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東尼·德沃金(Anthony Dworkin);譯/龔思量
編者按:自反恐戰爭爆發以來,美國因虐囚、使用酷刑和將平民捲入戰爭等事件而遭受了大量抨擊;在奧巴馬上任後,他有意識地制定了“人道主義”的作戰標準,並要求軍隊嚴格按照執行這一標準。在歷史學家和法律學者塞繆爾·莫恩(Samuel Moyn)看來,這一遏制戰爭殘酷性的舉措在某種程度上延長了戰爭週期,併為美國在全球範圍內進行軍事行動提供了“正當理由”。
莫恩認為,人們對戰爭方式的關注日益增多,導致美國人忽視了對戰爭正當性的質疑。在冷戰後,美國更頻繁地發動戰爭,並常常以支援國際秩序或實現人道主義目標為理由來為自己的行動辯護。另一方面,即使根據1977年達成的修訂案,在被認為是適當傷害的範圍內,平民也可以被合法地殺害,而敵方戰鬥人員也被廣泛地視為“公平”的作戰物件,這無疑讓人們對所謂的“人道主義”標準提出了質疑。除此之外,反恐戰爭似乎消解了戰爭與和平之間的區別,無人機襲擊發生在公認的戰場之外,來自世界各地的嫌疑人(不僅僅是那些在傳統軍事交戰中被俘的人)被當作敵方戰鬥人員拘留。而這一切行為的背後,則是美國政府持續擴大全球軍事幹預的程序。
本文作者,歐洲對外關係委員會(European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高階政策研究員,曾任戰爭罪專案(Crimes of War Project)執行主任安東尼·德沃金(Anthony Dworkin)在分析了莫恩的新書:《人道主義:美國如何放棄和平並重新發明戰爭(Humane: How the United States Abandoned Peace and reinventing War)》後指出,莫恩認為透過人權角度來規範美國的戰爭行為存在漏洞,因為這一做法將承認美國可以在符合人權要求標準的場合下進行打擊。然而,對於莫恩而言,如何從國內或國際政治和法律角度出發,提出能夠制約美國軍事行為的方案仍然尚不明確。本文原載於《波士頓書評》。
2009年12月10日,挪威奧斯陸市政廳舉行諾貝爾頒獎典禮,美國總統奧巴馬獲2009年諾貝爾和平獎。
巴拉克·奧巴馬在入主白宮的第一年就獲得了諾貝爾和平獎,但他也成為首位在兩屆任期內都陷入戰爭狀態的美國總統。人們也注意到了這種對比的諷刺意味。在歷史學家和法律學者塞繆爾·莫恩(Samuel Moyn)看來,這不僅僅是諾貝爾委員會的判斷失誤;或者,正如其他人所看到的,這是圍繞恐怖主義的有毒政治如何削弱“良好初衷”的案例。
莫恩在他的新書:《人道主義:美國如何放棄和平並重新發明戰爭(Humane: How the United States Abandoned Peace and reinventing War)》中指出,奧巴馬將其具有反思性的道德領導光環借給了“導致流離失所的行動”。奧巴馬將美國的軍國主義建立在一個更有原則的基礎之上,他的政府專注於按照前所未有的人道主義標準進行戰鬥,使他針對世界各地恐怖組織的“無限期軍事行動”得以合法化。莫恩認為,透過這種方式,奧巴馬所代表的、一種醞釀已久的動力到達了頂峰,即遏制戰爭殘酷性的衝動會反過來破壞控制戰爭本身的努力。
