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文章內容較多,主要涉及三個主題,一是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二是毛文龍及其死亡;三是袁崇煥是否為民族英雄,大家如果有不喜歡的可以選擇性跳過。
一、明朝滅亡的根本原因
從初中歷史教材可以看出,是“民眾不堪重負、階級矛盾異常尖銳”。
然而明朝的滅亡也非這幾個字就能概括,而是長期以來的財政、黨爭、軍隊等多種因素共同構成的。如果追根究底,應該是一個字——錢。對你沒有看錯,就是缺錢。無論是“土地兼併”還是“軍費激增”都逃不開這個錢字。
你可能覺得明朝商業那麼發達,都有資本主義萌芽了,為什麼還會缺錢?
說到這個問題,就要追究到明朝建立之初了。有人說就是因為朱元璋的農民出身才讓他制定出那麼愚蠢的政策。但是我要說一點,朱元璋制定的政策非但不愚蠢,反而很精明並且很照顧農民的感情。作為一個外行人都應該知道,國家剛剛建立需要做的是什麼?對,就是休養生息。
1.農業稅
開國之初,老朱把農業稅定的較低(據統計有明一朝,農業稅的稅率都在2%-4%之間),且用實物繳納。 這裡要說一下,實物繳納的好處就是,可以直接繳納糧食,省去換算的情況,老朱的本意是好的,但是他最大的一個缺點暴露了出來,那就是以靜止的觀點看待世界。當然,那時候也沒人去教他世界觀之類的東西,大部分人也不懂,於是就有了儒家那種垂拱而治的荒誕想法。
到後期,有統計,到萬曆年間農業稅約翻了一番。就算按照黃仁宇的觀點(10%),這個比例也算低得多。
(文景之治差不多三十稅一到十五稅一)看看我朝開國之初。
1952年6月,國務院頒佈的“關於1952年農業稅徵收工作指示”中對稅率作了修改,由土地改革前最低稅率3%,最高42%,修改為最低稅率7%,最高稅率30%,累進稅率差額相對縮小。平均約11%。
有人說是建國之初發展工業,農業做點犧牲,往後繼續看哈,到1984年,我國的糧食產量已經達到8400億斤。據林毅夫的測算,“1978年到1984年,我國農業總產出增長中,有46.89%直接來自於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2而與此同時,農業稅僅佔糧食總產量的3%。
再往後,八十年代中期以後,一方面受市場因素影響,農民收入增速趨緩,另一方面受部門利益驅動,一些地方過高估計農民承受能力,農村亂收費、亂攤派、亂集資等“三亂”問題凸顯出來。一些地方財務秩序混亂,監督管理鬆弛,違法亂紀現象時有發生,農民負擔日益沉重,據統計,從1983年到1988年五年間,農民負擔總水平年均增長9.7%。當然,我們在2006年最終廢除了農業稅。
當然我們是建立在工業較為發達的基礎上,在沒有大型工業發展的明朝,毫無疑問算是良心王朝了吧?
2.商業稅
明代商稅主要來源於鈔關、抽分及其他名目的商稅,涉及稅額、稅率、稅項、稅則等內容。學術界大多認同 “凡商稅,三十而取一,過者以違令論”的說法。
三十分之一就是三十分之一的稅率,即3.3%,這個對於商業來說算多算少呢?我拿我國目前的徵稅標準來對比一下。
看見了嗎?相對目前來說,也是極低的,按照黃仁宇先生的說法“儘管稅目非常多,但稅收總額卻比較小”。
3.萬曆與礦稅
整體看來,明朝賦稅比例較低,算得上是良心的朝代。但是這反而導致一個問題——財政赤字。政府收不上來錢,但是各種地方都要花錢。於是到萬曆朝,萬曆皇帝,開徵礦稅。這裡的“礦、稅”是兩個分開的詞即開礦、榷稅。
從礦稅來說(資料來自田口宏二朗-畿輔礦稅初探),資料明顯地顯示出北直隸的礦稅負擔相當的高。據到萬曆34(1606)年為止的累計資料來看北直隸部分地區礦稅負擔最高,高達全國負擔的12%以上,但是當地沒發生過大規模的民變。當然也可能是就在皇帝腳下,下人們不敢放肆。
所以在這裡可以腹誹一下東林十字軍們的各種舉動,道德至上主義,天下災荒均是皇帝德行有虧,徵收礦稅就是斂財無道。所以明朝亡於萬曆,我站在事後的角度以現在的眼光來看,沒有錢怎麼發展經濟?怎麼做基建?
