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的固有印象中,貴州古代的苗族同胞總是採取農民起義的方式來反抗剝削和壓迫,似乎因為當時苗民普遍不識字、民風剽悍,就只會採取以牙還牙的方式進行暴力對抗。
然而在貴州省貴陽市開陽縣高寨鄉平寨村的蒲窩上寨,就有一個處名為“藍秧碑”的文物,記錄了古代苗民不斷透過司法程式合法捍衛自己權益的事例。
這個被稱為“阿秧告狀”的故事,在當地以及周邊接壤的福泉、龍里、貴定一帶廣為傳頌,大致說的是清朝乾隆年間,地主何暹家的苗族幫工藍秧(又稱藍阿秧、藍維秧),幫地主去交皇糧的時候發現,官府的納糧薄上記錄的“納稅人"都是蒲窩八寨苗民的名字。經過調查,他發現地主家的土地原來都是當地苗民的,是因為何家起初定居當地時與原住民友善交好,淳樸的苗民便在代繳皇糧的時候請識字的何家代管地契。沒想到很多年後,何家以“苗民沒有地契”為由,竟將八寨的田地佔為己有。
阿秧把事情的來龍去脈弄清楚後,決心狀告何家,把被強佔去的田地奪回來。於是召叢集眾大會,取得了,告到開州府。沒想到因為州官包庇何地主家,一審判決不僅沒打贏官司,阿秧還因誣告的罪名坐了五年牢。出獄後,阿秧臥薪嚐膽,繼續暗中調查蒐集證據,取得了可以作為司法證據的重要線索——苗民是以雞毛、石灰、火炭作為土地勘界標記的,而漢人地主對此一無所知,又調查清楚了重要物證地契的藏匿地。藍阿秧再次上訴到貴陽府的“高階法院”,終於有理有據地贏得了二審判決,達到了替蒲窩八寨苗族群眾要回土地的目的。
事後,官府在八寨各立一塊石碑(其中上蒲窩有兩塊,一共九塊),刻上“判決結果”公告。在當時算是一樁具有重大影響的民事案件。
這個故事流傳至今,仍可以讓人透過其中的細節感嘆苗族同胞的隱忍、堅韌與智慧,可以說明貴州古代的苗民並非不懂得講道理的“野蠻人”。藍阿秧雖非身長八尺、孔武有力的“苗王”,透過非暴力形式的鬥爭,亦成為了世代傳頌的民族英雄,令人心生敬仰。弱勢群體能夠取得司法勝利,更加令人敬佩!藍秧碑則被稱為“苗漢和諧第一碑”和“最早的苗族司法判決碑”。
週末,改哥來到開陽縣高寨鄉尋訪文物古蹟,因為在畫馬崖等地方耽擱太久,傍晚才來到蒲窩村。因為是第一次到這裡,在村裡轉了很多地方,直到出村子很遠了,都沒找到藍秧碑。可是有村民明確告訴我們這碑還在的。改哥不死心,又回到蒲窩上寨那株參天大樹下,想去詢問一下之前在那裡遇到的一位村民,可是再去時她已經回家了,周圍也找不到人可以問。正一籌莫展間,改哥發現還有一條車路通往蒲窩上寨的另一組居民點,便立馬走上去瞧了瞧,結果藍秧碑的文物保護標誌碑就立在路邊。
文物保護標誌碑的背面,簡要敘述了藍秧碑的來歷。
改哥開啟電筒拍照,引得村裡的狗叫了起來,這時從旁邊的出來一位苗族老奶奶,告知藍秧碑就在面對文保碑左手邊的巷子盡頭,走過去幾步就看到了。
開啟照明工具拍攝的碑文效果不夠清晰,不過也算是達到了此行的目的。
藍秧碑現為貴陽市文物保護單位。
藍秧碑是九塊碑的統稱,現存三塊。除了改哥在蒲窩上寨看到的兩塊,應該還有一塊立在別的位置,可惜拿著照片在當地也沒有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