在一系列關於人權史的著作中,莫恩確立了自己作為當代頂尖的分析學者的地位,對近幾十年來主流的理想主義運動所積累的模糊和幻想進行了分析。他所有主要著作的主題都是機會成本。他認為,當理想主義的社會改善事業,以非政治的方式遭到概念化時,就會產生機會成本。他在對人權史觀的概述:《最後的烏托邦(2010)》中寫到,人權只是在反殖民主義和共產主義等其他更明確的政治運動失去吸引力之後,才作為國際主義運動獲得了力量。在《不夠(2018)》一書中,莫恩認為近幾十年來,逐漸突出的社會和經濟權利,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日益加劇的不平等狀況。
莫恩在《人道主義》一書中批評了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政治中立框架的關注。在他看來,這種關注轉移了人們對“發動或延續戰爭”等明顯的政治問題的關注。他在書中描述了 “美國經驗中的武裝衝突法的反戰歷史”。莫恩描繪了過去兩個世紀以來,政府透過“對侵略戰爭做出法律限制以及針對具體衝突的運動”的方式,對敵對行為施加限制做出的努力以及遏制國家訴諸武力的嘗試。這些因素互相交織,並組成了獨特的歷史,其結果是一部強有力的、發人深省的作品,它抓住了美國在當今世界廣泛軍事參與的一個重要方面,並提出了“關於縮小戰爭規模所需要的動員形式”的重要問題。與此同時,莫恩認為人們對戰爭方式的關注日益增多,導致美國人忽略了對戰爭正當性的質疑,但這並沒有為近幾十年來公眾對美國使用武力的看法產生的變化提供令人信服的解釋。
《人道主義》一書寫得非常生動,莫恩用一系列個人肖像來表現書中的歷史潮流。莫恩的出發點是列夫·托爾斯泰(Lev Tolstoy),一位傑出的戰爭編年史作家,他成為了一名彌賽亞式的和平主義者,並對“試圖透過限制戰爭的殘酷,來讓戰爭變得容易忍受”的嘗試進行了激烈的批評。托爾斯泰將對戰爭的管制比作對奴隸制所做出的限制,以及試圖將屠殺動物變得更為人性化的管制(托爾斯泰在晚年成為了一個堅定的素食主義者)。莫恩並不贊同托爾斯泰毫不妥協的和平主義;他認為,戰爭有時是正當的,即使這種情況很少出現。儘管如此,莫恩還是認為托爾斯泰比同時代的人,如紅十字會的創始人亨利·杜南更有先見之明。杜南曾希望透過規範敵對行為,讓越來越多的人反對軍國主義。
從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中期,管制訴諸武力和限制戰爭暴行的運動都經歷了並不穩定的發展。從奧地利貴族貝塔·馮·蘇特納(Bertha von Suttner)到理想主義的美國律師昆西·賴特(Quincy Wright),這些活動人士帶頭呼籲透過“禁止使用武力解決國際爭端”的法律來結束戰爭。他們的希望似乎隨著1945年《聯合國憲章》的簽署而得以實現,但莫恩認為,禁止侵略戰爭的革命性影響被“賦予安理會執行該憲章的權力和角色”所削弱,因為它免除了美國和其他大國的責任。與此同時,各國達成了一系列條約,最終形成了1949年的《日內瓦公約》,規定了戰爭的方式。然而,正如莫恩所展示的那樣,它們的影響是有限的,因為它們允許廣泛殺害平民(包括透過空中轟炸的方式),而且被認為不適用於殖民和反叛亂活動。後來,美國政府對原住民毫不留情的暴力戰爭傳統透過全球戰爭得到輸出,在亞洲更是產生了惡劣的影響。
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一系列法律和美國軍事實踐發生的變化,意味著人道主義戰爭的理想似乎不再遙不可及。在越南戰爭期間,前紐倫堡檢察官特爾福德·泰勒(Telford Taylor)集中批評了美國的戰爭罪行,獲得了廣泛的注意。用莫恩的話來說,他的批評“將對越南戰爭中非人道行為的關注與任何其他非法案件區分開來”。 戰後,對這場衝突恥辱的反應促使美國軍隊接受了一項新承諾:按照法律標準作戰。與此同時,這些標準也在不斷髮展:1977年的《附加議定書》標誌著法律的重大改變,特別是禁止對平民造成過度傷害的攻擊(美國沒有批准《附加議定書》,但接受其目標選擇規則並將其作為習慣法)。從這一刻起,律師成為了美國軍事行動的一個組成部分,執行一套被法律學者西奧多·梅隆(Theodor Meron)稱為被“人道主義法律中的人性化”所改變的規則。
