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2年,我國的劊子手這種職業取締後,當時在長沙幹這行的鄧海山於是下崗了。不過,他已經賺到了很多錢,不愁吃不愁穿,愁的只是歸宿問題,由於沒人和他願意在一起,他最終死在了破廟裡。
古代劊子手是一門特殊的職業,其收入當然是最高了,只不過就算再高的收入,一般的人即便窮得去當乞丐,也不願去幹這個職業,畢竟太可怕了,因為那不是殺豬宰羊,殺的可是和自己一樣的人。
如果沒有成家的人去幹這個,娶個老婆都很難,而如果有家室的人去幹這個,那其實家人也很不同意的。
所以幹劊子手的人,無非就是那些被生活所迫,無妻無室,無兒無女的單身漢,或者是世襲,祖上原本也是幹這行的,又或者是官府指定的。
很多人根本不想去幹這行,而劊子手其實也並不那麼好當。
鄧海山由於年輕時,家中父母便去世,他一個人四處漂泊,又長得醜陋,為了生活到處找工作都找不到,沒辦法的他於是決定去當劊子手。
不過,劊子手這門行業其實也不容易,除了膽子特別大之外,還必須要刀法技術過得硬 ,其刀工技術要求,比起廚師還要高,就是三個字:快、準、狠。
為了能夠當上一個合格的劊子手,鄧海山拜佟紹箕為師苦練了四五年時間。
佟紹箕首先測試了一下鄧海山的膽子是否夠大,他專門找了一處令人毛骨悚然的“鬼窩”,要求鄧海山在那裡住上一宿。
第二天,鄧海山果然神情自若地從那鬼屋裡走了出來,佟紹箕這才同意收他為徒。
由於古代的死刑分幾種,有的需要一刀就殺死;有的則按規定需要凌遲處死,就是人們所說的千刀萬剮,規定要割至幾百上千刀,把犯人折磨致死。所以不同的死刑,就必須要求有不同的技術。
例如,就拿一刀斃命之刑來說,劊子手需要做到一刀砍下去,就要使犯人的身體和頭斷開,假如技術不過硬,或者力度及部位等拿捏得不好,就會出現一刀砍下去,犯人的頭卻還連在那裡。
如果出現這種情況,那可是屬於非常的嚴重事故,是要負責任的。
又比如凌遲的死刑,監斬官規定要割多少刀,那就必須要按其數量來進行,否則過多過少的割,導致犯人死亡的,都將受到責罰。
據說,崇禎皇帝將袁崇煥凌遲時,命令劊子手割3534刀,而劊子手硬是不多不少地割了這麼多刀,行刑時進行了三天,這三天裡袁崇煥必須活著,直到最後一刀才斷氣,可憐一代英雄竟招致如此下場。
還有戊戌變法失敗,六君子被行刑時,由於慈禧太后對譚嗣同恨之入骨,下令劊子手將他砍了30多刀。
這兩個案例都證明了幹劊子手這行是一門技術活。
所以,鄧海山在上崗之前,進行了刻苦的練習。
練習刀法時,佟紹箕總是讓鄧海山每天不斷地切冬瓜,在冬瓜上面畫一條筆直的線條 ,然後要求鄧海山手起刀落時,必須砍線上條上,差一絲都不行,而且收刀的時候,不能讓冬瓜瓤掉出來,這練的就是快。
僅這一項,鄧海山便練習了很久才達到要求,不過還只是入了門而已。
到了晚上,佟紹箕便讓鄧海山砍香燭。就是點了一根香燭,然後讓鄧海山用刀去劈,要求一刀下去,能將香燭上的火點砍掉,但要保證香燭下端整體不會斷,這練的就是準。
最後練習的就是用刀去砍動物,主要就是訓練劊子手的心理素質,也就是說要狠。
鄧海山練習的時候,非常刻苦,但他也比較聰明。此外他還經常把自己的砍刀保養得很好,因為他覺得刀不保養好的話就會生鏽,生鏽的刀就會使犯人很痛苦,那樣的話,他將多一份罪孽。
