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誰可以申請查詢、複製不動產登記資料?今天我們就來講一講,先看民法典法條~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條關於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複製的規定。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公開查詢制度社會公眾既關注自身持有不動產的資訊隱私保護也十分關注在不動產交易時是否能夠便利的查詢他人的不動產的狀況。要實現透過登記來保障交易安全防止出現諸如一房二賣的情形,必須透過建立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公開查詢制度來確保登記實現公示的效果。不動產登記的目的是要讓社會公眾便利地瞭解已經進行或正在考慮進行的不動產交易的準確權屬的資訊,但需要注意的是隻有權利人和利害關係人才可以依據本條的規定申請查詢、複製不動產的登記資料。這也是資訊的隱私保護和交易安全相權衡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