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鄧少江
實踐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承接專案中屢屢出現“過不得細”的問題,甚至犯下低階錯誤,如專案補貼款直接打入個人賬戶。正是因為這些不規範,導致一些地方形成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政府想扶但不敢扶”的尷尬局面。為順利承接、實施各類財政專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必須緊抓財務管理這個“牛鼻子”,規範專案管理工作。
一要加強財務知識學習。經營主體負責人要自覺學習法律、法規、政策、行業準則及規範,提高對財務管理重要性、緊迫性、嚴肅性的認識,著力增強財務管理理念和會計監督意識,做懂財務規矩的明白人。用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接受財務檢查、審計監督、績效評價、執紀問責是當下加強財政資金管理的必然措施,已經成為工作常態,經營主體必須將財務監督檢查制度貫徹於專案實施全過程。
二要加強專案制度約束。申報專案時,建立嚴格的預算制度。農業專案多采用“以獎代補”“先建後補”方式,經營主體申報專案前務必進行科學研判,認真分析投資預期,合理確定投資規模,堅持專案申報與自身生產實際相結合、與經濟投資實力相匹配、與經營管理能力相適應,切忌貪大求洋,簡單地將專案當工程來做。實施專案中,建立嚴格的內控制度。堅持財權與事權相分離,會計、出納和專案實施責任人嚴格分開,在人工勞務、材料採購、裝置購置、機械租賃等方面加強內控管理。實施專案後,建立專案結算制度。從財務資料上至少做到“八有”,即施工有合同、過程有監督、領用有經手、完工有證明、驗收有報告、決算有清單、付款有發票、轉賬有回單。沒有這些基本的會計資料,再高明的會計也面臨“無米之炊”之惱。
三要加強會計過程監督。財務人員要主動參與專案建設,加強會計業務指導,切忌“兩層皮”。督促經營主體負責人、相關倉管經辦人搞好資金監管和會計資訊資料收集,做到在專案實施過程中形成會計資料,不能出現專案驗收時“拼”“補”“湊”會計資料。對專案建設內容進行真實性監督、邏輯性審查、規範性稽核、及時性處理,切切實實做好會計核算和財務分析工作。相關財務會計資訊要向經營主體負責人進行詳細彙報並耐心解釋,讓其弄懂弄通重要財務指標,不能一表報之、一報了之。
四要加強財務工作指導。財政部門重點監管資金分配的科學性、資金撥付的及時性、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合規性,督促經營主體使用規範的財務管理軟體,聘任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財務管理人員,加強對會計代理機構和人員的業務培訓、指導和行業監督。農業農村部門按照“管行業必須管資金安全、管業務必須管資金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要求,加強對專案實施主體的財務會計工作指導服務和事前監督,把財務會計工作納入專案驗收的重要內容,凡財務會計工作不到位的必須停撥扶持資金,對財務會計工作不規範的經營主體實施專案申報“黑名單”管理。
(作者單位:湖北省秭歸縣農業農村局農村經營管理中心)
來源:《中國農民合作社》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