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對一個作家感興趣,應該從他的散文集開始入手,散文大概可以瞭解一個人的過往,和他的價值觀。而很多作家很樂意去寫他的童年趣事,他眼裡的世界,我覺得這些因素最終會影響他的行文風格,和他的小說核心。
開始讀莫言,我從他的散文集入手了。第一次知道他的這本散文集,是在他的公眾號上,發了一篇這本散文集裡的文章。
這本散文集叫《會唱歌的牆》。
莫言寫小說頗多,但是他的小說太具時代特色了,抗戰的、饑荒的、計劃生育的、土改的……所以讀他總覺得自己的格局還差那麼一些,總也不是太感興趣。
但是畢竟是諾獎作家,喜歡讀書的人,尤其是文學,不管喜不喜歡,總要讀一讀。
但是像我這麼哏的人,拖了好久也沒有讀過,一本也沒有。也是緣分,我今年與他真是有緣,從年初紀錄片《文學的故鄉》開始,我就總會看到他的資訊,《讀庫2104》也有他,他今年又開了公眾號,總會接收一些他的資訊,恰逢今年又迎來諾獎,他在各大公眾號上又熱一次。總之,看來我非要讀他了。
終於決定買了他的書,三本,一本是這本散文集,還有兩本小說集《白狗鞦韆架》《透明的紅蘿蔔》。
都是為了初識他而選擇的書目。散文集可以看到他的經歷,這兩本小說集收錄了他最早寫的兩篇小說,一個是《春夜雨霏霏》,一個是《透明的紅蘿蔔》。
我沒想到,這本散文集,莫言寫的太樸實,太直白了,以至於我看的時候總是瞠目結舌的,不敢相信。
作家寫童年,我也讀過一些,畢飛宇的,遲子建的,李娟的,三毛的,白先勇的,鄧安慶的。每個人的性格在童年時期已經形成,讀他們的故事,十分符合每個人的風格。畢飛宇就有一些漂泊之感,遲子建有溫情,白先勇有上流社會的孤寂滄桑。
但是,誰都沒有莫言,有地氣。
太地氣了。
他小時候上廁所,廁所有專門為老人準備的扶手,是兩根棍子插在兩側,他就拽著它使勁往後仰,結果就掉進了糞池,幸虧被大哥發現及時,拽起他往大河裡走,扔進去好頓洗。
他寫洗澡寫了好幾次,在大河裡洗,在部隊去澡堂子洗,他寫得極細,高溫泡澡,只看文字都覺得他很享受。
寫他貪吃,又飢餓,春節為吃餃子冒充財神,在學校集體體驗吃煤塊的香。
他就好像要把他所有經歷的,一絲不掛地,全寫出來,我能感覺到他太多想說的,又說不盡的感覺。
一方面,我覺得他很笨,總做一些蠢事,一方面,我又覺得他很聰明,有那麼多的鬼點子。
一方面,我覺得他憤世嫉俗,是個真性情的人,一方面我又覺得他很精明,會討巧,懂得利已。
你看他很生氣母親把最後三顆白菜賣了,偷偷多算人家一毛錢。
他不喜歡狗,寫他家養的那種咬他的狗,最終被裝進袋子裡打死。
他很會利用人脈,因此進了軍區,他善於結識人,總能遇見很多貴人。
他也總是自嘲自己,自己做的事趕不上屠夫有價值,甚至很不好意思面對他們。出名以後回村子,穿的時髦褲子,看見同村女同學,有一點驕傲,後來就覺得很慚愧。
很多時候我覺得莫言很可愛,他在高密那塊大地上,放羊,幹農活,讀書,就好像你能夠看到一個倔強的小男孩,被逐出學校,又千方百計融入社會,他有那麼多蓬勃的生命力,盯上一個希望就不放手,他想逃離那個地方,但是卻又心心念念那個地方,我覺得高密故鄉,帶給他一生源源不斷的能量。
我很羨慕莫言,他能夠在看到一絲光後,就能夠一直追下去,鍥而不捨得追下去,他如何能夠摒棄那麼多壓力,和世俗煩惱呢。
我覺得,應該感謝時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