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大當婚女大當嫁,26歲的吳悅嫁給了沈青,吳悅不僅人長得漂亮,還特別有才華,上學時的追求者不計其數,但她卻誰也沒看上。大學畢業後,吳悅進入了一家公司做財務,之後就結識了銷售部能說會道的沈青,比她大三歲,兩人認識後才發現居然是大學校友,也是因為這種緣分,兩人的關係突飛猛進。在沈青的猛烈追求下,吳悅嫁給了高大英俊的沈青,婚後三年,兩人有了一個兒子,夫妻恩愛,一家三口幸福無比。然而,再好的婚姻最終還是被最平凡的柴米油鹽打敗,敵不過生活中雞零狗碎的小事,最終落得一地雞毛的下場。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這是吳悅的婚姻觀念,在她看來,既然結髮為夫妻,夫妻倆就應該珍惜和堅守來之不易的婚姻,兩人應該手牽手白頭到來,永不分離。吳悅有這樣的婚姻觀念,也是這樣做的,但她卻發現沈青變了,變得讓她越來越不認識了,兒子上小學以後,基本都是吳悅接送,而沈青呢,總是以工作忙為藉口,把孩子和家事全推給了吳悅。吳悅每天都要忙工作,她也不想放棄自己的興趣愛好,但有了孩子以後,她發現自己的時間越來越不夠用了,每天忙得焦頭爛額,她也會跟沈青發牢騷。吳悅訴說自己的勞累和不滿,當然是想得到沈青的寬慰,希望像結婚那會兒一樣,兩個人一起做家務,然後再一起陪伴孩子。但沈青明顯就讓吳悅失望了,因為只要她一發牢騷,沈青不是讓她辭職回家,就是讓她請個保姆,總之他不考慮承擔事情。慢慢地,沈青除了每個月按時如數上交工資以外,不管任何事情,不問兒子的成績如何,更不問吳悅需要些什麼,彷彿這個家就是他歇腳的旅館。吳悅和沈青爭吵過,卻沒起到半點作用,反而兩人的關係更差了,吳悅也和公婆、父母訴說過,但除了得到一些安慰,再沒有其他。家家有本難唸的經,吳悅也曾經和閨蜜聊過,但有時候能得到暫時的心裡安慰,有時候卻發現閨蜜過得還不如她,她再反過來安慰閨蜜。總之,只要沈青沒有任何改變,吳悅再怎麼努力也沒用,得到的安慰如果不是來自於沈青,也沒有任何意義,最終,所有的難受還是得她自己承擔。
夫妻之間的矛盾,往往都是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引起的,兩個人沒有解決好,然後慢慢堆積起來,成了夫妻倆之間一道無形的牆,你過不來,我也過不去。漸漸地,沈青一個五大三粗的老爺們也發現吳悅不再過問他去了哪裡、什麼時候回家,也不問他想吃什麼、需要什麼,但這些都沒讓他放在心上,覺得沒人過問自己,反倒更加自由快活了。吳悅看在眼裡,但她不想再吵架了,因為這不僅沒有結果,更會成為旁人茶餘飯後的談資,還不如自己慢慢看淡、忽略,做些自己喜歡的事情。
兒子上了大學以後,吳悅的時間就多了起來,於是她空閒的時候又拿起畫筆,把自己所有的喜怒哀樂都寄託在了畫上,收穫了滿足。但這時候,一向早出晚歸的沈青,偶爾會夜不歸宿了,女人的第六感一向是很準的,吳悅一猜就是沈青有了什麼情況。雖說這些年下來,吳悅對沈青也冷淡了下來,但這並不代表沈青可以沒有原則,甚至觸碰她的底線,於是,吳悅當晚就追問了沈青為什麼晚上不回家。不過,做賊的永遠不可能承認自己是賊,沈青一直不肯承認自己有情況,但儘管這樣,吳悅還是聽說了關於沈青的風言風語,雖說她沒有親眼看見,但她可以斷定沈青有了婚外情。吳悅不難過嗎?當然不是,她是出於愛,才嫁給沈青的,結婚這麼多年,她一直堅持著自己的婚戀觀,熱愛家庭、疼愛孩子。沈青已經很長時間沒和她有過肢體接觸了,吳悅自然不可能什麼都不知道,她也想過離婚,但她的觀念很傳統,為了兒子、為了自己和父母的顏面,她一直邁不出離婚這一步。那沈青呢?他雖然有了外遇,卻從沒想過離婚,在他看來,離婚或許有一百條好處,但他似乎和吳悅一樣,不能接受這麼多年的日子是白過的。思來想去,吳悅給沈青定了條規矩:只要晚上不回家睡覺,自覺交罰款1000元,吳悅想著,畢竟沈青對婚姻不忠,給自己造成了莫大的傷害,她總不能便宜了沈青吧?
定下規矩,吳悅也是為了讓沈青收斂一點,其實沈青也不是一點感覺都沒有,畢竟吳悅冷了他那麼多年,終於,等沈青交了第30次罰款以後,他終於幡然醒悟:妻子還是自己的好。從那以後,沈青似乎就不那麼繁忙了,即便加班到再晚,他也要回家,想的就是“亡羊補牢,為時不晚”,但沈青不知道的是,感情這種東西不是說補就能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