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10月中央紅軍長征後,國民黨軍以16個師20多萬兵力對福建的閩西、閩北、閩東、閩中、閩粵邊(閩南)、閩贛邊等革命根據地進行大規模的瘋狂進攻,妄圖徹底消滅留下來堅持鬥爭的紅軍游擊隊。
國民黨軍在軍事上採取“駐剿”“堵剿”“搜剿”“圍剿”等戰術,政治上實施慘無人道的“五光”“十殺”政策,經濟上實行全面封鎖、大肆燒殺擄掠等殘酷手段,所到之處,屍橫遍野,廢墟一片。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利益,如何凝聚人民群眾的力量和意志,如何正確地為人民群眾指出鬥爭的方向,均離不開黨的領導。在游擊戰爭中,閩西南軍政委員會、閩北分割槽委、閩東特委、閩粵邊特委和閩中特委,成為各塊游擊區群眾鬥爭的領導核心。正因為堅持黨的領導,有一大批黨和紅軍游擊隊的領導骨幹勇於擔當,各游擊區才能實現戰略轉變,創造性地開展群眾性的游擊戰爭。
紅軍游擊隊長年累月地戰鬥和棲息在深山老林之中,櫛風沐雨,風餐露宿,缺吃少穿,缺醫少藥,過著野人般的生活,其艱苦程度不亞於二萬五千里長徵。紅軍游擊隊之所以能堅持,關鍵就在於能以群眾為主體,緊緊依靠人民群眾。
閩西南軍政委員會主席張鼎丞曾說:“我們一切都為了群眾,把保護群眾的利益作為我們的出發點。”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蘇區淪陷後,保衛土地革命果實,成為最迫切的現實問題。群眾清楚地知道,是紅軍游擊隊給他們分田,分財物,併為保田求生而戰鬥甚至獻出生命。因此,群眾之中才流傳有“我的頭可殺,紅軍不能餓死”的說法。
群眾要求撐腰的事,既符合黨的政策又能辦到的,紅軍游擊隊都盡力去辦好。比如某村群眾受不了反動派的摧殘,要求紅軍游擊隊去鎮壓那些反動分子,尤其是罪大惡極的傢伙,黨會及時派精幹武裝去除暴安良。
此外,將遊擊鬥爭與為群眾爭取經濟利益的合法鬥爭相結合,領導群眾開展“五抗”鬥爭,每當青黃不接,群眾生活困難時,及時開展打擊土劣的分糧鬥爭,解決貧苦農民的口糧困難。透過這些鬥爭,使群眾更加認識到黨和紅軍游擊隊是真正為他們爭取利益的,只有紅軍游擊隊繼續堅持遊擊鬥爭,才是他們利益最有力的保證。
在各游擊區,紅軍嚴格執行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不拿群眾一針一線,買賣公平,以鐵的紀律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支援。在群眾家裡煮了飯吃,一般按價付款,並留下字條說明。群眾回來後,看到字條又拿到錢,認為紅軍的確秋毫無犯,十分高興,於是親近共產黨、紅軍游擊隊。
同時,禁止和嚴厲處罰侵犯群眾利益的行為。閩粵邊特委指出:堅決執行黨的蘇維埃的政策,對於游擊隊破壞和違背蘇維埃秩序與法令的行為,即使是微小的,亦須堅決進行鬥爭;並採取行政的嚴厲辦法,處置一些破壞革命紀律、侵犯群眾利益的首惡分子,對其進行公審以教育群眾。
在閩西、閩北,紅軍游擊隊在山上經常缺糧,靠野果、野菜、竹筍充飢,而且越吃越餓,但他們有食物還是先想到人民群眾。他們下山打土豪搞到糧食時,都會先分一部分給群眾。有的群眾怕敵人反攻倒算,不敢要,他們便把土豪劣紳的眼睛蒙起或直接關在小屋子裡,然後叫群眾去分肉、分糧食。有的群眾膽小不敢來,他們就悄悄地把糧食、豬肉、食鹽、布匹等送到各家各戶去。
閩西紅八團駐在山上,戰士們主動幫當地群眾做紙,砍竹麻、木頭,不收工錢。群眾很喜歡他們,願意為他們送訊息。黨和紅軍游擊隊就這樣在潛移默化中拉近距離、感化群眾,與群眾建立親密的聯絡。
紅軍游擊隊不僅是戰鬥隊,更是宣傳隊和工作隊,打仗、籌款、做群眾工作是紅軍的三大任務。敵人嚴禁群眾賣生活物資給紅軍,紅軍游擊隊就利用群眾到城裡買東西的機會,讓游擊隊化裝成群眾在路上等,將群眾買的油、鹽、肉等東西照價付錢買來,並向其做宣傳解釋工作,同時教他們向反動派報告,說被“匪”搶了,使群眾既得了錢又安全。
到白區活動時,紅軍游擊隊一般先派人去同當地黨和群眾組織取得聯絡,瞭解情況,然後部隊再去活動,“群眾工作在前,部隊行動在後”。實行幹部地方化,是密切聯絡群眾的重要舉措。各游擊區發揮本地幹部在感情、語言、生活習慣方面更容易與群眾打成一片的優勢,讓本地領導幹部帶頭深入群眾,和群眾談得來,坐得攏,心連心,同甘苦,共患難,得到群眾的完全認同。就這樣,人民群眾把黨的幹部和紅軍游擊隊指戰員當成自己的家人、親人。正如閩東基點村群眾所說:“我們村裡幾戶人家的命,早就跟共產黨拴在一起了!”
黨與群眾建立了親密的關係,人民群眾就會千方百計地支援紅軍游擊隊,衷心擁護共產黨,戰勝苦難,取得革命勝利。正因為有了密切的黨群關係和強大的凝聚力、戰鬥力,使福建成為南方三年游擊戰爭的主戰場和重要省份,建立了最為寬廣的游擊區,儲存了大量幹部,保持了最大數量的紅軍游擊隊,取得偉大勝利和光輝業績。堅持始終同人民群眾在一起,為人民群眾利益而奮鬥,密切黨與群眾的魚水關係和血肉聯絡,是福建三年游擊戰爭取得勝利的重要法寶。
(作者單位:中共福建省委黨史方誌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