇宙射線,這些宇宙射線基本上都是有質子組成的。那麼跟這些自然界的加速器比起來,人們建造的LHC簡直就像是學齡前兒童的的玩具一樣。
現在我們看到的是M87星系中心黑洞的物質噴流,那裡的磁場是人類創造的磁場強度的數十億倍。
它們加速粒子的最高能量就不能用Gev來表示了,而是會用到 Tev,叫太電子伏特也就是10^12 ev,甚至會用到Pev,叫拍電子伏特來衡量,也就是 10^15 ev,甚至會一路飆升到10^19 ev以上!
你想一下,我們在地球的Gev,10⁹都把質子快加速到了光速了,那麼宇宙中的10^19 ev,還不把質子直接送上天。
但是,根據我們在地球上的接受到的宇宙射線來看,所有質子的能量好像有一個閾值,它們攜帶的能量都沒有超過5×10^19 eV。
好像有什麼東西限制了質子的能量。也就是說宇宙不讓質子的能量超過這個能量,那能量不能提高,那速度肯定就上不去了。
最後我們給出一個解釋是這樣的,在宇宙的空間中彌散著大量的光子,這些光子的平均溫度只有2.7開,那每個光子能量也就只有大約0.00023電子伏特,這個能量很小很小,這就是宇宙的微波背景。
雖然它的能量很小,但是當一些攜帶巨大能量的帶電粒子,在宇宙空間中穿梭的時候,它就會與這些光子發生相互作用,產生一些新的粒子。
比如說,當一個帶電子粒子能量達到了10^17ev以上,就會在與微波背景光子的碰撞中產生正負電子對,然後損失能量,由於電子質量比較低,所以這個能量損失過程比較慢。
但是當一個帶電子粒子能量達到了5×10^19 eV以上的話,就會產生中性π介子,一箇中性π介子的質量是電子的264.1129倍,所以每一箇中性π介子的產生就會損耗掉135Mev的能量,Mev是百萬電子伏特,10⁶。
這個能量損失的速度就比較快了,所以當一個帶電粒子的能量高過了5×10^19 eV,宇宙就會迅速讓他降到這個能量以下,所以我們在地球上發現的宇宙射線能量都沒有超過這個值。
這個閾值就是所謂的帶電粒子的GZK極限。那麼這個極限對於質子的速度就意味著,它可以達到每秒2億9千9百7十9萬2千4百5十7.99999999999999999999918米。
這個速度可以說跟光速已經沒有啥區別了,如果我們現在讓這樣的質子和光子賽跑,去比鄰星的話,質子僅僅會落後22微米,700飛秒後它就會達到.
如果讓它倆去254萬光年外的仙女座星系,打個來回,距離大約是500萬光年,質子大約會慢13秒左右。可以說,這樣的質子已經跟光子跑得差不多快了。
所以根據GZK極限,在一個充滿微波背景光子的宇宙中,我們是不可能達到光速的,因為我們是由質子、中子和電子組成的,而且超光速旅行也很危險,你想一下,當我們與微波背景中的光子發生相互作用的時候,宇宙在我們看來就是一個大烤箱。我們就是雞翅。
如果你接受不了把因果律作為光速極限的原因,那可以把GZK極限當作一個很好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