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卿心君悅
最近創造素材枯竭,便重拾了張愛玲的中篇小說《連環套》。
初讀時,只覺得霓喜這個女人有些水性楊花,善於賣弄風情來“套”住男人,再讀時,我卻在這套中,看到了一個囿於情感與生存之間的舊時代悲慘女人。
她的一生,都在踐行著以色事人的“真理”,在她看來,依附男人換取想要的一切這也算是憑藉自己,可是三段姘居生活,卻終究沒有獲取到自己想要的東西——愛與尊重,而在她設下的一個又一個“套”中,她獻祭了自己的一生。
舊時代的枷鎖,牢牢的困住了女人的命運與自我
十四歲的霓喜,被養母以一百二十元賣給了一個開著綢緞店的印度商人雅赫雅,彼時的霓喜,像是待價而沽的商品一樣,被反覆挑揀,“有沙眼的我不要”,“有溼氣的我不要”,最後在養母與買家的討價還價中,霓喜開始了她的第一段姘居生活。
為何是姘居?
因為只有夫妻之實,卻沒有夫妻之名。
雅赫雅一貫秉承著作為買家的姿態,行使著對於自己買來的東西的絕對處置權,即便霓喜前後為他生下一雙兒女,也沒有改變動輒打罵的情況,至於霓喜心中殷切期盼的被扶正的願望,他心知肚明,卻視而不見。
在雅赫雅的眼裡,霓喜是傭人、是情人、是生育機器,卻唯獨不是一個完全意義上的女人,所以根本不配成為他名正言順的妻子。
後來,看著出落得越發俊俏的霓喜,雅赫雅也曾動過將其扶正的心思,可是轉念也就不了了之了,或許他還是無法接受自己買來的人,成為自己的妻子。
面對雅赫雅從始至終的輕視,霓喜並不甘心,她急需做點什麼來抬高自己,填補一直受挫的自尊心,於是,她開始利用自己的姿色,與不同的人調情,一來獲取慰藉,二來變相證明自己的魅力,就像小說中寫的那樣:
“唯一的維持她的自尊心的方法,便是隨時隨地的調情——在色情的圈子裡她是個強者,一出那個範圍,她便是人家腳底下的泥。”
樓下的租客、對過藥店的小斯、中國地界的外國官都成了她施展魅力的物件,她樂此不疲又享受其中,特別是與那個外國官米耳的調情,讓她誤以為自己是有與有身份的人平起平坐的條件和資本的,這一點讓她異常的滿足與驕傲。
不得不說,霓喜的出身註定了這場悲劇的開始,“買來的人”是在她身上難以抹掉的標籤,而這標籤則成為了她生活中難以逾越的鴻溝,她渴望的名分、尊重,都是為了撕掉這可惡的標籤,可是,似乎無論她怎樣努力擺脫,都無濟於事。
或許這也是作者張愛玲在創作《連環套》時,想要表達的對舊時代女性的同情與憐憫,霓喜只是那個時代部分女性的一個縮影而已。
霓喜的第一段姘居生活,結束在與臨街藥店夥計獻殷勤被雅赫雅發現時,她被掃地出門了,帶著兩個孩子以及十二年來到雅赫雅家背的那個包裹。
在靠自己與依附別人之間,她選擇了後者
如果說霓喜的第一段悲劇“婚姻”,是舊時代造就的悲劇,那麼她的第二段“婚姻”,則更多地源於一種錯誤的選擇。
被雅赫雅趕出家門的霓喜,無家可歸,她拿著僅有的積蓄在一個較為偏僻的地段租了房子,但始終沒有搬進去,而是厚著臉皮暫住在修道院。
而她之所以這樣做,一來,是她覺得住在那個偏僻的地段,頓時低了身份,且終年看不見一個上流社會的人,想要翻身可就難了,二來,修道院清門淨戶,一旦雅赫雅後悔了要接她回去,也能自證下期間的清白。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第一點,畢竟修道院隔壁的米耳先生曾向她諂過媚,萬一真的能上位,也是個不錯的去處。
不過,霓喜的小算盤都落空了,那個外國人米耳知道她被趕出來後,生怕被她訛上,早已避之不及了,而雅赫雅也始終沒有去找她。
就在她苦於接下來的生活該如何繼續時,與她調過情的藥材店夥計崔玉銘找到了她,不過,不是為了自己,也不是一些人想象中的動了真情,而是為了他的老闆。
後來,霓喜跟了同春堂的老闆竇堯芳,一個五十七歲的老男人,在鄉下有家室和兒女。不過,此時的霓喜並不在乎,與擁有富足的生活相比,似乎所謂的名分不那麼重要了。竇堯芳對她也算不錯,在上一段“婚姻”中沒有得到的地位與金錢的自由,在他這都一一被滿足,一個圖錢,一個好色,兩個人就這樣生活在一起了。
之前一直覺得霓喜是一個可憐人,為了生存才不得不從一個套中,鑽進另一個套裡,可是細細品來,又真的如此嗎?
