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媽媽教育孩子用金錢的方式來激勵孩子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這是好還是不好?
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有這樣一條法律:凡年滿14歲的孩子,必須在自己身體和能力許可的範圍內幫父母分擔一些家務。比如洗碗,拖地,剪草坪等簡單的家務,這些都是孩子必須要做的。儘管法律這麼規定,但好多父母出於愛,還是不會讓孩子做多少家務。即使如此,孩子對簡單的勞作仍不怎麼情願,有些父母就勞動問題算家務賬。讓孩子的金錢的驅使下幹,這方法有好也有壞,就看做父母的如何引導孩子對金錢的認識。
媽媽千辛萬苦的懷我們10個月,我們實付媽媽0元;媽媽教我們學走路,說話,我們實付0元;媽媽每天給我們做飯,我們實付0元;媽媽陪我們去兒童遊樂園,我們實付0元;媽媽為我們洗衣,收拾,整理,我們實付0元等等,媽媽的家務賬,沒有人為她實付一分錢,媽媽的0元賬單,告訴我們:母親的愛是沒法計算的,對孩子來說,永遠是免費的。
我認同養娃就應該在她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自己的事,不是一味地慣著,寵著! 我女兒的學校二年級開始就要求孩子每天整理自己的書桌及書包(第二天上課所有課本及作業),起初是班級裡發發圈,大家互相學習,慢慢的有些就養成了良好的習慣:會把自己的東西收拾得整整齊齊,有理有條的,這好習慣,也會跟隨著娃一生。 現在三年級了,她的書包我也從沒給她理過。這學期要求在家做家務,比如:洗碗、拖地、丟垃圾、整理自己的衣物、洗洗自己的小衣物等等。整理自己的儀容儀表,主要的是指甲的定期修剪。把她變勤快了,媽媽就可以適當的放手了。 這也是在她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做自己的事,現在的孩子所做的一切都是父母的驅動,父母的堅持成就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