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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火燒彤雲,湖南省長沙市人,建築工程造價工程師,愛思考,愛寫作,追求美好高尚的精神世界。
作者
火燒彤雲
天津有個商人要到遠方去做生意,於是去一個富人那裡借貸了幾百兩銀子。這件事被一個小偷看到了。到了晚上,小偷趁著夜色躲進了商人家裡,等著商人帶著銀子回家,準備在商人一家入睡後偷盜銀兩。
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商人覺得這天很吉利,決定連夜啟程,帶著銀兩上路了,並沒有在家歇宿。躲在商人家裡的小偷只好等商人的妻子(以下簡稱“商婦”)入睡後再離去,但是商婦在床上輾轉反側,就是睡不著。
夜深了,牆上突然開啟了一扇小門,整間屋子一下子就亮了!一名年青漂亮的女子從這扇門裡走出來,手裡帶著一條長長的帶子。她走到床前,把這條帶子給商婦。商婦用手推開,女子堅持遞給她。她推辭不過,就接受了這條帶子。她把這條帶子系在房樑上,把頭套入帶中自縊。女子隨即原路離開。牆上的那扇小門也關上了。小偷大吃一驚,開啟門逃離了商人家。
天亮之後,商人的家人發現商婦死了,急忙報官。官府拘拿了商人的鄰居。嚴刑拷打之後,鄰居只得承認是自己殺人。就在鄰居將被處決的前幾天,小偷來到官府,說出了那晚他看到的一切,商人的鄰居於是被無罪釋放。
官府來到商人家附近調查,這才得知商人家的這所房子以前的主人中確實有一名少婦是上吊死的,而且年齡長相與小偷描述的一樣。據說暴死者有找人當替死鬼的習慣,商婦之死是不是這個原因呢?這就不知道了。
這就是《聊齋志異·商婦》的故事內容。這篇小說名為《商婦》,但是主角並不是商婦,而是小偷。商婦只是串起整個小說情節的核心人物。小說名中的人物並不一定是主角,他只是對小說情節的發展起著關鍵作用,這是聊齋的一大特點。
這個故事因為採取了平鋪直敘的文學手法,所以看起來情節並不複雜。西方人常用的偵探文學手法是懸疑法。他們會先寫商人的家人發現商婦吊死在家中,然後報案,官府抓鄰居,再由小偷講出此案的始末。這種手法聊齋裡也有,但是作者對於《商婦》這篇小說,顯然不是想突出案件的離奇性,而是想展現主人公在整個案件中的心理變化。作者在《商婦》這篇超短篇小說裡運用他深厚的文學功底將主人公各個時期的心理活動刻畫得十分生動。我們來品析一下。
商人前往富人家裡借了幾百兩銀子,“為偷兒所窺”。“窺”是一個動詞,描寫的是悄悄地看的神態。這個詞的語境是,被看的人不知道自己被別人看到了,看的人看到了不為人知的機密資訊。除了商人借到了一筆鉅款,小偷還洞察到了什麼資訊呢?
從小說原文寫小偷“至夕,預匿室中以俟其歸”來看,商人借到錢後並沒有打算直接出發,而是準備先回家。這一點可能是商人與富人的談話中透露出來的,被小偷聽到了。所以,小偷才決定天黑之後潛入商人家準備行竊。
只不過,商人借到錢後並沒有馬上回家,商人甚至比小偷還晚到家。這個“窺”字傳神地形容了小偷的神態,傳遞了豐富的情節資訊。
當小偷看到商婦上吊的全過程之後,“偷兒大驚,拔關遁去”。這個“大驚”除了指小偷對女鬼神奇地誘導商婦上吊這種聞所未聞之奇事感到吃驚以外,還指他受到了驚嚇。如果當晚沒有這件詭異的事發生,商婦輾轉反側再久,最後還是會睡著,那麼小偷應該是“拔關離去”,而不是“拔關遁去”。“遁”就是逃跑的意思。
小偷潛入商人家準備行竊,雖然行竊未遂,但也得逃離商人家,以免天亮後被人發現。但是這個“遁”字表達的應該不是小偷急於逃離商人家的心情,而是急於逃離這個女鬼作祟的現場的心情,因為小偷被女鬼作祟嚇壞了。“驚”和“遁”這兩個字用得是既生動傳神又合情合理。