在冷戰結束後,美國對使用武力的看法也發生了變化。許多人再次相信,美國軍隊可以出於道德目的被派往海外行動。正如莫恩所言,“人道戰爭的巫術”不僅取決於對戰爭中人性的初步但真實的承諾,而且還要求戰爭本身“在越南戰爭後被恢復為合法甚至是進步的”。冷戰後的一段時期,美國不但沒有開闢“放棄軍國主義”的道路,反而更頻繁地發動戰爭,並常常以支援國際秩序或實現人道主義目標為理由來為自己的行動辯護。莫恩指出,自1946年以來,美國超過80%的海外干預行動發生在1989年之後,從索馬利亞、科索沃到伊拉克和利比亞。
美國在2001年9·11恐怖襲擊後發動的反恐戰爭打破了這種戰爭人道主義化和正常化的說法。美國軍隊無視對戰爭法的任何合理解釋,將恐怖分子嫌疑人單獨關押在黑牢裡,並反覆折磨他們。但是,正如莫恩所指出的,在喬治·W.布什離開白宮之前,這些殘酷的暴行已經被美國法院和官方所抵制,而奧巴馬完成了將敵對行動重新納入武裝衝突法的過程。
但與此同時,奧巴馬鞏固了無限期戰爭的法律框架,並將其範圍擴大到許多國家。他在上任的第一天就簽署了禁止酷刑的行政命令,但政府聲稱其有權使用一個國家在戰爭中的傳統權力:瞄準和拘留被指控的敵方戰鬥人員,即使是在全新且陌生的戰爭背景下。在莫恩的論點結構中,奧巴馬作為托爾斯泰的對立面,透過說服美國公眾相信無休止的人道主義戰爭在道德上是可行的,實現了托爾斯泰所預言的恐懼。儘管特朗普經常在言辭上支援更強硬的措施,但他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美國反恐戰爭的法律框架,這一事實表明奧巴馬留給他的協議是穩定的。
莫恩並沒有譴責讓戰爭更加人道主義化的目標;他認為,正因為減少衝突的殘酷性總是好的,所以我們也應該警惕限制這種殘酷性所涉及的代價。本書似乎在戰爭的人道主義化和美國對軍國主義日益增長的寬容之間提出了一種聯絡,這種寬容從未被明確定義或證明存在。莫恩確實有力地證明了“近幾十年來美國軍事行動的擴張”如何與“對敵對行為的日益關注”相互吻合,但他無法確定後者導致了人們更願意支援前者。
誠然,越戰後美國軍方對國際人道主義法的擁護,是喬治·布什和比爾·克林頓等總統聲稱要發動的“有原則的戰爭”的先決條件,但關於這些衝突的理由背後的政治和公共討論則遵循其自身的邏輯。在美國人願意支援軍事化的世界新秩序和人道主義干預的背後,還有其他獨立的歷史潮流,按照科索沃問題獨立委員會的說法:“這些行為‘非法但正當(illegal but legitimate)’。”這些發展(莫恩承認其中一些)包括徵兵的結束、美國軍人在運動中的低死亡人數、美國作為世界上不可或缺的國家的概念,以及對全球暴行的高度關注。
1990年9月5日,沙烏地阿拉伯,美軍地面部隊在達蘭。1990年8月2日,伊拉克軍隊入侵科威特, 引發海灣戰爭。