在行刑當天,監斬官會對死囚的身份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後,便會將一塊寫有犯人名字的木板,在木板上畫一個大紅圈,然後插到犯人的脖子上。
快到午時三刻行刑之前 ,鄧海山會喝一口濃烈的酒來壯膽。行刑時,與鄧海山一共會有兩個劊子手,死囚前面站一個,而鄧海山則站在死囚背後。
站在前面的那個劊子手是為了吸引死囚,等時刻一到,鄧海山則趁囚犯不注意從背後一刀砍下。而另一個目的就是,從背後上來砍的話,就不至於讓犯人在臨死前記住鄧海山的模樣,否則,冤魂在日後就會找鄧海山索命。
概括來說,劊子手有六條行規:
一是,在刑場上絕對不要跟被行刑者說話,更不能跟他對視。
二是,行刑前要喂犯人一口酒,犯人喝完以後,必須要把這個酒碗摔得粉碎。
三是,行刑前要喝酒噴刀,而酒裡面含有童子尿、露水、烏鴉血、黃牛乳等配方,為的就是避免怨氣纏身。
四,劊子手在行刑前,必須要敬拜天地和鬼神。拜天地,是表示行刑乃取代上天,以求得天地寬容,敬鬼神是為了不讓自己的家人遭到報應。
五,劊子手行刑一般規定在午時三刻,因為古人迷信說午時三刻是陽氣最盛的時候,這時候行刑,可以令死人的陽氣就聚不起來。
六,行刑完之後,要一路回到衙門,切不可回頭,到了衙門以後到正堂跪下,讓衙役用板子拍打自己,目的就是把冤魂拍走,也就是說打煞。
當然了,這其實也是民間的迷信,不過有些事,寧可信其有,也不可信其無。
當劊子手這門職業雖然比較血腥,但收入挺豐厚,具體的工資多少,根據每個時代和當地不同而有所差異。鄧海山每砍下一個人頭就能拿到4塊大洋,在當時已經是高薪職業了,要知道那時的苦工幹一個月,才一塊大洋。
不過,劊子手一年只工作三個月。所謂秋後問斬,也就是說要到秋後,劊子手才有工作幹。
劊子手除了工資外還有外快,因為有些有錢的囚犯家裡會花錢買個全屍,劊子手就會以特有的技術,在行刑時,將囚犯砍成看似頭和身子分離了,但實際上還連著一層皮。
還有的家屬會找到劊子手給一定的好處, 請求劊子手一刀利利索索的結果了他,以便讓犯人少受痛苦。如果是罪犯的敵人,同樣也會找到劊子手,讓他行刑時多砍幾刀,就是想報仇而已。
按照行規,一個劊子手不能一直做,砍到九十九,就必須要收手,不然就會遭報應。可是鄧海山卻不在意,經他砍過的人頭已經超過了300個。
雖然鄧海山每回幹完活後,回到衙門都會讓衙役打他的屁股,以驅除那些罪孽,而且他還經常隔三差五地去吃齋唸佛,但都不管用,一閉上眼睛就會浮現出血腥的一幕。
因此鄧海山以前的那些酒肉朋友都不願意靠近他了,都認為他是個罪孽深重的人,生怕自己被染上鄧海山的罪孽氣息。
晚年的鄧海山曾經想加入善堂(相當於養老院),但是都被無情地拒絕了,理由就是他手上的罪孽太重。後來他又想皈依佛門,但是佛門聽說他曾經是劊子手,也把他婉拒於廟門外了。而且鄧海山還申辯過,說自己所殺的每個人都是犯人,是官府的命令,而非他的本意,但是無論怎麼申辯都沒有用。
結果只能孤獨地過完了自己的一生,也沒留下一子半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