當商人的鄰居即將開刀問斬,小說中寫道:
偷兒憤其冤,自首於堂,告以是夜所見。鞫(“jū”,審問)之情真,鄰人遂免。
小偷是在現場唯一的目擊者,他當然知道商人的鄰居是冤枉的。但是,作者用的不是“偷兒知其冤”,而是“憤其冤”。為什麼小偷會“憤”呢?因為他對官場不負責任的官僚作風導致的誣良為兇感到生氣。這個“憤”字絕不只代表了小偷的憤懣之情,也代表了作者的氣憤之情。
商人的鄰居如果是兇手,無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直接殺死了商婦,一種是間接逼死了商婦。如果是前者,那麼商婦的屍體上就會有鄰居殺死商婦留下的傷痕。可是屍體上除了前頸上的勒痕,身上沒有任何傷痕,明顯是自行上吊死去的。
也可能有人會說,那還有可能是鄰居掐死了商婦,然後偽造成商婦上吊自殺的現場再離去。掐死的話,屍體上肯定不會只有前頸上有傷痕,而是整個脖子上都有留有印記。而且這種情況下,死者定會拼命反抗,大機率會弄出聲響,引來家人相救。
關於上吊死亡和他人掐死造成屍體上的不同痕跡,早在離蒲松齡幾百年前的南宋時期就有偉大的法醫學家宋慈整理成了《洗冤集錄》。到了清代,一般的仵作這點子驗屍的本領還是具備的。
那麼是鄰居平日裡與商婦產生了矛盾,逼得商婦上吊自殺嗎?我們不要忘了,此案有一個重大細節,那就是小偷是在商婦上吊後“拔關遁去”的。“拔關”就是拔開門閂、開啟房門。也就是說,商人的家人一早起來先看到的是商人的臥室房門洞開,然後才發現商婦吊死在房樑上。試問,如果商婦一心求死,又為什麼開著房門?難道還等著人來救?這符合一個要自殺的人的心態和行為嗎?
所以怎麼說鄰居害死了商婦都是說不過去的!小偷和作者都認為,即使小偷不站出來說出真相,僅憑簡單的邏輯推理,也不可能把鄰居說成是兇手。
那麼是地方官的智商不高,沒法做出合理的判斷嗎?不是。小偷的自首解開了死亡現場開著門之謎。誰也沒想到,來過商人臥室又開門而去的是一個與商婦之死無關的小偷。這可是個不尋常的目擊者!而這個不尋常的目擊者敘述的事實更不尋常!
那麼,官府面對小偷的陳述,有沒有覺得所謂女鬼作祟的說法荒誕不經因而不予採信呢?沒有。因為小偷在陳述事實的同時,也能提出不少佐證,比如商人臥室裡的傢俱擺設、蚊帳被褥的顏色、商婦的衣著打扮等等。所以小偷的證詞可信,官府對鄰居無罪釋放,而有關女鬼的情況則是在鄰居釋放之後才開始調查的。這就說明了地方官的邏輯水平不差。
既然地方官的腦子沒生鏽,為什麼還是要把鄰居屈打成招呢?因為他過於看重自己的官聲政績。死亡現場開著門這種異常情況既是鄰居脫罪的重要原因,也是商人的家屬報案的起因。正是因為死亡現場開著門,才讓商人的家人想到有人來過商人的房間並在商婦死後離開。他們認為此人必與商婦之死有關,所以才會去報案。
如果地方官說商婦是自縊身亡,家屬們肯定不依不饒。這個案子換到一個不願意冤枉好人的正直官員手裡,那就只能成為懸案。可這位地方官不願意人家說他沒有能力破案,居然就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把商人的鄰居抓來屈打成招,硬是逼出一個所謂的兇手!
地方官沒有權力直接判人死刑,得逐級上報至皇帝勾決才能執行死刑。人命要案,逐層審批的官員難道就沒看出其中的破綻?這其中不少人都是飽學之士,智商不可能還不如一個小偷,但是他們都是敷衍了事,胡亂審批,他們不願意為一個普通平民的性命去重審此案。
一個“憤”字,表達的不僅僅是小偷和作者的氣憤之情,更是體現了地方官只求迅速破案、不惜製造冤獄的卑劣品格,揭露了封建官場腐敗黑暗的社會現實!這個“憤”字可謂筆力千鈞!