儘管莫恩聲稱,布什總統在2003年發動的伊拉克戰爭的例子支援了他的觀點,但他自己卻對這場衝突的政治遺產做出了相當不同的描述。戰爭開始時,美國和其他國家都爆發了大規模的抗議遊行。正如莫恩所說,美國警衛在阿布格萊布監獄虐待伊拉克囚犯的事件遭到披露後,引發了一場關於美國令人震驚地使用酷刑虐囚的辯論,但這並沒有阻止公眾關注伊拉克戰爭。相反,在關於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不實之詞的推動下,民眾對這場衝突的反對程度繼續上升。莫恩承認,公眾對戰爭的反對(他形容為“日益增長的公眾憤怒”),促成了奧巴馬在2008年被提名並當選總統。反戰情緒也促使美國人支援特朗普和拜登結束阿富汗戰爭的舉措。這些衝突可能沒有激發出能與越南戰爭相提並論的抗議運動,但反戰事業影響了2008年和2016年總統選舉的結果,這一事實表明,戰爭幾乎沒有從公共討論中消失。
在對人道主義戰爭的描述中,莫恩特別強調了其中的一個分類:主要透過無人機襲擊和特種部隊任務,對鬆散的武裝團體的模糊集合進行的大規模全球行動。在奧巴馬的領導下,這種作戰方式被“神聖化”和“正規化”,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奧巴馬在人道主義戰爭的概念框架中佔據瞭如此突出的位置。儘管拜登聲稱將透過從阿富汗撤軍來結束“無止境的戰爭”,但美國的全球軍事反恐態勢似乎仍將繼續,而拜登政府實際使用武力的程度目前仍處在爭論中。
雖然莫恩不會否認探討美國武力參與程度的重要性,但他表示,這不是長期戰爭的唯一(也許甚至不是最大的)問題。許多對國際人道法的有益影響持懷疑態度者,都對國際人道法“允許”的死亡和破壞表示關注。即使根據1977年達成的修訂案,在被認為是適當傷害的範圍內,平民也可以被合法地殺害,而敵方戰鬥人員也被廣泛地視為“公平”的作戰物件。前奧巴馬政府的官員羅伯特·馬利(Robert Malley)和斯蒂芬·龐珀(Stephen Pomper)在經過深思熟慮後承認,在伊拉克和敘利亞打擊ISIS的戰爭期間進行的城市轟炸具有巨大的破壞性,但這並沒有引起官方或公眾的關注。莫恩同意,“儘管人道主義戰爭的想法具有吸引力和重要性,但這一想法可能掩蓋戰爭中殘留的暴力”。但莫恩也暗示到,美國反恐戰爭的最大風險在於它所預示的全球控制體制,而調節衝突的最終利害關係則應該是“建立一個不受支配的自由世界”。
莫恩有力地說明了反恐戰爭似乎消解了戰爭與和平之間的區別,無人機襲擊發生在公認的戰場之外,來自世界各地的嫌疑人(不僅僅是那些在傳統軍事交戰中被俘的人)被當作敵方戰鬥人員拘留。這種發生在灰色地帶的衝突是法律程式和無限制的作戰範圍的結合,但這並不意味著加強法律監督的努力導致了戰爭的延長。莫恩提供了各種表述來描述戰爭的人道主義化程序和衝突得到鞏固之間的聯絡,但他有時似乎過於強調了這一觀點。誠然,反恐戰爭的批評者呼籲對敵對行動進行更多的限制,這在某種意義上有助於減少戰爭的非法性。但這與莫恩所說的“他們的做法導致了戰爭的持續”不同;莫恩的說法意味著,如果他們採取不同的行動,這場戰爭更有可能結束。在《紐約書評》上發表的關於該書的一個改編節選中,莫恩的說法被視作“針對”已故人權運動者邁克爾·拉特納(Michael Ratner)的建議,並引發了激烈的反對。然而,除了提出拉特納和其他人可能採取了錯誤策略之外,莫恩並沒有表示存在“其他能夠結束戰爭的方案”。
然而,莫恩對美國反恐戰爭的分析確實抓住了圍繞它的公眾辯論的一個重要方面。奧巴馬利用自身的道德權威來清理戰爭,而非結束戰爭;並且對於使用武力打擊“基地”組織和“聯合部隊”(政府律師的說法)的法律正當性也幾乎沒有爭論。不僅如此,美國及其盟友是否應該與世界各地的武裝團體作戰,以及在多大程度上作戰的法律問題,被歸入了美國“是否在事實上處於國際人道主義法適用的武裝衝突中”這一更具技術性的問題分類。