霓喜的選擇並非僅是為了生存,而更多的是她在靠自己的雙手和努力去換取未來,與靠色相可以走捷徑之間,選擇了後者,所以,推她入套的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一生以色事人,卻終究“色衰而愛弛”
霓喜在與竇堯芳在一起後,過了幾年逍遙日子,期間霓喜又添了兩個孩子,對於霓喜與他人的曖昧,也是睜一隻,閉一隻眼,直到竇堯芳病重,她知道,自己的好日子到頭了,只是她沒有想到,竇堯芳答應給她安排的後路,卻早已被堵死了。
原本,竇堯芳在臨終前承諾她會將分店給她的情人,也就是藥材店的夥計崔玉銘,並囑咐她以後好好生活。
這正好應了霓喜的心思,一時間對竇堯芳充滿了愧疚,可是,當她在竇堯芳過世的第二天,她去找崔玉銘準備開啟新生活的時候,卻發現,崔玉銘早已在竇堯芳的安排下成了親,而他也料到她不會甘心做一個夥計的小妾,由此霓喜又一無所有了:
“老頭子騙了她,年輕的騙了她,她沒有錢,也沒有愛。”
就這樣,霓喜的第二段“婚姻”結束了,她帶著四個孩子離開同春堂,那一年她三十一歲。
我曾經以為,她在竇家生活的幾年裡,之所以還與崔玉銘、竇堯芳原配的侄子調情,僅是因為她生性風流,但如今重讀才發現,這或許還有另一層意義,在她內心深處的認知中,這是一種獲取安全感的方式,只要有人為她著迷、為她傾倒,只要證明自己還有魅力,那麼就會有男人繼續供養她,生活就會一直朝著她想要的方向發展。
所以,經歷兩次失敗“婚姻”的霓喜,並沒有吸取教訓,她仍舊踐行著自己的生活理論——以色事人來獲取想要的生活。
由此,風韻猶存的她很快步入了第三段“婚姻”。
她在結拜姐妹家結識了英國人湯姆生,一個在政府供職的工程師,一來二往,兩人又走到了一起。湯姆森為她租下了一棟洋房,置辦了很多精緻的物件佈置房子,在霓喜的糾纏下,湯姆森還幫霓喜與孩子加入了英國籍。
霓喜似乎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她終日在自己的“姐妹圈”中炫耀自己的生活,因為她喜歡這種類似衣錦還鄉的感覺,她覺得自己終於可以受到別人的重視了。
可是,她只看到了別人眼中的嫉妒與表面上的附和,卻從未看到隱藏在這些背後的嘲弄與不屑。
霓喜過了四五年的好日子,期間為湯姆森生下了一個女兒,她以為餘生都會一直安穩下去,可有些事從一開始就註定了結局,以色事人的結局,終究是色弛愛衰。
湯姆森瞞著霓喜在英國結婚了,霓喜的第三段“婚姻”戛然而止。
其實,湯姆森從一開始就沒有將霓喜作為妻子看待,也並未打算娶她,僅將這段關係當做一段“露水姻緣”,他開始確實被霓喜身上的某些特質吸引,但是霓喜年齡的增長,體重的增加,曾經吸引他的那種美早已蕩然無存,這種支撐他們關係的因素一旦崩塌,湯姆森再沒有理由為她停留。
就像書中寫道霓喜去找結婚後的湯姆森時的場景:
她嫌她自己整個地太大,太觸目。湯姆森即刻會意到她這種感覺,她在他面前驀地萎縮下去,失去了從前吸引過他的那種悍然的美。
我們可以指責湯姆森不負責任,但是,我們似乎又不得不思考,霓喜自身又真的沒有問題嗎?
失去湯姆森的霓喜,並非為這段情感而悲傷,只是對湯姆森給的分手費數目不滿意,兩個人誰都沒有為彼此付出過真心與愛,又如何只怪罪一人呢?
霓喜對婚姻或是生活的理解,似乎是僅停留在以美色換取生活與物質保障,這是她的生活準則,也是她自己的一套生活理論,如果用現在的方式來解讀,或許這屬於變相的“你負責貌美如花,我負責賺錢養家。”
但在我看來,這種想法只適合說說,或者也可以理解為一種情話,很難貫徹在現實婚姻之中。
婚姻是兩個相對獨立的人,選擇共同生活,一起抵禦外界的風雨,是夫妻,亦是戰友。一旦在一段婚姻中,一人完全依附於另一個人生存,這種模式的弊端很明顯,這種婚姻也相對脆弱,因為支援這段婚姻的僅是“貌美如花”,一旦美色不再,又還用什麼來維繫這段婚姻呢?
不知道最終的霓喜,有沒有看清以色事人的“圈套”。
或許看清了,可是一步錯、步步錯,想回頭,卻發現原本就無路可走,她只好繼續硬著頭皮,歡喜的走下去。
或許始終沒有看清,一直自信又盲目的過活,但終究是彈了一曲錯曲,從未真正得到過想要的愛與尊重。
卿心君悅,一位情感觀察者,Ta說書評人、影評人。用文字溫暖你,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