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常的工作中遇到過很多前來辦理房屋過戶的群眾,因為不太瞭解這方面的知識,在最後過戶時發生爭吵,甚至產生糾紛。因此,在房屋辦理過戶前這三件事必須要知道:
一、核實房屋產權:產權清晰是前提。
首先,要查驗不動產權證書的權利人與出售方是否一致。其次,瞭解清楚該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資訊,一旦有禁止資訊是不能進行轉讓、過戶的(讓不動產權證書的所有權人,去當地的房產登記部門查詢一張不動產情況表,資訊一目瞭然)。最後,檢視不動產權證的登記時間。如果雙方約定是由購房人上稅,登記時間就有直接的關係,具體上稅比列依據當地稅務政策。
二、約定過戶費:誰出過戶費是關鍵。
這裡的過戶費我們指的是登記費和稅費。出售人與購房人在協議當中一定要書面約定,過戶費由誰承擔還是各自承擔各自的,以免在交費環節發生不必要的矛盾。
三、及時過戶:申請登記是重中之重。
一定一定一定要及時過戶!重要的話說三遍。雙方到房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過戶手續,登記流程走完(以蘭州為例3~5個工作日),房屋的所有權才會屬於購房人。
遇到不少這樣的情況:雙方只是私下完成交易,未到房產登記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購房人房款已付清,也拿到了出售人的不動產權證書,感覺萬無一失啦,等知道或想起要去登記時,出售人消失不見,遲遲聯絡不上,屬於自己的產權證書遲遲拿不到手,屆時耗時,耗力,更耗財。
以上為本人在實際工作中總結的幾點,(僅供參考!圖片來源於網路!)有不足之處歡迎評論區留言~相互學習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