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價格下滑,似乎已經成為了當前住房市場一個司空見慣的現象。
筆者的一位朋友大明(化名),就曾遭遇到了“二手房被迫降價”的問題。2013年底,大明在自己長期居住的二線省會城市購買一套價值32萬元的房產,房產總面積為88.2平米,單價為3628元/平米。當時,其實大明買完就後悔了,因為這個二線城市房地產長期不慍不火,房子增值的速度也相當緩慢。
不過,事實證明,他的這一次購房行為著實碰到了好運氣,無心插柳柳成蔭。2年之後的2015年開始,該城市迎來了房產大躍進,特別是在拆遷棚改的帶動下,住房市場一路綠燈,房產價格也一天一個樣兒,在高峰時期的2019年底,大明這套房子單價掛牌達到1.8萬元/平米(總價158.76萬),按照88.2平米計算,在短短的6年時間內,大明因為這套房產財富增值了127萬元。
當然,這並非實際財富,房產在沒有轉手賣出的情況下,這種財產增值只算是字面意思。隨著他家裡的二孩出生,這套兩居室的房子已經住不下了,於是家庭成員商量,開始有了置換二套房的打算,他們的想法很簡單,賣掉這套房子可獲得158萬,在同區域加上50萬元,就可以重新購買一套三居室房產,算下來不賺不虧。然而,在售房的時候,大明遭遇到了“難題”:158萬元的價格,市場上買房人似乎並不買賬。從2019年底至2021年中,這套房子掛牌價格從158萬持續下調,155萬元、150萬元、145萬元一步一個臺階的滑落下來。
至此,大明已經沒有了售房的念頭,價格跌這麼多,還不如繼續持有。即便是有了二胎、三胎,在原來的房產格局上重新改造,還是可以修修補補住幾年的。
其實,新房售價下滑,二手房售價陰跌,並非個例。如果你認為下滑20萬元已經足夠讓人咋舌的話,那麼還有讓你更加“感慨”的降價行為。原價3千萬房降至1千萬,背後原因讓人深思:多套房人該早打算了。
根據《每日經濟》的報道,在房地產“龍頭城市”(深圳)就屢屢出現二手房爆冷門的現象。舉個例子,這個城市有一套價值3000萬元的房子,最終以1000多萬元成交,降幅達到了2000萬元,可謂“打骨折”,這是一個法拍房,房子拍賣之前的起底價格,已經在市場價格的基礎上降低了近500萬,按照常理,降幅這麼大,參與競拍的人應該很多才對。然而競拍者也寥寥無幾(只有5個人參加),5個人競拍,結果自然一目瞭然,說明購房者們普遍不喜歡這個房子、不願意接受競拍價格,最後,該房以1035萬成交,單價為9.89萬元/平米。
是這個小區的房子太差價格提不起來、還是本來市場價格就是如此低廉嗎?都不是,根據2021年1月份,相同小區一套房子的成交價計算,本小區的二手房售價應該在30萬元左右(案例:7個月之前,一套面積為10平米的房產銷售,單價為32.27萬,最終成交價格為1420萬)。10平米的房子就能達到1420萬元,那麼100多平米的房子才1000萬元出頭,顯然這種情況是不合常理的。
房子跌至1/3出售,背後原因讓人深思,未來10年,這1類房子慎買。
“怪事”之下必有妖,一位房主竟然可以把自己的房子從3千萬降低至1千萬銷售,這背後的深層次邏輯顯然並不是“二手房陰跌”這5個字可以解釋得通的。房地產專家分析認為,這套房子之所以出現“跳樓價”,核心因素還在於8月初出臺的一項房地產“新規定”(《經濟特區社會建設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在這份檔案中,針對房產與學校的掛鉤機制做出了新的意見要求,提出將要進一步探索入學平衡機制,例如大學區辦學機制,老師的流動機制。
雖然看起來,只有短短几行字,但是對房地產而言,猶如暴風驟雨。我們都知道,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一線城市裡,樓市平均價格在6萬元以上,市中心的價格普遍在10萬元-20萬元左右。然而也有“天價”房產,那就是“學校房”。在一校一區的舊規定下,只要買到了對應小區的房產,那麼孩子就可以就近入學,可以享受到獨特的教育資源。然而一旦執行教師流動策略,那麼“資源”將被徹底打散,優勢不再唯一的情況下,高價也難以維持。
所以說,房產價格從30萬元跌至10萬元普通房產價格,實屬正常市場價格機制(根基失去了,高房價自然要打回原形),這同時也告訴購房者一個道理:房地產不可能只漲不跌,特別是對於那些“政策性”房產,今後購買的時候,要更加慎重,手上多套房的人,該醒醒。
1、“資源型”房產。1998年住房改革時,全國房地產的價格才不到2000元/平,而到了2021年的8月初,重點城市的新房銷售價格平均達到10702元/平。漲幅超過400%。可以說,房地產是過去20多年時間裡,中國最保值的居民投資型別,如果房地產排第二的話,那就沒有任何資產可以說第一。就拿人們習慣中認為的黃金來說,80年代黃金價格為108元/克,2020年底,黃金的價格整體漲到了390元/克,漲幅不到300%,在住房面前,顯得微不足道。
除了房產均漲之外,優質學區房、地鐵房、火車站房、湖景房、海景房等資源型房產呼之欲出,10年前,沿海城市一波“房產泡沫破裂”讓大家都知道,海景房建立在吹捧之上,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功用和根基。海景房破滅之後,火車站房、湖景房開始被提升熱門,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實踐證明這兩類房子對實際居住的意義不大。現階段,學區房、地鐵房成為了噹噹紅炸子雞,未來走向如何?似乎已經知道了答案。
2、“灰色型”房產。這一類房子,主要是指小產權房,很多人說,小產權房是遊離在“法律灰色地帶”的一種特殊房產,但是指聞君的觀點是,既然不符合法律規範,那麼就屬於“違規”房產。人民日報在《小產權房為何屢禁不止》一文中就批評道“國家自始至終禁止小產權房建設,禁止小產權房交易,為何屢禁不止呢?”
從根本上而言,購買小產權房的有2類人:第一類是買不起商品房的人,商品房售價太高,不少需要住房的人只能退而求其次購買小產權房,實屬無奈之舉;第二類是炒房客,有很多人帶有“賭”的成分,他們認為將來小產權房會得到轉正,現在買入10萬元,轉正之後可能漲到100萬元,可以憑藉小產權房賺得盆滿缽滿。一旦風向變了,這類房子可謂直接砸手裡。
總結:房地產發展,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沒有一成不變的事情,隨著樓市“平穩”預期越來越強,購房人也應該提前有打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