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國企腐敗案再次將企業前任領導推上被告席,這一次是越南發動機及農機總公司(VEAM)。據悉,該公司的多名前任領導牽涉其中,造成數千億越南盾的國有財產流失,越南公安部首次調查起訴11人。
第二次擴大調查之後,將主犯陳玉河及多名共犯提起公訴,起訴多達17人。陳玉河,是VEAM的總經理,在首次調查起訴之時,拒不配合,拒不認罪,態度非常刁鑽。
這事到底如何,且看下文。
最近,越南公安部調查局完成了對VEAM及其關聯公司造成數千億越南國有資產流失一案的調查。
根據釋出的調查報告,調查機構對VEAM、VEAM旗下的運輸貿易股份公司——Vetranco和其他一些管理企業發生的“違反國有資產的管理和使用規定造成損失和浪費”的案件進行了擴大調查,並已經出具調查結論。
調查機構已經向越南最高檢提交調查報告,提議起訴涉案的17名嫌疑人。此前,在7月22日完成的第一輪擴大調查,調查機構建議起訴的人數只有7人。這一次,在完成第二輪擴大調查之後,將起訴人數提高至17人。
據越南媒體報道,發生在VEAM公司及其旗下的Vetranco公司和關聯公司,早在2019年8月就由越南公安部介入調查,至今已經完成兩次擴大調查。
那麼,前董事長兼總經理陳玉河,及其同夥在VEAM公司到底幹了什麼?
根據越南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VEAM公司最初以國有總公司模式運作。到 2010 年,VEAM 根據越南工貿部的國企改制決定,開始按照子母公司的方式執行,VEAM是母公司,其旗下擁有 25 家子公司和關聯單位。
2017年,VEAM股份化,註冊資本為132880億越南盾(約合38億元人民幣),其中國有資本佔88%以上。Vetranco,即VEAM旗下的運輸和貿易股份公司是後者的子公司。在Vetranco公司超過125億越南盾(360萬元)的註冊資本中,VEAM佔股達到51%。
2011年至2014年期間,陳玉河擔任VEAM公司的董事長。2015年至2019年期間,擔任VEAM的總經理,也就是從2011年至2019年,長達近十年的時間裡,陳是該公司的主要重大決定的拍板決策人。
作為VEAM的掌門人,陳玉河沒有正確履行國有公司管理人的權利和義務,放鬆了管理,違法對VEAM進行經營和管理,造成國有資產的長大流失。陳玉河和VEAM一些前領導因而遭遇刑事訴訟。
越南公安部調查機構稱,在2007年至2013年期間,陳玉河及VEAM的多位前任領導曾7次為VEAM旗下的Vetranco公司擔保從銀行貸款、簽訂商業合同。
調查機構認定,VEAM提供的擔保為Vetranco公司貸款了1930億越南盾(5500萬元)。在這批違規擔保和借貸的過程中,造成了VEAM公司752.8億越南盾(2150萬元)的損失。
調查機構稱,作為公司的第一負責人,陳玉河沒有承擔起董事長和總經理的責任,放任手下的幹部林志光和武慈公違規操作銀行借貸,造成了巨大的國有財產流失。
為了從借貸當中輸出利益,Vetranco公司簽訂了多達12份空頭商品採購合同,還拉上母公司VEAM作為合作簽約的中介方和“話事人”。為了是一切看起來是閉環的貿易及合作,Vetranco公司又簽訂了15分虛假的交貨延遲合同,將貸款所得中飽私囊,讓一切看起來合法合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當中涉及與中國公司簽訂利益輸出的非法合同。
根據披露的調查報告,陳玉河作為VEAM公司的負責人,其與一家中國公司簽署合作協議,合作生產右側方向盤的汽車,計劃出口斯里蘭卡。其與中國公司合作的提案並沒有得到公司董事會的批准,甚至沒有上會討論就私自做決定。
此外,陳玉河還與一家中國公司簽署合作備忘錄,事後陳直接簽署付款決定,給中國公司轉賬20萬美元。
按照調查機構的說法,陳在VEAM公司當中不僅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利益,而且在事發之後態度冥頑不化,拒不認罪。尤其是其與中國公司的合作及利益輸送,沒有任何理由得到法官的認同,預計不日舉行的審判,陳玉河將面臨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