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李家是鄰居,家庭條件都不錯,也都有一個兒子。兒子同齡,也都沒怎麼樣,在外面打工。到了結婚年齡,王李兩家都想先給兒買套房子。可在寫誰的名字的時候,兩家做法完全相反。王家寫了老人的名字。兒子很不高興,說你們這樣做是對我的不信任。有房,就是沒有房我還能不養活你們嗎?本和諧家庭因此蒙上灰。
李家寫了兒子的名字,李家認為我們死後都是兒子的,如果是好孩子沒什麼說的,如果孩子不好,寫老人名字也沒用,兒子說不上盼你早點死,因為房產證的名字傷了兒子的心不值。
因為兩家在同一個中介公司買的新房子,這天發房產證時,兩家兒子一人手裡拿個通紅的房產證。在蓋大印時,王家兒看到李家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心裡很不舒服。他不明白他那裡不好,讓父母這樣對他。 本是兩個和諧的家庭從此不一樣了,王家兒常常在外面喝酒,對父母的事也不太走心。父母也越來越不滿意兒子了,總於有一天王爹罵了兒一頓,說別看給你買房了,房產證是我的名字,我願意做你的住你住,不願意我就收回。兒一氣之下離家出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