莫恩淡化了人權活動家和其他批評者對無人機襲擊的極大關注,他們傾向於認為這些襲擊不屬於任何武裝衝突的範圍,這樣的觀點將關於“美國使用武力”的辯論變成了關於“如何定義武裝衝突”的專業討論,而忽視了關於“首先訴諸武力的正當性”這一規範性問題。
問題是,關於如何評估針對“基地”組織和其他團體的整體行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從來都缺乏明確的標準。《聯合國憲章》禁止在未經他國家同意的情況下對其使用武力,但最有爭議的無人機襲擊發生在巴基斯坦、葉門和索馬利亞等國,這些國家的政府至少對美國的行動給予了某種形式的同意。莫恩正確地指出,奧巴馬2013年在國防大學的演講對“無止盡的戰爭”的危險提出了極富洞察力的案例,但奧巴馬也在這次演講中聲稱,美國的定點清除是合法、公正和有效的;他透過這樣的表述削弱了自己對剋制打擊的呼籲。我曾在其他地方提出,我們需要透過一種新的方式來思考對非國家團體使用武力的法律理由,並建議我們應該在以個人為中心的人權法中尋找這種理由。莫恩在他的書中將這種方法稱為雄心勃勃,但也有風險;因為它承認美國可以在那些符合人權要求標準的場合下進行打擊。這種批評在邏輯上源於這一觀點,即美國的軍事化全球監督制度是反恐戰爭的最終惡果,但莫恩並沒有提供任何關於國際法如何制約它的替代建議。
無論如何,遏制美國軍國主義擴張野心的主要重點不應是國際法,而應是國內政治,莫恩肯定會同意這一主張。美國國會在2001年9月透過的“授權對所有參與策劃或協助9·11襲擊的人使用武力”的法律,仍然是美國在世界各地進行軍事反恐部署的基礎。如果這一法律被廢除或修訂,或者對其使用範圍和時間加以限制,那麼無休止的全球戰爭就會停止。將我們的注意力從法律轉移到政治上,也讓我們看到了《人道主義》以及莫恩早期書籍中最重要的內容:它關注的不是國際人道主義法律或人權制度,而是政治運動如何對它們加以利用。
莫恩在整個寫作過程中都小心翼翼地避免否認人權和人道主義法本身的價值。他在《人道主義》一書中設問式地問道:將無休止的戰爭的人道主義化,是否會讓戰爭變得更好或更糟?但他也表示,減少衝突的殘酷性的改革“總是一件好事”。同樣,在《不夠》一書中,人權的可信度受到了“與新自由主義的和平夥伴關係”的威脅。但他也承認,“對未能保護基本價值的國家和社群的汙名化是......一個不可否認的貢獻”,並在書的結尾提出,反對不平等的鬥爭不應該由人權來承擔。這種微妙的定位意味著,莫恩論點的真正力量並不在於這些運動本身,而在於那些將其規範性議程的全部負擔轉嫁給運動的政治方案。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美國一些最突出的政治潮流——自由主義、新保守主義和自由國際主義在很大程度上擁護人權,並致力於人道地作戰。此外,他們還支援美國在海外使用武力。但在這些意識形態的組合中並沒有涉及必要的權衡。設想一個在堅定維護人權的同時,打擊不平等的進步專案;或者一個在從根本上減少海外武力使用的同時,對美軍作戰方式執行嚴格標準的政治計劃。這些做法並不矛盾,甚至不存在內在的緊張關係。
事實上,有跡象表明,此類運動已經開始出現。近年來,民主黨人對不平等問題明顯重視,甚至連拜登這樣的中間派總統也開始實施雄心勃勃的經濟議程,一場從根本上質疑美國軍國主義的強大進步運動也迎來了發展。莫恩的歷史寫作對促成這些發展的、不斷變化的知識環境做出了自己的貢獻,我們有理由相信,在未來幾年裡,美國對在海外使用軍事力量的懷疑和謹慎態度將佔據上風。
責任編輯:韓少華
校對:張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