“自首”一詞是指案犯自行投案,小偷不是兇手,為什麼要“自首於堂”呢?因為小偷雖然沒殺人也沒偷盜,但是他仍然犯了法。他潛入了商人家裡,並呆了大半個晚上才離開,這是未經他人許可私入民宅,也是違法行為。“自首”一詞使用正確。但是小偷顯然不是為了私入民宅這件事來投案自首的。
這個小偷窺探了商人借得鉅款之事,在商人還沒回家的時候就潛入了商人家裡,說明他知道商人家在哪。他對當地人的窮富情況、家庭住址都非常熟悉,明顯是個慣偷。他潛入人家家裡卻找不到機會下手而悄然離去的事肯定也不是頭一回。他潛入商人家裡,但對商人的家人和財物都毫髮無傷,也不會引起他的內疚,更不會成為他自首的動力。他來到官府,當然是為了讓那個無辜的人脫罪來作證的,因為他“憤其冤”。
那麼,為什麼作者寫他是來自首的而不是寫他來作證的呢?到底是什麼事情不斷地叩問著他的心門,使他言之“情真”呢?讓他感到內疚的事就是他在現場卻沒有拯救商婦的生命!這是唯一能解釋得通的邏輯。
小偷多次入室行竊,遇到過各種各樣的突發情況,但是眼睜睜地看著一條鮮活的生命變成一具僵冷的屍體,那他還是頭一次。他只是求財,還沒有冷漠到漠視生命的冷血程度。
當商婦把帶子拴在樑上引頸自縊的時候,女鬼已然離去,小偷被嚇得只想儘快逃離這個是非之地,卻沒想到去把商婦從房樑上救下來!他為此深深地後悔自責!如果當時他再勇敢一點,就可以拯救一條生命。如果當時救下了商婦,也就沒有商婦的鄰居入獄受刑、差點問斬的事了。當時救下一個人,等於救下了兩個人!
當然,如果當時他把商婦救下來,商婦發覺房中有外人,可能會喊叫,他就會被聞訊趕來的商婦的家人所抓住。可即使如此,也比商婦死去、鄰居被冤要好。
在小偷離開商人家後的這段日子裡,商婦死亡,商人的家人報案,鄰居被捕、受刑、招供、判死的訊息一個接一個地傳到他的耳朵裡。天津離北京不遠,地方官逐級上報該案,直至皇帝勾決執行死刑也很快。案發之後,小偷多次祈禱各級官員能夠發現案件中的疑點而重審此案,但是殘酷的現實不容他心存一絲幻想。
鄰居最終被判處了死刑,他為官府冤枉了無辜者而憤憤然。鄰居的處境越來越危險,小偷的內心也承受著越來越痛苦的煎熬,他在到底是站出來為鄰居作證並承認自己在現場卻沒有拯救商婦的性命,還是強忍著一切隱藏住自己的小偷身份之間掙扎。眼看鄰居命不久矣,他終於選擇了勇敢地站出來說出一切,還人清白!他的慣偷身份也得以暴露。
從衙門裡再度走出來,他已不能也不會再當小偷。這一點,在他走進衙門之前,他就反覆地想過了。無辜者得以釋放,他也開啟了新的人生之路。他的心靈不再有負罪感,他的靈魂完成了自我救贖,他的三觀也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了改變。
“窺”、“驚”、“遁”、“憤”、“自首”、“告”、“情真”等一系列動詞簡煉如金地把小偷的心理變化、思想衝擊描繪地準確生動,它將小偷的人物形象塑造得豐滿立體、真實可信。《商婦》這篇超短篇小說還塑造了一個沽名釣譽、草菅人命的無良地方官形象,而逐級官員審批此案卻沒有發現其誣良為兇或者是發現了問題卻默不作聲的過程更是深刻地揭露了封建法治社會的官僚與黑暗!
如果閱讀《商婦》,只看到了鬼魅作祟的神奇之處,那就根本沒有讀懂這篇小說!僅僅兩百餘字的《商婦》反映的社會層次之深厚,反映的人心人性之真切,不能不讓人折服讚歎!最可嘆的是,《商婦》還不屬於聊齋名篇,幾乎沒有什麼知名度,那麼聊齋中更好的作品又將何等優秀呢?這就可想而知了!
在筆者看來,《聊齋志異》的思想性、藝術性不亞於四大名著,它應該成為與之並列的第五大名著,而它卻長期遭受文藝評論界的嚴重低視,這是非常不合理、不公平的!讀懂聊齋,讀透聊齋,我們需要更多更正確更深刻的作品賞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