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同樣是房地產公司的樣品房:
1、在出售之前若是沒有使用和出租,則不需要徵收房產稅。
2、在出售之前若是已經使用和出租,則需要徵收房產稅。
參考: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第一條規定,鑑於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徵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徵收房產稅。
案例二
同樣是購買班車給職工當做上下班的通勤車:
1、若是專門用於給職工當做上下班的通勤車,則增值稅不得抵扣;
2、若是變專用為混用:既用於集體福利,也用於生產經營的,也就是混用的可以抵扣增值稅。
參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專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
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案例三
同樣是購買了1箱白酒:
1. 若是正好今天中午來了業務客戶,用於招待喝掉了,則不會涉及增值稅視同銷售、也不會存在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不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2. 若是正好今天中午來了業務客戶,當做禮品送給了客戶個人,則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同時按照偶然所得代扣20%個人所得稅。
參考:
1、貨物增值稅視同銷售,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正列舉了八項行為,企業只需對號入座即可判定是否應按照視同銷售計算繳納增值稅:
(1)將貨物交付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代銷;
(2)銷售代銷貨物;
(3)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但相關機構設在同一縣(市)的除外;
(4)將自產或者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
(5)將自產、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
(6)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
(7)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分配給股東或者投資者;
(8)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
2、國稅函2008年828號文列舉了視同銷售的情形,即企業將資產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資產所有權屬已發生改變而不屬於內部處置資產,應按規定視同銷售確定收入。
(1)用於市場推廣或銷售;
(2)用於交際應酬;
(3)用於職工獎勵或福利;
(4)用於股息分配;
(5)用於對外捐贈;
(6)其他改變資產所有權屬的用途。
3、《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專案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三、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包括網路紅包,下同),以及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個人取得的禮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專案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企業贈送的具有價格折扣或折讓性質的消費券、代金券、抵用券、優惠券等禮品除外。
案例四
同樣是補貼職工2萬元:
1. 若是該項補貼屬於工資薪金等,則需要按照工資薪金預扣個人所得稅;
2. 若是該項補貼屬於職工生活困難補助,則不需要代扣個人所得稅。
參考:
①個人所得稅法
第四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免納個人所得稅;四、福利費、撫卹金、救濟金;
②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十四條 稅法第四條第四項所說的福利費,是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提留的福利費或者工會經費中支付給個人的生活補助費;所說的救濟金,是指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③《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生活補助費範圍確定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155號)一、…所稱生活補助費,是指由於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福利費或者經費中向其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案例五
同樣是職工報銷的高鐵票2000元:
1、若是用於因公出差報銷的高鐵票,允許抵扣增值稅;
2、若是用於回家探親報銷的高鐵票,不得抵扣增值稅;
參考一: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六、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資訊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參考二: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二十七條 下列專案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一)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專案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案例六
同樣是公司按月支付職工2000元的交通補貼,20人*2000元=4萬元,已併入工資申報了個稅:
1、若是按照職工福利費的用途來處理,企業所得稅上有14%稅前扣除的限制;
2、若是按照工資薪金的用途來處理,企業所得稅上沒有14%稅前扣除的限制,允許全額稅前扣除。
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和職工福利費等支出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
一、企業福利性補貼支出稅前扣除問題
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3號)第一條規定的,可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案例七
同樣是購買的辦公樓,原值1000萬元,年租金100萬元。
1、若是用於出租,房產稅=100萬元*12%=12萬元;
2、若是用於自用,房產稅=1000萬元*70%*1.2%=8.4萬元。
參考:
根據稅法規定,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一是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後的餘值計算,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房產賬面原值×(1-30%)×1.2%。二是按租金收入計算,計算公式為:年應納稅額=年租金收入×適用稅率12%。
作者:郝守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