拿我之前寫薊鎮兵變作為例子,大家就是為錢而當兵,你不給錢,大家就想要錢,所以才會鬧事,鬧事不行了就開始譁變,究其一切,不還是錢的問題嗎?
明朝滅亡,究其原因是因為窮,富有的商人交稅少,而貧窮的百姓不斷被加稅,然後加稅導致人活不下去,活不下去就開始鬧事,就開始“死國可乎”,然後這邊還是沒錢,軍隊也沒人願意出動。國家就這樣沒救了。其興也勃焉,興起的時候,百廢待興,人人財富差不多,而王朝末期,土地兼併、貪汙腐敗,不公越來越明顯,人們不患貧而患不均,政府不斷搜刮窮鬼的錢,人們忍無可忍,他們也不知道為什麼活不下去了,反正活不下去了,那就反了吧,所以就其亡也忽焉。
二、毛文龍與其之死
我認為,毛總兵是有大功的,當然有人說毛總兵已然叛變,這話十分的不可信。從最簡單的一點來看。袁崇煥處死毛總兵的十二大罪狀
爾有十二斬罪,知之乎?祖制,大將在外,必命文臣監管。爾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一當斬。人臣之罪莫大欺君,爾奏報盡欺罔,殺降人難民冒功,二當斬。人臣無將,將則必誅。爾奏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語,大逆不道,三當斬。每歲餉銀數十萬,不以給兵,月止散米三鬥有半,侵盜軍糧,四當斬。擅開馬市於皮島,私通外番,五當斬。部將數千人悉冒己姓,副將以下濫給札付千,走卒、輿夫盡金緋,六當斬。自寧遠還,剽掠商船,自為盜賊,七當斬。強取民間子女,不知紀極,部下效尤,人不安室,八當斬。驅難民遠竊人參,不從則餓死,島上白骨如莽,九當斬。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塑冕旒像於島中,十當斬。鐵山之敗,喪軍無算,掩敗為功,十一當斬。開鎮八年,不能復寸土,觀望養敵,十二當斬。
除了第五條涉及私通外番,但請注意,這裡不是投靠清朝,說袁崇煥英明神武的,連當時英明神武的袁督督也沒有發現毛總兵有叛國的情況,這些後人是怎麼發現的?你們袁督督不應該清如鏡明如水嗎?
再說一點哈,有人說正史研究者沒有一個給毛文龍翻案的,這個就純屬扯淡了,且不說明末清初有人寫了很多東西讚頌毛總兵,早在80年代,尹韻公先生就寫過文章,論述毛總兵十二大罪狀不能成立,有興趣的可以自己查查。
三、袁崇煥是否能成為“民族英雄”
這裡我要對大家說個抱歉,按照字典的意思,袁督督毫無疑問可以被稱為民族英雄,至少從寧遠大戰能夠看出點什麼。而我心裡的民族英雄與定義有所不同,袁督督不是我心裡的民族英雄。
但是,我認為,袁督督並沒有叛國,一方面後金當時只是個地方土匪(類似酋長)。我做薊遼總督不比做土匪強?白山黑水淒涼地能開出什麼條件讓袁督督叛國?另一方面假使袁督督真的叛國了,乾脆攤牌得了,以清君側為名直接攻打皇宮,你又能奈我何(不過關寧鐵騎可能不樂意,誰還給發工資啊?)
從個人角度看,袁督督只不過是能力有限,並且愛吹牛而已,這樣的人很多。雖然子曾經曰過“君子恥其言而過其行”,但是人家是理想主義者,是吧,是個詩人,心懷大願,為國家奔波。用現在的話說是“吹牛、好心辦壞事”,平心而論,誰還不吹牛啊。
為什麼網上為袁崇煥鳴冤得特別多,大家有時間可以看看明冤這本書哈,我覺得一些觀點比較中肯。一方面,我覺得袁督督是個文人,自然深受文人的同情,出師未捷身先死,長使英雄淚滿襟對吧。另一方面是從經濟角度來看,畢竟乾隆都允許袁督督的後人入八旗了,自然是肯定了袁督督的表現,從碩士博士論文角度,因為有前任的文章在前,歷史這個東西,在沒有新文獻發現前,大家引用的都是那幾種,抄起來也容易,寫起文章來也省時間。
身後事
明朝滅亡後,清朝入關先是廢除了遼餉,畢竟不用在遼東打仗了,然後發現錢不夠用,於是開始徵收練餉,練餉加徵依然是延續 “畝徵一分”的崇禎舊例,興百姓苦,亡,百姓苦。